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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疫情贷款还不上

发布时间: 2022-05-18 23:10:39

⑴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如何应对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⑵ 疫情封城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如果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入来源,可以及时与银行协商延后还款期限,由此产生逾期,可以要求银行暂时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第一条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第二条 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⑶ 疫情隔离期间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法律分析:疫情隔离期间贷款还不上可以申请延期。

法律依据:《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⑷ 疫情原因造成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不适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关于“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的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三、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⑸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应怎样应对

法律分析: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法律依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明确将采取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等六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⑹ 疫情期间没钱还贷款怎么办

疫情期间还不上贷款的处理办法:1、当事人可以向贷款人申请展期;2、经贷款人同意的,则可以延长还款期限;3、如果贷款人不同意,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的,则需要承担逾期期间的逾期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⑺ 疫情期间贷款还不上,影响征信记录怎么办

本轮疫情期间,

停工停产、收入断档,

房贷、车贷、

信用卡透支还不上,

影响征信记录怎么办?

近日,记者采访了

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相关负责人。

“四类群体”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据介绍,在此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有四种情况,经我市商业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做逾期记录,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意见》指出,四类群体分别为: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隔离人员;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

上述四类群体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因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可向接入机构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申请原因、申请事项等内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具体材料为——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提供医院或疾控部门出具的收治或隔离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证明或出院小结等。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隔离人员:提供隔离观察地居委会(社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出具的隔离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信息主体隔离的资料。如所在地政府的隔离告知书、集中隔离公告、交通管理公告、信息主体的交通往来凭证等。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如政府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或居委会(社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医疗部门或疾控中心工作证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调令、通知或工作记录等。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向商业银行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按照商业银行要求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有关材料,如收入状况证明、失业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停工通知、银行流水、纳税记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或企业法人真实性承诺等。

那么符合上述条件的群体应该如何申请呢?据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符合的群体可携带相应证明文件,前往附近银行网点提出申请。也可登录网上银行、下载银行官方APP,或关注对应银行官方微信,找到咨询板块,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同时,还可致电银行客服或向银行客户经理咨询。

因疫受困企业可依调整后报送信用记录

受本轮疫情影响,我市中小微企业普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3月31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的通知》。其实,更是对因此次疫情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逾期记录进行调整。

“本次徐州出台的12条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了人民银行各支行和各银行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信用报告服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等导致还款逾期及其他不利影响,不应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贷款质量分类结果可沿用疫情发生前的分类结果。各银行机构要合理安排逾期贷款信用记录报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在配套政策方面,《通知》还明确,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执行上述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可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