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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委托人责任

发布时间: 2022-05-23 17:14:56

① 受托支付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需要。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一、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二、综合商业银行方面的信息,实施贷款人受托支付,将凸显风险和收益平衡之博弈:其一,在降低贷款挪用风险的同时,将对借款人的收益产生影响。有商业银行人士称,对于项目贷款,企业可以一次性提完,用与不用,如何使用,由企业自主决定。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在项目建设的过渡期内,可以做一些增加收益的业务,如转存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等。但采用受托支付后,借款人不可能一次性提款,短期操作的空间将被压缩。其二,项目审批效率与企业用款进度的平衡问题。一家政策性银行人士坦言,有时一个项目的审批需要半年时间,而企业这边已经需要使用资金了。如前所述,很多项目在走完全部审批程序前,已开始申请贷款。其三,如何处理借款人与交易对象的纠纷问题。贷款银行受托将资金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但如果出现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借款人与项目建设单位产生纠纷,其利益如何保障。这也成为银行担忧的问题之一。
三、有关政策: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发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贷款委托员工办理需要承担责任吗

企业贷款要员工去办理,我觉得这个员工不能办理这个,因为是企业贷款,你缘故能承担起吗?

③ 委托他人贷款,被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委托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责任,委托贷款主要是借助正规金融渠道进行放贷,以规避非法经营问题

④ 企业贷款,财务负责人责任有多大

国有商业银行基层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近期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调整经营思路,优先支持绩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基层行要调整经营思想,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求得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经营机制。要认真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当地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和开拓市场,在着力培育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前提下,对有效益、讲信誉、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在行业上,要重点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产品、适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和产品,有自身发展优势和经营特色的行业和产品、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产品、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行业和产品。在企业的选择上,要重点支持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低的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货款回笼快、现金流量大的企业,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健全的企业,能提供无风险或低风险贷款担保的企业。2、大胆探索有别于大企业的信贷管理方式中小企业不仅在规模上,经济实力上有别于大型企业,其经营方式、管理方式、资金营运结构也不同于大企业,完全把对大企业的信贷管理方式运用于中小企业、既不利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也无助于基层行改善管理水平。基层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必须进一步摸清中小企业的特点,并彻底摒弃以企业规模论风险的错误想法。首先要坚持商业性贷款经营原则。国有商业银行基层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必须依据市场经济法则,以经济氦弗份煌莓号逢铜抚扩效益为中心,以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为前提,严格坚持安全胜、流动性、效益性的商业银行信贷经营原则,对不同经营规模、不同经营方式,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一视同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发挥优势,不断发展壮大。其次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要有可靠的还款来源,要把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经济效益的稳定性、发展阶段的成长性、现金流量的充足性和担保方式的可靠性,确保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来源,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要。第三要加强贷后管理,监督企业的还款来源完整无缺。信贷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货款回笼情况、银行存款变化情况等。对贷款保证单位要经常了解其经营状况和代偿能力,对贷款抵押品要经常了解其保管和价值变化等情况。一旦企业的还款来源出现问题,危及银行贷款本息的按期收回,就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贷款的安全。3、有计划地不断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配套全国服务体系首先要在提供结算、汇兑、转账及财务管理、咨询评估、资产核算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一方面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经营中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密切银企关系,树立银行的服务形象。其次,要充分利用银行量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第三,还要提高银行内部的办事效率,加强资金调度,保证按时结算,不断拓宽和完善金融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第四,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的改制和重组工作,力争通过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达到既可以激活银行贷款。又可以促进企业发展的双重目的。4、有效运用多种贷款担保方式,增强银行贷款的安全程度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企业提供担保难,在国家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条件下,要加强与贷款担保机构的配合,引导企业加入贷款担保组织,简化担保程序。同时,为了增强企业用好银行信贷资金的责任感,提高企业偿还银行贷款的意识,除要求借款企业办理合法、有效担保外,可尝试增加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为连带责任承担者,在企业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时,由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承担无限责任

⑤ 求问贷款代理人有什么责任

你说的代理人是否指作为老板或者公司的代理人,持书面的委托代理手续,办理贷款手续?如果是这种情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即到期不还款和你没有关系。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而是借你的名义办贷款手续,到期不还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⑥ 我为公司授权委托人,公司贷款合同由我签字,是付合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

你获得公司授权,作为代理人签订借款合同,你的签字合法,同时,因你是代理人,合同对你本人不具有效力,你的公司是合同相对方受到合同约束。你不用承担责任,除非你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或者是无权代理等。

⑦ 贷款委托人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1、受托人完全履行了约定义务实践中,受托人会参与签定二份合同,即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贷款合同》以及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合同》,该两份合同均为受托人设定了义务,受托人应当认真履行。《委托贷款合同》一般约定受托人承担有关其与借款人之间贷款合同条款的检查、监督执行及督促还款的责任,这也符合《贷款通则》中关于受托人法定义务的规定。《贷款合同》一般约定受托人将款项贷给借款人,受托人监督借款人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贷款,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等。在最高院出具答复意见的案件以及笔者涉及的案件中,为保障贷款的回收,受托人还要求借款人提供了保证担保,并与保证人签定了《保证合同》。如受托人依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了义务,借款人到期拒不偿还贷款,笔者认为,此乃正常的商业风险,依据受托人不承担贷款风险的规定,贷款的不能回收与受托人无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⑧ 我朋友需要贷款,找一个委托人找到我了。我要负责哪些承担

贷款一般有借贷人,担保可以是房,车,或其它价值超过贷款数额抵押物。或者是一个或多个有还款能力的担保人担保。

你如果是担保人,已签字承诺,承担的责任与贷款人同等,他不还你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你如果只是介绍人,只牵线搭桥 介绍朋友与客户经理认识,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朋友再铁,相互帮助也应量力而为。担保应有底线,应给自己留有余地,一旦万一失去的不只是朋友,还可能终生留憾。

⑨ 公司要贷款,法人到不了现场,委托人去办理,如果后面公司还不上款,那委托人需要负责任吗

这种情况后面公司还不上款被委托人也不需要负责任的,

⑩ 贷款受托人需要责任吗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相对性,借款后还不上钱,贷款人只能向借款人追偿,与受托人无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六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