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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冲收

发布时间: 2022-05-18 06:13:05

⑴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程序

一、还款类型(一)正常还款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国家开发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请于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询本年度应付本金及利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该款项存入相应的贷款账户,银行于12月20日自动扣收。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在还款日前五天通过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如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变动的学生请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进行变更。(二)提前还款每年1-10月均可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的还款账户。我行于每月20日进行扣款。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在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三)逾期还款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即逾期还款。逾期还款将影响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诚信记录。每月10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将自动计算逾期学生的本息及罚息,逾期还款学生可登陆学生系统查询当月应还本息(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到当月20日的罚息),我行于每月20日(除11月外)自动扣收逾期本息,请逾期学生及时将应还本息存入对应还款账户中,以免产生更多的罚息。二、还款查询(一)贷款情况查询请同学们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 https://sls.cdb.com.cn,点击“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按钮”了解本人贷款情况,包括还款利息、贷款金额、还款日期、还款账户等信息,及时掌握自己的贷款、还款情况。(二)还款明细查询点击“还款记录”选项,选择相应贷款合同,了解实际已还款金额、还款日期、还款类型 。注:1、11月20日之后,能够查询到本年应付本息;到期月份的上个月月末能够查询到到期应付本息。2、每月15日以后能够查询到当月应付的逾期本息或提前还款本息;请与应还款日期前5天将应付本息存入您相应的还款账户。(三)提前还款申请如需提前还款,还款时间为每年1-10月,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请学生于每月10日前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按钮新增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金额存入系统指定账户,通过支付宝还款的同学在扣款日将收到短信、邮件反馈提示。注:凡有退学、休学、肄业、参军、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情况的学生均需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⑵ 我已经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大学录取通知里要我开学前就要冲学费到发的卡里,那我该怎么办

那是通知所有的学生的,到学校你把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就可以了,现在不用充钱。贷款发放时间比较晚,到时候也不用总惦记着了……

⑶ 我学费已经交了 但是生源地贷款又重复扣了怎么办

你用贷款的钱交学费了是吧,所以贷款直接换到生源地贷款的那个银行就不就会有麻烦的,你跟学校和银行联系拿去有关的证明,票据一下有关的手续。

⑷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借款申请人或者共同借款人携带借款合同、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教育局进行还款。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5年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5、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二、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还多少钱?
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一)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1日-12月20日;
(二)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三)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请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申请时间:1-10月的1-15日内、12月的1日-15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5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如学生是在当月16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5日申请,下月受理)
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5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5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存入支付宝(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⑸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是要把钱冲到 贷款支付宝的余额宝还是账户余额里 才可以 求大神速回小弟

生源信用地助学贷款有两种还款方式,一种就是在登录开行学生在线系统申请还款(申请日期一般是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然后通过支付宝还款,另一种就是你带现金到当地的资助中心还款,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帮你做还款手续。
钱要充到贷款时生成的支付宝帐户上。

⑹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问题

首先想问问你你的学费和住宿费是否已经交了?如果已经交了,那么学校这种做法不妥,应该及时退还;如果未交,那么做法合情合理合法。
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是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放款后根据贷款额度和填写内容,主要抵充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果贷款额度高于所支付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多余部分再进入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学生可以提现后用于生活部分。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交学费住宿费,而贷款的部分又小于或等于你的学费住宿费的话,那么贷款放款时将全额进入学校账户,就是说等于国开行替你用贷款垫付你的学费住宿费以使你不因为经济问题而影响就学。
如果你已经交了学费住宿费,那么以上款项还是会打入学校账户(银行默认你不交贷款部分的费用),学校收到款项后应该将你之前自己缴纳的部分退还给你本人。

你的具体情况,由于你提问时未说清楚述所以我无法具体针对的回答,如有疑问欢迎追问。

⑺ 生源地贷款的钱打到哪里去了

还是在学校,你可以看看你的支付宝收支明细,入六千,出六千。等到时候,学校会把钱返还到你的支付宝里。我们都是在支付宝里面,不知道你的情况,你可以像学校的财务处核实一下。

⑻ 生源地贷款步骤怎么来

步骤如下:

1、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8)生源地贷款冲收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源地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