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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能力

发布时间: 2022-05-08 20:30:07

① 关于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案例及分析求高手解答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最常见的是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这类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也是初学者最好写的论文。
浅谈房产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由于信用贷款、保证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物又难以处置变现,而房产抵押贷款具有抵押物易处置变现、升值潜力大、处置方式灵活等优势,因此房产抵押贷款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安全系数较高的抵押贷款模式,受到各家银行的追捧。然而,随着楼市的不景气和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隐藏在其背后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尤其是当前我们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比重大,加之房产抵押贷款涉及环节多、专业性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不注意风险点,就很有可能产生贷款风险,因此很有必要进行分析防范,确保贷款安全。
一、 当前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点
(一)外部风险
1、评估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二是 “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 ,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抵押物价值风险。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变现风险。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三是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底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民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变卖和抵债。在现实中贷款户的抵押房屋一般是生活用房,即使有多余的房屋也同生活用房难以分割。因此,很多信用社在贷款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后往往造成抵押物无法处置。而当前社会上不法造假分子利用假房产证骗取贷款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某地信用社就发生借款人伪造房产证、他项权证骗取贷款100余万元的案件。
(二)内部风险。
1、风险意识差。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总认为抵押贷款风险小,所以从贷款调查、审查,以至贷后跟踪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放松警惕,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2、责任心不强。个别信贷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只看下(连审查都谈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权证,然后就由客户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事宜,等客户拿来他项权证时,就直接发放贷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虚假证件、虚假登记的情况层出不穷。
3、贷后管理松懈。由于缺乏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一些信贷员贷后根本就没有进行跟踪检查,致使当抵押物被偷卖、转移时,还毫不知晓。也正因贷后管理松懈,因此当抵押物发生变质、价值降低等情况时,也未能及时采取相措施,最后致使贷款形成风险。
4、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当今的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最后往往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
二、 相关防范对策
1、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改变认为抵押贷款无风险或风险小的错误认识,合理评估抵押贷款的风险程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贷款“三查”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努力把抵押贷款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2、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对信贷人员、经办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水平。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加强分析,引以为戒,同时,加强对信贷人员有关房地产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市场评估、判断等综合能力。
3、重视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 。发放房产抵押贷款时,不仅要考虑借款人抵押物价值的充足性和变现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重视第一还款来源,要对借款人进行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对借款人经常开展贷后检查,动态反映贷款形态,从根本上提高房产抵押贷款的质量,有效防范房产抵押贷款风险。
4、贷前深入调查。对于已出租的房产,一般不办理抵押,若办理则要承租人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调查清楚租赁的支付方式,签订协议将房产归信用社所有时租金由信用社收取。 对共有财产,信用社应详细掌握财产共有情况,要求所有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对于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把基本存款账户设在本社,往来款项要通过本社办理,随时监督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应详细调查清楚借款人的实际房产数量,查看有无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的现象,仅有一套居住房屋的应叫其提供当信用社处置抵押物时和住房担保。
5、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积极加强同房管处、土地局等登记部门的联系,防范虚假证件和虚假登记。有条件的银行可以同以上登记部门直接联网,条件不足的可以指定专人办理登记,专人取件,交叉进行,防范制假骗取贷款或是内部作案。
6、强化贷后管理。加强贷后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贷后跟踪检查制度,认真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资金流向情况,以及抵押物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化解贷款风险或是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② 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定价主要考虑哪些影响因素

第一,银行提供信贷产品的资金成本与经营成本。资金成本有历史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两个不同的口径,后者更宜作为贷款的定价基础。而经营成本则是银行因贷前调查、分析、评估和贷后跟踪监测等所耗费直接或间接费用。

第二,贷款的风险。信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银行需要在预测贷款风险的基础上为其承担的违约风险索取补偿。

第三,贷款的期限。不同期限的贷款适用的利率档次不同。贷款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差,且利率走势、借款人财务状况等不确定因素愈多,贷款价格中应该反映相对较高的期限风险溢价。

第四,银行的目标盈利水平。在保证贷款安全和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银行会力求使贷款收益率达到或高于目标收益率。

第五,金融市场竞争态势。银行应比较同业的贷款价格水平 ,将其作为本行贷款定价的参考。

第六,银行与客户的整体关系。贷款通常是银行维系客户关系的支撑点,故银行贷款定价还应该全面考虑客户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

③ 影响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因素有哪些

1、资金成本,又分为资金平均成本和资金边际成本;
2、贷款风险程度,由于贷款的期限、种类、保障程度及贷款对象等因素的不同,贷款的风险程度也有所不同;
3、贷款费用,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需要在贷款之前和贷款过程中做大量的工作,所有这些工作都需要花费人力物力,产生各种费用;
4、借款人的信用及与银行的关系,借款人的信用越好、贷款风险越小,贷款价格也应越低,与银行关系密切的客户在制定贷款价格时,可以适当低于一般贷款的价格;
5、银行贷款的目标收益率,为实现该目标,银行对各项资金的运用都应当确定收益目标;
6、贷款的供求状况,市场供求是影响贷款价格的一个基本因素。

④ 简述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原则

1、成本

银行提供信贷产品的资金成本与经营成本。如前所述,资金成本有历史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 两个不同的口径,后者更宜作为贷款的定价基础。而经营成本则是银行因贷前调查、分析、评估和贷后跟踪监测等所耗费直接或间接费用。

2、风险含量

信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银行需要在预测贷款风险的基础上为其承担的违约风险索取补偿。

3、贷款期限

不同期限的贷款适用的利率档次不同。贷款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差,且利率走势、借款人财务状况等不确定因素愈多,贷款价格中应该反映相对较高的期限风险溢价。

4、目标盈利

在保证贷款安全和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银行会力求使贷款收益率达到 或高于目标收益率。

5、竞争态势

银行应比较同业的贷款价格水平,将其作为本行贷款定价的参考。

6、客户关系

贷款通常是银行维系客户关系的支撑点,故银行贷款定价还应该全面考虑客户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

7、存款补偿余额

银行有时会要求借款人保持一定的存款余额,即存款补偿余额,以此作为发放贷款的附加条件。存款补偿余额实际上是一种隐含贷款价格,故而与贷款利率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开发出了若干贷款定价方法,每种方法体现着不同的定价策略。

⑤ 贷款客户在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中有议价能力吗

可以。不过前提是你的企业经营良好,抵押物变现容易,企业赢利能力强,这样的企业是各银行争夺的贷款对象,企业还是有议价能力的。另一方面,如果你的企业所需的贷款数额较大(最低也是几千万),你也可以议价。

⑥ 关于商业银行产品的定价能力

主要是指贷款利率方面而言的;贷款其实就是商业银行的产品,他要推销出去,获得利润(利息),产品定价就是利率啊。
其他中间业务的费用收取也应当算一小部分吧。

⑦ 银行如何提高贷款定价水平

1.转变经营观念。
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扩大后,各家银行的市场份额也面临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而且银行的经营观念、思维模式也将面临一个重新“洗脑”的过程。利率放开后,如何为客户提供一个优惠报价,涉及到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方方面面。商业银行的成本控制、实力与信誉、内部管理水平、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等多方面竞争将全面展开。因此,银行必须根据市场适时进行战略转型方能取得长足发展。
2.合理运用价格竞争策略。
利率市场化后,企业掌握了相当的主动权,但并不代表银行可以无限让步,“一浮到底”。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应具有市场竞争力,但是商业银行定价过低,不仅直接影响银行利润,而且会影响其在市场上的信誉,不利于长期发展。同样,贷款利率也不应“一浮到顶”,要注意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在商业银行在定价过程中首先要做到“定价的差异化”,根据客户的风险程度和给银行带来的综合收益进行区别定价,防止“一刀切”。同时在营销过程中要掌握讨价还价技巧,注意从侧面了解其他行的报价信息,并及时反馈,以利银行知己知彼,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增强业务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商业银行应大力研究客户需求,大力开发、引进新产品,提高业务创新能力,通过高质量和独特性的产品吸引客户,实现业务经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根据客户的财务需求,设计出不同期限、不同利率档次的存、贷款组合方案,采取灵活的计结息方式。
4.建立合理的内部资金价格转移机制。
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资金在银行内部调拨,如何核算每笔资金成本显得非常重要。如果成本核算准确,商业银行就可以对各种资金来源的价格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合理的贷款价格,有效地引导信贷资金的流量和流向,引导具有不同经营能力的经营单位合理处理发放贷款和其他资金运用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支持重点客户的问题。
5.建立科学的利率管理机制和分级授权体制。
利率水平的确定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需要有一套严密、科学、权威的决策机制,以利于准确、及时、科学决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委会是利率最高管理机构,应承担起利率管理责任。同时,各部门、各级经营单位也应确定专、兼职的利率管理人员,加强利率管理的人员建设,并定期开展利率管理培训。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利率分级授权机制,以及严格完善的监管制度,保证利率制定的有效性,防范利率风险。
6.以贷款定价为出发点,建立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
在推出每一项金融产品的过程中,定价是相当重要的环节。在此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一个客户给银行带来的综合收益,包括存、贷款、结算、外汇业务、承兑、保函、票据等等,同时还应考虑客户的信用等级、贷款期限的长短、利率风险大小、以及筹集资金的成本和运营成本。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各个部门的共同合作,建立起这种综合收益测算体系,对金融产品进行合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