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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5-11 00:40:49

A.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它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基础。
一、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负债的业务就是存款业务,也是商业银行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储蓄存款、企业存款和其他存款等。
二、资本金是银行经营业务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成立时依法必须筹集的资本。
三、同业拆借,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资金拆入拆出。
四、向中央银行借款,包括再贴现、直接贷款。
拓展资料:
银行(Bank),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国有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
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瑞银集团、法国兴业银行等。
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银行的盈利渠道分别是贷款、银行类保险、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金融机具的销售、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对冲业务、票据业务等。
中国的大部分银行的盈利比例为:贷款30%,银行类保险10%、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0%、金融机具的销售5%、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30%、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10%等;国外银行的盈利比例为:贷款15%,银行类保险15%、销售理财基金类产品15%、金融机具的销售10%、金融智能终端业务消费获利35%、对冲业务5%、票据业务5%等。
2016年2月24日,媒体报道:16家上市银行中已有7家银行交出去年成绩单,普遍净利润继续下降。业绩报告显示,这7家银行在2015年中,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共为2716.61亿元,这意味着,7家银行去年每天净赚7.44亿元。
尽管这一数值在各行业中仍属佼佼者,但利润增速继续下降仍是未来趋势。7家银行净利润增速均较2014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6家股份制银行净利润增速更是跌至个位数,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净利润增速均下降一半以上。中信银行净利增速最低,仅为1.15%。只有身为城商行的南京银行业绩保持在两位数,达到24.86%。

B. 1.商业银行证券投资业务与贷款业务有何不同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业务与贷款业务的区别:(1)流动性不同;(2)地位不同;(3)资金来源渠道;(4)管理重点和方法不同(贷款应坚持“三查制度”,“5P”,“5C”方法;证券投资应坚持“基本面与技术面分析,注重基本面,注重成长性”)5),所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形式与性质不同(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发生直接关系,是其少数债权人之一,这种具有个人关系性质的双边关系一般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契约来维系;证券投资银行与证券发行人之间发生间接关系,这种不受个人关系影响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市场交易性质的行为,它有专门的法律和规章来维系与保障);

C.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什么负债业务是什么各有哪些

负债业务主要是存款业务。资产业务主要是贷款业务,包括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
此外还有中间业务和资金业务。

D. 商业银行贷款有哪些种类

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商业银行IT 解决方案具有“业务复杂、系统繁多、接口广泛”的特点,要求IT 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对客户需求的理解程度、对系统架构的设计水平、对开发技术及各项标准的掌握程度等多方面有较高的技术能力。

国内具备一定规模的IT 解决方案提供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这些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基础。对于市场潜在进入者,将受到行业经验和知识、产品和技术水平、客户忠诚度等多方面的限制,所面临的行业进入门槛较高。

商业银行的成立实行特许制:

商业银行由国家特许成立,发放银行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特许审批过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中国银监会予以审查。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将填写的正式申请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中国银监会特许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特许批准的权力完全属于国家,符合成立商业银行的各项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E. 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代委托人确定借款人。参与委托人的贷款决策。代委托人垫付资金发放委托贷款。代委托人垫付应纳税金。
一: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二: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
三: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四:银行是经济中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西方银行业的原始状态,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伦以及文明古国时期。据大英网络全书记载,早在公元前6世纪,在巴比伦已有一家“里吉比”银行。
五:考古学家在阿拉伯大沙漠发现的石碑证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伦的寺院已对外放款,而且放款是采用由债务人开具类似本票的文书,交由寺院收执,且此项文书可以转让。公元前4世纪,希腊的寺院、公共团体、私人商号,也从事各种金融活动。但这种活动只限于货币兑换业性质,还没有办理放款业务。
六:罗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类似希腊银行业的机构出现,但较希腊银行业又有所进步,它不仅经营货币兑换业务,还经营贷放、信托等业务,同时对银行的管理与监督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罗马银行业所经营的业务虽不属于信用贷放,但已具有近代银行业务的雏形。
七:早期银行业的产生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中世纪的欧洲地中海沿岸各国,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是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商贾云集,市场繁荣。但由于当时社会的封建割据,货币制度混乱,各国商人所携带的铸币形状、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为了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货币兑换。于是,单纯从事货币兑换业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专业货币商便开始出现和发展了。
八:现代商业银行的最初形式是资本主义商业银行,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社会劳动分工的扩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一些手工场主同城市富商、银行家一起形成新的阶级——资产阶级。

F. 商业银行业务间的相互关系如何

商业银行间业务相互关系联系紧密。商业银行间业务可分为传统业务,包括一般贷款、简单外汇买卖、贸易融资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网络、业务量来支持。

另外商业银行间业务是复杂业务,如衍生产品、结构性融资、租赁、引进战略投资者、收购兼并上市等,这些并不是非常依赖分行网络,是高技术含量、高利润的业务领域。

商业银行间业务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6)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贷款扩展阅读:

商业银行间业务的范围介绍:

1、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业务、借款业务、同业业务等构成。

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

2、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包括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

3、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

G.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需要考虑的因素

主要考虑企业的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借款企业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企业章程,验资报告,最近二年年报及上月即期报表,银行流水,缴税凭证,企业财务明细,买卖合同等,结合企业经营模式,盈利情况的分析来判定是否给予贷款支持。

H.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2、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

3、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4、从事同业拆借;

5、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6、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7、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8)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十一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三条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第十四条

设立商业银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I. 经营商业贷款有哪些规定

商业贷款业务的规定: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要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要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以及商业银行贷款中的借款人必须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J. 商业银行的业务包括哪些其目的是什么

商业银行的业务包括: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等。目的和其他企业一样为了盈利。
一、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二、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
三、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四、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
五、企业特征
必须具备业务经营所需的自有资本,并达到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必须照章纳税,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的和发展动力。
六、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货币,资金,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范围不是生产流通领域,而是货币信用领域,商业银行不是直接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的企业,而是为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