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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方城县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5-07 23:02:30

1. 生源地贷款

你可以去当地教育局或者高考办问问
生源地贷款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

2. 生源地贷款要怎么弄最好吧每个步骤都写出来吧。要详细点,网上的答案我看过了,还是不知道

这个问题我最有发言权,因为前年和去年为侄女办过。

如何申请贷款?

带齐证件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持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高校学生证(在校生)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个人信息。之后,申请人将《申请表》送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表》进行初评后提交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终审符合条件后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并放贷。

贷款期限是多久?

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4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信用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已在高校就读学生的贷款期限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其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支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及毕业后两年内只付息、不还本,毕业两年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在校生凭学生证,但必须具备学校的学费标准、开户银行名称、收款单位名称、账号等。2.在办理申请手续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都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在20天后正式划款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又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
此贷款非常麻烦且耗时,目前学生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大都在外地打工,要跑很多次,家居县城较远的又损财,家庭经济条件稍微好的家庭最好不要做这件事,两年间我亲眼看见很多人办到中后期因上述原因都放弃了。
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吗?

3. 2017年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能到高校

11月左右。第一次签订合同的时候,会自动给你生成一个支付宝账号及密码。一般是在初次给你的回执单上面,以后续签都是直接打在这个支付宝里面了,同时会在第一时间把需要交的学费和住宿费转入学校账户。以后还款同样是通过该支付宝账号,到该还款时把钱存在该账号里面即可。

只要你把生源地贷款的回执单交给学校了,就没有什么问题了的,就算出错,也是学校跟开发银行之间的事情了。如果不确定的话,你可以查询一下你的账户记录。不过,按道理一般生源地贷款应该在当年11月前后就应该到账了的。

助学贷款开始计算利息的时间按照贷款类型不同分为以下几个时间点:

1、商业助学贷款
对于商业助学贷款,一般是从借款学生开始申请助学贷款开始就计算利息的。利息的计算方法主要由申请贷款的贷款机构决定;

2、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大学生毕业当年的九月开始计算利息的。毕业之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是由政府补贴的,借款学生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学生开始每年偿还贷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以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政府不再补贴利息。同一般的中长期贷款每月还款不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还款一次,每年还款时间是12月20日之前,到期最后一年结息日是9月20日。生源地贷款利息是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是按照央行基准利率计算的,利率不上浮。

3、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计算方法跟开始计算日期,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计算方法及时间相同。

4. 有人了解生源地贷款的事吗

各省市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不一样,信用管家提醒,以河南生源地贷款为例:
从2017年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
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贷款额度为100的倍数)。
为了加大对建档立卡学生的帮扶力度,建档立卡学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额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详细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帐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后,交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帐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以上资料来源于易贷中国官方网站 http://www.loanchina.com/?pagedashi=zhangyuegaoju

6. 方城县有没有生源地助学贷款

基本县级的都有,你去你们县教育局问一下。

7. (1/2)请问哪位高人有谁知道南阳市“方城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哪里学校发了两张“生源地贷款...

方城县恐怕没有这个资助中心,你要到市里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都在市里,你到学校问一下也可以啊

8. 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全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9. 2017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需要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准备好首次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身份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并选择学生在线服务,在线填写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表》。

温馨提示:续贷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相关信息。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10. 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何时开始

一般都在七月份办理。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