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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受理生源地贷款简报

发布时间: 2022-05-08 21:20:45

1.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否已启动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发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也已经启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迄今已走过十年,每年帮助三百多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解决上学难题。

教育部指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读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2. 求:2018年河南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助学贷款的截至日期是当年的10月10日之前,在10月10日之前需要由高校老师录入电子回执。

申请助学贷款完整流程:

1、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自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2、请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申请表》原件

3、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道,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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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3. 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根据对本学年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简要描述

我学习上刻苦认真,善于钻研,生活上简朴,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和社团,思想健康,态度端正。活动上个学年曾申请过贵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目前家庭经济条件应付我的下学年在校费用依旧存在困难,且在上学年贷款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了贵行服务的体贴性,所以想在下个学期继续申请贵行的生源地贷款。

4. 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

带齐证件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持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高校学生证(在校生)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个人信息。之后,申请人将《申请表》送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表》进行初评后提交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终审符合条件后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并放贷。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在校生凭学生证,但必须具备学校的学费标准、开户银行名称、收款单位名称、账号等。2.在办理申请手续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都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在20天后正式划款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又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

5. 第一次办理生源地贷款怎么办理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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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6. 我是今年大一新生,我想问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后,只要在大学开学后把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就可以吗

贷款受理证明开学交学校,学校会替你在网上填写电子回执单。学费问题一般需要你先缴纳,等贷款到学校账户后再由学校退还给你。

7.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截止受理

2014-2015年度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注册时间:
7月20日----9月10日
提示:(7月20日之前打印申请表无效,不能查到贷款信息)

现场合同签订时间:
8月1日----9月10日

在校生办理时间:
2014年8月1日—8月20日
9月3日前开学新生办理时间:
2014年8月21日—9月1日
9月4日后开学新生办理时间:
2014年9月2日—9月10日

8.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的具体流程与注意事项

以下仅供参考!一、学生在线注册与申请(学生操作)1、使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前,请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的右侧登录框处,点击:3.学生用户系统使用手册。仔细阅读以后再进行注册登录申请。2、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注册个人信息——>登陆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在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贷款申请。3、第一次申请办理贷款的考生必须注册,点击注册按钮——>所有的空格全部填,完成注册——>输入你设置的账号密码,进入系统——>浏览个人系统,认真查阅办理贷款流程——>进行贷款申请——>填报资料——>提交申请。4、已经成功办理过贷款的考生——>选择第2项身份号码登陆——>选择你所在的省份和资助中心,再输入登陆名:身份证号码、密码:8位的出生年月日——>登陆系统——>修改密码、个人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浏览个人系统,认真查阅办理贷款流程——>进行贷款申请——>填报资料——>提交申请。特别提示:学生要务必保存好个人登陆名和密码,不要搞丢,不能补办。在修改完个人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后,必须通知资助中心进行确认。新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业务时,在注册前必须先取得录取通知书。在注册时,应选择正确的所在资助中心,一旦选错,将无法修改。学生在线填写“贷款申请”时,在“个人账户信息”一栏中,代理结算机构请选择“支付宝”。二、提交材料(学生操作)及注意事项1、在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中提交贷款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2份,必须完成:借款人签名按手印,村委会签字盖章,填写联系电话。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须能反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所属市县。如不能反映的,须由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户籍已迁出本地的在校生,若户口簿上无个人户籍信息,则到所属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开具证明,并注明与共同借款人关系。3、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家庭情况证明,能否反映借款人其家庭经济情况的相关证明、证件,如低保证、烈士证、军属证、残疾证、下岗证或者由所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5、提交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格式为A4纸竖向。装订顺序为:申请表—>借款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的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家庭情况证明。6、学生把已装订好的2份申请材料提交到我资助中心审核。我资助中心审核完后,将合同(合同摘要)和受理证明打印出来交给学生,让学生和共同借款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7、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2份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提交纸质材料时,应有以下基本资料:1、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4、户口本(只看原件)或户籍证明(参考第2条解释),5、家庭情况证明(参考第4条解释)。 再次贷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也就是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按手印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同时携带2009-2010年的合同。8、关于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助学贷款的问题。最好是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共同借款人代办,需凭《授权委托书》(可在网站中下载模板)。三、回执处理(学生操作)学生取得合同(或者合同摘要)和受理证明后—>带合同(或者合同摘要)和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在学校资助中心取得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我资助中心。可直接寄回或交到我资助中心,也可寄回或交给父母再由父母代交到我资助中心。四、如何放贷、提现与还款1、放贷贷款成功后,由开发银行通过支付宝把考生的贷款扣到高校的帐号,剩余的贷款资金划到学生帐户中,学生可以通过支付宝查询资金是否到账。如:学生贷款6000元,学费为5000元,则开行委托支付宝扣了5000元到学校帐户,剩余1000元留在支付宝账户中。2、提现完成贷款申请并取得贷款合同后,要完成以下几步:3天内,必须到支付宝网站登录个人支付宝账户进行修改密码和认证。——>7天内,学生自己到支付宝网站登陆个人支付宝账户进行银行卡绑定或者到银行卡的开卡银行柜台办理支付宝绑定银行卡业务。——>再将支付宝中剩余的贷款资金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中,就可以使用或提现了。3、还款到毕业还款期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年度应还款金额——>到银行将应还款金额存到自己的银行卡中——>学生在线提出还款计划——>资助中心审查——>支付宝自动扣款到开发银行的帐号。五、办理时间:注册申请时间:2010年7月20日开始提交材料审核时间:另行通知……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0年9月30日回执接收截止日期:2010年10月20日</SPAN></SPAN></B></p>六、其它注意事项1、学生在注册、申请贷款时,要确保注册信息和申请贷款信息务必准确。如有错误,我中心将要求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修改后重新办理。2、更新后的申请程序中,不再需要提供交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学生仍然要开设一个能与支付宝系统绑定的银行卡(工、农、建、中四大银行皆可,详见《支付宝使用手册》);我市学生只能使用本地银行卡。支付宝账号由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办理,提交申请表之后,会自动生成支付宝账号,学生持支付宝账号在支付宝网站或到支付宝协议的银行进行银行卡与支付宝账户绑定。3、在导出申请表时,不能使用下载器(如迅雷、快车、QQ旋风等),只能用IE下载。

9. 老师您好,生源地贷款,我不向学校交受理证明,学校也一直没有录入回执,我的贷款信息会怎么样

没影响,只会因为未完成贷款手续而导致贷款不成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