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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中长期贷款发改委批

发布时间: 2022-05-14 23:57:39

㈠ 请问什么项目需要省发改委审批,什么项目只需要市发改委审批就可以了

根据国务院2004发布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但是,在实务过程中,单纯企业投资的项目并不多见,主管机关的审批程序仍然较为严格。

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一般可以分为: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
(1)立项阶段,投资人需要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到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环保预审和用地预审,之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审批。
(2)规划阶段,需要到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到规划部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其中还可能包括人防、消防审批。
(3)施工阶段需要办理施工许可。

㈡ 发改委:个别房企境外债违约不影响中资境外债市场整体功能

1月18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月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在回答“2021年中资企业境外发债有关情况”的提问时表示,境外发债是企业有效利用境外资金、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和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工具,对于丰富利用外资形式、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同时,不断完善企业中长期外债管理。2021年,共有335家中资企业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592笔,金额合计1958.5亿美元。总体看,中资境外债发行主体日趋多元,优质企业发行规模占比提升,综合融资成本显著下降,服务实体经济效果更加明显,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作用更加突出。
同时,金贤东也提到,去年个别高杠杆房地产企业因自身经营问题发生境外债违约事件,导致中资境外债市场房地产板块出现短暂恐慌情绪,这属于市场的自我调节,不会影响中资境外债市场的整体功能。长期看,中资境外债市场将进一步成熟和完善。

㈢ 企业发债的审批部门是由发改委和人民银行下设的那些机构进行审批的

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发行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

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3)中资企业中长期贷款发改委批扩展阅读: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债券,应当对发行债券的企业的发行章程和其他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第二十二条 企业债券的转让,应当在经批准的可以进行债券交易的场所进行。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

㈣ 中资企业的境外分公司在境外当地外资银行贷款,按规定怎么走外债申请程序并将贷款留在境外

中资企业的外债指标,其中短债找外汇局审批,中长期外债找发改委审批。
理论上是可行的,先拿指标,后找当地外汇局说清你们的需求。
关键点是外债的不入境、在境外使用,现行框架是走得通的。程序上稍微麻烦点。

㈤ 2022年3月中期借贷便利实施时间

2022年3月中期借贷便利实施时间(3月14日-3月20日) 。
一、国内大政要闻
1、国常会:扎实有力抓落实,推动经济在爬坡过坎中保持平稳运行
3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扎实有力抓落实,推动经济在爬坡过坎中保持平稳运行。会议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44个方面52项重点工作,逐一分解到国务院部门和有关地方,并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来源:中国政府网)
2、刘鹤主持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研究当前形势
3月16日,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问题。会议研究了相关问题。关于中概股,目前中美双方监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已取得积极进展,正在致力于形成具体合作方案。中国政府继续支持各类企业到境外上市。(来源:中国政府网)
3、国资委成立科技创新局、社会责任局
3月16日消息,经中央编委批准,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科技创新局、社会责任局,并于近日召开成立大会。(来源:国资委网站)
4、发改委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3月17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指出,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五项重点任务。(来源:发改委网站)
5、发改委组织召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全国视频会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全国视频会,推广地方先进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下一步要把握三个关键。一是要提升归集共享数据规模,同步推进国家层面与地方层面信用信息共享,做到多种共享方式相结合。二是要提升平台网络的渗透水平,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同时严守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底线。三是要提升支持政策的含金量,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帮助金融机构降低成本、分担风险。(来源:发改委网站)
6、发改委部署开展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专项核查
3月18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并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近期对各地和中央企业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核查。通知要求,要签足中长期合同,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来源:发改委网站)
7、财政部: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3月16日消息,近日,新华社记者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来源:财政部网站)
8、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月17日消息,近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租赁住房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来源:财政部网站)
9、财政部、证监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3月18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称,针对当前多发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相关内部控制缺陷,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主要目标是评估和应对为迎合市场预期或特定监管要求、谋取以财务业绩为基础的私人报酬最大化、骗取外部资金、侵占资产、违规担保、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动机,对财务报告信息作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风险,特别是防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舞弊风险。(来源:财政部网站)
10、财政部、税务总局: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月18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来源:财政部网站)
11、工信部: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增长
3月17日,工信部部长肖亚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增长工作。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工业经济恢复态势明显,为实现一季度平稳接续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工业经济运行面临新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要加大已出台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增长。(来源:工信部网站)
12、商务部: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3月17日消息,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要结合外向型企业特点,用好服贸基金等直接融资手段,推动金融信保机构与服贸基金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积极为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纾困解难。(来源:商务部网站)
13、统计局:1-2月份国民经济恢复好于预期
3月15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1-2月份国民经济恢复好于预期。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5%。从环比看,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34%。(来源:统计局网站)
14、最高法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
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解释的施行,对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来源:最高法网站)
二、中国金融政策
1、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信息
本周,央行共开展1400亿元7天期逆回购(中标利率为2.1%)、2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为2.85%)和700亿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由于本周有500亿元7天期逆回购、1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到期,央行本周实现资金净投放2600亿元。(来源:《中国金融政策报告》课题组根据央行网站整理)
2、央行传达学习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
3月16日,央行行长、金融委办公室主任易纲主持召开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金融委第51次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人民银行系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要求,货币政策要主动应对,新增贷款要保持适度增长,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及时回应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保持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来源:央行网站)
3、央行召开2022年反洗钱工作电视会议
3月16日,央行召开的2022年反洗钱工作电视会议指出,2022年要推进《反洗钱法》修订,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修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来源:央行网站)
4、央行等四部门及浙江省政府: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3月18日消息,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强化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健全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构建数字化金融运行体系。(来源:央行网站)
5、银保监会: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3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6、银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
3月16日,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并就做好下一步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要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积极出台对市场有利的政策。要大力支持直接融资,促进融资结构优化。引导信托、理财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开展真正的专业投资、价值投资,成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中坚力量。(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7、银保监会:加大对“专精特新”、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3月16日消息,从银保监会获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抓实信贷投放,在保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量扩面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信贷供给结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续贷、中长期贷款,加大对“专精特新”、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联动相关部门继续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建设,督促银行做优体制机制和专业能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能。(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8、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体系
3月17日消息,从银保监会获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体系。一是深入研究扩大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问题,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二是探索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转换机制,鼓励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业务的研究,加强追踪和回溯,为进一步出台规范提供依据。(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9、证监会坚决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3月16日,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召开后,证监会党委迅速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就抓好贯彻落实进行研究部署。会议指出,证监会将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指挥协调下,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主动加强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沟通协调,保持政策预期的稳定和一致性,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和金融运行。(来源:证监会网站)
10、证监会:深入推进公募REITs试点,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3月18日消息,当前,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委,进一步深入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完善制度机制,拓宽试点范围,更好发挥公募REITs的功能作用,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来源:证监会网站)
11、外汇局传达学习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
3月16日,外汇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要求,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宏观经济稳定。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加强外汇市场监测研判和宏观审慎管理,引导市场主体更广泛使用汇率避险工具,积极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来源:外汇局网站)
12、外汇局:2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3月18日,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2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2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42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企业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趋向均衡,呈现小幅逆差65亿美元。截至2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138亿美元,与1月末相比保持基本稳定。(来源:外汇局网站)
13、北京:“钻石之星”培育为优质企业上市提速
3月16日,北京市正式启动今年的“钻石之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活动。北京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将为参与培育企业提供10万元奖金奖励和专属服务大礼包,服务企业上市“最后一公里”,支持优质企业加速登陆资本市场。(来源:北京日报)
14、天津市金融服务“一带一路”亮点频现,去年与沿线国家跨境收支达264亿美元
3月14日,从天津市金融局获悉,天津市金融机构服务“一带一路”亮点频现。2021年,全市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2107.8亿元,同比增长16.1%,占全市进出口额的25%;与“一带一路”国家跨境收支合计达264亿美元,同比增长13%。其中,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超570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在支持“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来源:天津日报)
15、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共筑抗疫金融防线
3月17日,上海银保监局发文称,3月以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专项通知积极应对,全面部署,统筹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做好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保障工作,倾金融之力守“沪”,共筑抗疫金融防线。一是扛起金融担当,畅通基础金融服务。二是彰显金融力量,加大重点领域支持。三是传递金融温度,创新防疫服务方式。四是践行金融为民,投身志愿抗疫一线。(来源:上海银保监局网站)
16、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发文,六大举措力挺经济社会发展
3月1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通知》,就疫情期间做好金融服务提出六项举措,包括提升抗疫金融产品服务质效、做好受困企业及个人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局网站)
17、香港金管局加息至0.75%
3月17日,美国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公布将联邦基金利率的目标区间上调25基点至0.25-0.5%。因应美联储的决定,香港金融管理局同日亦上调基本利率。根据预设公式,基本利率设定于0.75%。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美国正式进入加息周期,是市场预期之内的事。香港的金融系统及货币市场继续保持有序和畅顺运作。(来源:香港金管局网站)
18、澳门贴现窗基本利率调升至0.75%
3月17日,澳门金融管理局把贴现窗基本利率调升25个基点至0.75%。鉴于澳门元与港元挂_,两地政策性息率变动必须基本一致,以维持港澳联系汇率制度的有效运作。因此,澳门金管局跟随香港金管局同步调整其基本利率。(来源:澳门金管局网站)
19、山东银保监局联合七部门出台措施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见效
3月14日消息,山东银保监局与央行济南分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见效助力山东省绿色低碳转型的若干措施》,从建立推进机制、营造政策环境、优化金融服务、构建组织体系、强化外部激励等5方面提出10条措施,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山东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来源:山东银保监局网站)
20、央行长春中心支行颁布多项举措保障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不断档”
3月16日消息,面对当前吉林省疫情防控形势,央行长春中心支行出台了多项举措,要求吉林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的同时,确保金融服务“不断档”,有力有效支持吉林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保障市场主体信贷需求, 二是畅通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流转,三是加强现金供应保障和安全管理,四是确保支付清算系统通畅运行,五是提高外汇业务办理效率,六是做好征信查询服务,七是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
21、黑龙江省鼓励总部经济发展 支持总部企业资本市场融资
3月19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黑龙江省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迁入黑龙江省,支持总部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外省优质上市公司(不含房地产企业)迁入,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纳入省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来源:黑龙江省政府网站)
三、海外金融政策
1、美联储2018年12月以来首次宣布加息
3月16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宣布上调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25个基点到0.25%至0.5%之间。这是美联储2018年12月以来首次加息。美联储临时主席鲍威尔在会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美国经济强劲增长、劳动力市场继续走强支持了美联储本次加息的决定。同时,俄乌局势对美国经济的影响“高度不确定”,除全球石油和商品价格上涨等直接影响外,军事行动本身及相关事件可能会抑制全球经济活动,进一步扰乱供应链,并通过贸易等各种渠道对美国经济产生溢出效应。金融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信贷收紧,继而影响到实体经济。(来源:新华社)
2、美国总统拜登签署1.5万亿美元的法案
3月15日消息,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一项总额为1.5万亿美元的法案。该法案将在9月之前为美国政府提供资金,并为乌克兰提供136亿美元的人道主义和安全援助。(来源:央视新闻)
3、拉加德重申欧洲央行不会急于加息
3月17日,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表示,欧洲央行所有举措都将是渐进式的,不会在结束购债计划结束后立即加息。拉加德重申,欧洲央行仅在第三季度购债计划结束“一段时间”后,才会就利率变化展开讨论。欧洲央行管委、荷兰央行行长诺特(Klaas Knot)也表示赞同,他预计欧洲央行今年只会加息一次,小于目前市场预期的两次。(来源:财联社)
4、欧盟宣布对俄罗斯采取新制裁措施,取消俄贸易最惠国待遇
3月14日,欧盟轮值主席国法国在社交媒体上宣布,欧盟已决定对俄罗斯采取新一轮的制裁。主要措施包括取消俄罗斯的贸易最惠国待遇,禁止欧盟企业投资俄罗斯油气行业,禁止向俄罗斯出口奢侈品和高级汽车,禁止俄罗斯钢铁出口至欧盟等。这是俄乌冲突爆发以来欧盟对俄采取的第四轮制裁。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表示,欧盟还将寻求停止俄罗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中的会员资格。(来源:央视新闻)
5、欧盟理事会就碳边界调整机制达成协议
3月15日,欧盟理事会就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相关规则达成协议。根据这一机制,欧盟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水泥、铝、化肥、钢铁等产品征税。该机制是欧盟委员会去年7月提出的一揽子环保提案中的核心内容。(来源:央视新闻)
6、德国联邦内阁批准2022年度财政预算草案
3月17日,德国联邦内阁批准了德国财政部关于2022年度的财政预算草案。根据该预算草案,德国今年的常规财政预算将新增997亿欧元的债务,以应对新冠疫情危机所造成的后果。(来源:新浪财经网站)
7、法国宣布冻结俄罗斯央行220亿欧元资产
3月20日,法国经济和财政部长勒梅尔表示,法国已经冻结了俄罗斯中央银行220亿欧元的资产,还冻结了俄罗斯有关个人在法国机构账户中的资金约1500亿欧元。另有约30名俄罗斯人在法国的价值5亿欧元的房地产也被冻结。(来源:央视新闻)
8、英国央行上调基准利率至0.75%
3月17日,英国央行宣布,将英国基准利率从0.5%上调至0.75%。这是2021年12月以来,英国央行第三次加息。(来源:新华社)
9、日本央行宣布维持现行货币政策宽松力度
3月18日,日本央行在结束为期两天的货币政策会议后宣布,继续维持当前货币政策宽松力度,维持现行利率水平不变。央行表示,继续将短期利率维持在负0.1%的水平,并通过购买长期国债,使长期利率维持在零左右。资产购买方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年度购买规模上限继续维持在12万亿日元水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年购买规模维持1800亿日元。今年4月以后拟逐步缩小商业票据和企业债的购买规模,旨在回归疫情前水平。(来源:新华网)
10、IMF:乌克兰危机或将根本改变全球经济秩序
3月1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表示,长期来看,乌克兰危机或将根本改变全球经济和地缘政治秩序。包括亚太部主任李昌镛在内的多位IMF官员当天联合撰文,认为乌克兰危机对全球各地区经济的影响主要通过三个渠道传导:一是食品和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进一步推高通胀,进而侵蚀收入并打击需求;二是与俄罗斯、乌克兰邻近的经济体面临贸易、供应链和汇款中断等问题;三是企业信心下降和不确定性上升对资产价格造成压力,可能导致金融环境收紧和国际资本流出新兴市场。(来源:新华社)
11.世界银行宣布为乌克兰追加2亿美元资金援助
3月14日,世界银行宣布为乌克兰追加2亿美元的资金援助,以增加对乌克兰的人道主义援助。加上最新的一笔资金,世界银行为乌克兰提供的援助总额已经超过9.25亿美元,其中3.5亿美元已经交付乌克兰(来源:央视新闻)
12、俄财政部:1.172亿美元债券利息的支付指令已发送给银行
3月17日,俄罗斯财政部发布消息表示,已经对到期1.172亿美元债券利息支付进行了处理,相关付款指令于14日发送给处理此类交易的银行。(来源:央视新闻)
13、阿根廷参议院表决通过450亿美元外债重组协议
3月17日,阿根廷参议院经过近10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最终以56票赞成、13票反对和3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批准通过阿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的偿还450亿美元贷款的债务重组方案。(来源:央视新闻)

㈥ 发改委对企业投资立项进行审批,投资几个亿的项目,发改委是否有审查其资金来源的职责

发改委一般做形式审查,就是对各种文件的合规性做审查,而不是调查。

㈦ 现在哪些项目需要发改委立项,审批

主要是建设项目,国家直接投资或注入资本的需要发改委审批,《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里的需要核准,外商的需要核准,其他需要备案。

㈧ 哪些项目是需要发改委批的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二00四年七月十六日

简要说明:

(一)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目录对政府核准权限作出了规定。其中:

1.目录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报国务院核准。

2.目录规定“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省级政府可根据当地情况和项目性质,具体划分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但目录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其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3.根据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可对特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权限特别授权。

(五)本目录为2004年本。根据情况变化,将适时调整。

一、农林水利

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水库: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水事工程:需中央政府协调的国际河流、涉及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能源

(一)电力。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火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煤炭。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煤炭液化:年产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三)石油、天然气。

原油: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具有石油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天然气: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具有天然气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国家原油存储设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三、交通运输

(一)铁道。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或100公里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公路。

公路: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跨省(区、市)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独立公路桥梁、隧道:跨境、跨海湾、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三)水运。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新建港区和年吞吐能力20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自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集装箱专用码头: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四)民航。

新建机场:由国务院核准。

扩建机场: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扩建军民合用机场: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核准。

四、信息产业

电信: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国际电信传输电路、国际关口站、专用电信网的国际通信设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邮政:国际关口站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邮政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国家特殊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五、原材料

钢铁: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的炼铁、炼钢、轧钢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铁矿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有色: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新建氧化铝项目和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矿山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石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及改扩建新增能力超过年产20万吨乙烯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化工原料:新建PTA、PX、MDI、TDI项目,以及PTA、PX改造能力超过年产10万吨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化肥:年产50万吨及以上钾矿肥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磷、钾矿肥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水泥:除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稀土深加工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黄金:日采选矿石500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采选矿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六、机械制造

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定执行。船舶:新建10万吨级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和民用船舶中、低速柴油机生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七、轻工烟草

纸浆:年产10万吨及以上纸浆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年产3.4(含)万吨━━10(不含)万吨纸浆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纸浆项目禁止建设。

变性燃料乙醇: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聚酯:日产300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制盐: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糖: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糖料项目禁止建设。烟草: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八、高新技术

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九、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由国务院核准。城市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城市供水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城市道路桥梁:跨越大江大河(通航段)、重要海湾的桥梁、隧道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城建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社会事业

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旅游: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体育:F1赛车场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娱乐:大型主题公园由国务院核准。其他社会事业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一、金融

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二、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事项,由商务部核准。上述项目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核准。

十三、境外投资

中方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上述项目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管理企业投资的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商务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