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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4-22 01:18:24

Ⅰ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

忽悠人的

Ⅱ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一、贷款对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2、已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3、学生本人户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4、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①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④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难。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⑥已获得开发银行借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新生合同中贷款金额按照录取通知单上的学费+住宿费(取低档)执行;续贷学生按照前一次贷款合同回执的学费+住宿费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在校生首贷的按照上一学年缴费凭证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见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确定表学制类型年 级最长贷款年限专科(三年制)一年级13二年级12三年级11专升本一年级12二年级11本科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14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13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12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11硕士研究生一年级10二年级9三年级8四、本息偿还(一)利息计算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二)财政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资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资助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发银行及时足额划拨。(三)借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如贷款期限小于剩余学年加2年,则宽限期为贷款期限),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满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笔本金。(四)提前还款每年1月—7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即一个学年所取得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Ⅲ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怎么办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每学年可申请从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分行获得最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各省区教育管理行政部门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正式签订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学校不必直接与银行打交道。
一、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别
一直以来,湖南高校的助学贷款工作均由各高校与商业银行达成贷款协议。商业银行往往对学校的资产等提出严格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学校很难获得贷款;而且,学生毕业后不能按时偿还助学贷款也使商业银行冷淡并远离这种贷款形式。因为上述原因,湖南省省内一直有40多所本专科、高职院校没有获得贷款。我校目前暂时没有列入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后,学校将不再与银行直接协商贷款事宜并签约,而是将这些工作交由政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操作。国家开发银行受政府指定,其贷款模式采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贷款学生自正常学制年限毕业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每年特定时间还款一次(详见样表)。
二、简要申请程序首先写一份关于家庭贫困的证明,然后把它拿到村委会、乡政府、县民政部门分别去盖章,这个材料就是三级贫困证明。如果是城镇户口的,一般只要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盖章,有二级贫困证明就可以。学校发放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如实填写并拿到村委会、乡政府、县民政部门分别去盖章,可以作为贷款申请材料。也可以作为将来申请各类助学金的材料。到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把三级贫困证明和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递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新生军训期间,从年级办公室领取与国家助学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30日内完成)。在校生应从新学年报到20日内,将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或邮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日内完成)。接下来的程序,比如上报、银行审批等等,不需要学生参与了,助学贷款由银行直接打到学校的账户。此贷款支付学费后的多余部分,可用于支付学生生活费。如果第二年还要继续贷款的话,手续也是一样,而且会快很多。
三、助学贷款的债权性质此助学贷款的债权关系主体限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及其家庭之间,合同到期如果学生未能及时偿还债务,由国家开发银行追究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第三方,对学生经济状况进行审核、举证。全过程与学校无关。从你的情况分析,适用:在校生应从新学年报到20日内,将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或邮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日内完成)。

Ⅳ 在校大学生如何申请生源地贷款

一楼说的在大学统一进行贷款的流程,而且只是某一个地方的

个人建议您先让您的家人到您的生源地,也就是大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教育部学生资助部门(各地该部门具体名称不同,反正都是归教育部管辖的),询问一下具体需要学校出具什么证件,然后在学校开好。
因为我也帮助老师整理过一些要回生源地进行贷款的同学的资料,发现各地需要的证明材料都不同,而且差别比较大,所以建议您先让家人详细询问清楚,然后在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Ⅳ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怎么还

1、支付宝还款

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POS机还款

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5)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Ⅵ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倒向你的墙和无法选择的出身,这是改变不了的,不要抱怨!我也是申请的助学贷款,也是自己还的。加油努力吧,想想怎么改变现状!

Ⅶ 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是什么

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Ⅷ 大学生助学贷款有几种

大学生助学贷款有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三种方式。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证, 就读境外学校的须有本人护照或通行证

3、具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受函)或学生证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内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

4、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与品行标准,无不良信用行为

5、承诺向贷款人及时告知其离开学校后的最新工作单位及有效通讯方式

6、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教育费用

7、书面同意在贷款逾期一年不还,贷款人可在其就读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违约行为

8、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8)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三、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材料

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4、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