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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委托书 2024-10-07 01:45:31

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免自筹

发布时间: 2022-05-10 13:37:09

『壹』 南宁区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免自筹申请怎么办

法律分析:符合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等条件人员准备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区直公积金办理点办理。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受托银行办理房屋顺位抵押,后借款人按照银行通知偿还商贷剩余本息,最后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免自筹的通知》 第二条 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免自筹业务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为商贷借款人且贷款尚未结清,房产属于南宁市所辖城区范围内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二)申请人用于申请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的抵押物权利人须为原商贷发放行,且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记录只有1条。(三)申请人商业贷款还款银行须为中心受托合作金融机构,须与商贷抵押人保持一致,不能减少抵押人。(四)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和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

『贰』 南宁公积金合作银行有哪些

9家。从2021年12月31日起,区直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业贷款商转公跨行免自筹业务了。

记者从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区直管理中心与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桂林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柳州银行9家银行开展商转公跨行免自筹业务,可受理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商转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超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差额资金需借款人自行结清。

贷款过程:

据了解,申请贷款时在区直管理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

特别提醒,目前暂不受理商转公跨行免自筹业务组合贷款业务。

职工个人及家庭不得以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拆迁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

『叁』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为什么要先自筹资金

办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是不同的利率借款合同 所以要重新签合同 最初你办的商业贷款利息高 合同已经签过 再换公积金贷款 原商业合同就要结清
结清金额你自己筹 筹不到房产中介也有垫资的 垫子费用你要出

『肆』 广西区直公积金中心可“商转公”贷 这些人适合办理

广西区直公积金中心推出新政,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

职工办“商转公”不用先筹钱结清商贷

■南宁晚报记者凌剑伊 通讯员何苗

即日起,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无须自筹资金先结清欠款啦。昨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免自筹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免自筹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免自筹贷款”),旨在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

如何办“商转公”免自筹贷款?

提出申请后由管理中心与银行办理顺位抵押

通知指出,符合商转公免自筹贷款条件,且商业银行同意办理不动产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的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免自筹贷款,可免自筹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资金。在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转入商贷个人贷款账户,用于全部结清或偿还部分商贷本金,将商贷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贷结清后解除原抵押。

“商业贷款利率高,对于资金并不充裕的家庭来说,还款压力比较大。公积金利率较低,还款压力较小,我一直期待‘商转公’新政策。”姚女士是区直单位职工,2013年使用商业贷款在五象新区买了一套商品房,目前还剩余61万元本金未偿还。如果办理‘商转公’业务,每月能少还800元贷款。此前,姚女士想将房贷“商转公”,要先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再自行筹集61万元结清商贷办理解押后,管理中心才向其发放贷款。实施商转公免自筹贷款政策后,姚女士只需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管理中心与银行办理顺位抵押,中心发放的贷款金额直接用于偿还商贷剩余本金,免去她自筹资金的烦恼了。

特别提醒的是,目前开展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的受托金融机构为农业银行,可受理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贷差额部分需自行结清。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仍在对接中。在本市农业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购房者,可以提出“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申请了。管理中心“商转公”自行结清的业务仍正常受理,其他受托金融机构暂未开展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可选择自行结清方式办理。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办理该业务要满足哪些条件?

新政“认房认贷”借款人需同时满足规定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借款人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

借款人必须为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该套住房的商贷尚未结清;原商贷银行须为管理中心受托合作金融机构,须与商贷抵押人保持一致,不能减少抵押人。

借款人用于申请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的住房只办理过原商贷发放银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权人,且现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记录只有1条。

借款人个人及家庭不得以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拆迁回建住房除外)。

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方能申请办理。

哪些人群适合办理该业务?

购房时遇到商贷利率上浮的最适合办理

哪些人群适合申请办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呢?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商转公”会参照公积金贷款政策,认房认贷。如果是首套房家庭,近期有购房改善居住环境需求的,就不用申请“商转公”,否则,会占用了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另外,符合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也须先结清公积金贷款才能再次申请。

该负责人特别指出,2010年左右购房的职工,正好赶上了银行商业贷款打折活动,最低的甚至打7折,基本接近公积金贷款利率,因此,这类职工不用再劳心费力办理该业务。建议购房时遇到商贷利率上浮的购房者,适合办理该业务。另外,商贷还款压力比较大的购房者,也适合办理该业务。

令职工惊喜的是:目前,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审批的办结时限是5个工作日,效率大大提高。

公积金贷款额度年限是多少?

首套房、二套房最高额度均不超过60万元

贷款额度也是不少职工关心的问题。根据通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原房屋成交价的80%或完税凭证购房价值的80%,和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最低值,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原房屋成交价的60%或完税凭证购房价值的60%,和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最低值,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如无其他未结清贷款和担保债务可放宽至60%,但家庭收入扣除月供后剩余的40%不能低于本地当年基本生活费标准。

在贷款年限方面,也有规定。购房合同签订至今年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延长5年减现有年龄,同时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以原商品房购房合同日期认定房龄,购买二手房的以房龄原始查档证明认定房龄。

『伍』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自筹资金还清原来银行的贷款吗

这要看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贷款政策,公积金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商贷转公积金的业务,有的较宽松可以转,有的地方是规定必须先自筹资金还贷后公积金才放贷,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陆』 南宁如何将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

在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需要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关于贷款条件的规定: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6)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免自筹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柒』 商业贷款怎么转公积金贷款

具体步骤: 1、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有三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式可供选择:
2、 客户可先自筹资金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
3、 客户交纳保证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4、 客户可找一家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垫资还清客户原贷款,客户缴纳垫资费和保证金,担保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抵押落实后公积金中心放款,退还客户保证金。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首先会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1、 初审通过后,银行会邀约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3、如果审核均符合规定,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2、 贷款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3、 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者受托银行就会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
4、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签订完合同后,贷款申请人及房屋的共有人需要与公积金中心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后,会在一定时限的工作日内通知公积金中心领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5、 放款审核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
8、贷款发放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