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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商业贷款转宝鸡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5-25 21:24:20

❶ 宝鸡可以办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你好,是可以的,所谓“商转公”,简单来说就是由公积金中心替职工向贷款银行提前还清房贷,职工再向公积金中心偿还该部分余款。【回答】

陕西省宝鸡市可不可以,回答不要太笼统【提问】

需要满足一下条件:申请人(夫妻双方)名下无其他贷款和担保且征信良好,申请人公积金正常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拿到房屋产权证并征得商业银行同意后可申请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贷款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回答】

你好,全国哪儿都可以,只要你符合条件,包括宝鸡市【回答】

只要你条件达标,在哪儿都是可以商转公的,没有地域性限制🙏【回答】

会不会就是在宝鸡这边的业务不开展商转公【提问】

你好,是开展的,经过查询,宝鸡市是有这项业务的,只是转贷办起来相对麻烦【回答】

你所指的麻烦是啥?能详细的解释下不【提问】

是有相关文件规定的,《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转公贷款,贷款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商转公贷款仅限于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异地贷款暂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回答】

麻烦就是你要把我上述给你说的各种表格,各种证件,全部都准备好,打印好【回答】

宝鸡市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是可以商转公的,从2016年11月份,就开始实行了,不存在你说的不开展这方面的业务🙏【回答】

好的,我明白了。【提问】

❷ 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然后需要办理的证明

首先确认你的商业贷款银行允许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其次,确认你剩余的贷款额度满足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房屋评估价的60%以下;流程:先向商业银行大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具体的需要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去办。

1、转贷对象、范围

(1)凡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

转贷额度:

(1)转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能高于原商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级市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以内的,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80%(单方职工不超过50%);对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其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70%(单方职工不超过50%)。

(2)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3)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贷款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转贷期限: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年限,同时不得超过转贷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

转贷利率: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同等期限的同档次利率标准执行。

4、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 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 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 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❸ 咸阳市商业贷款怎么转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如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6.原贷款支付证明(借款借据等)(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1份,至少包括最近12期记录);

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10.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如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代替《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11.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12.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3.其他需要的资料。

办理流程:

特别提示:

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2.受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均可办理,请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再进行贷款信息预申报和预约。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受托银行非贷款业务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

3.合同面签的时间、地点由贷款申请人所选受托银行负责通知和办理。

4.受托银行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审批通过后,不允许贷款申请人在同一家受托银行变更评估公司重新出具询价单和评估报告。

5.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原贷款银行可能会扣减部分金额冲抵原贷款的应还利息。

6.贷款申请人以原所购住房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额度项下仅允许存在一笔住房按揭贷款。

7.审批完成之日起90天内不得对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完成后120天以内没有办理合同面签的,需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时的条件审批贷款。贷款审批完成180天以内没有放款的,审批结果作废。

8.以自有其它房产、第三方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或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支付至原贷款账户中,且贷款剩余本金将减去约6个月的本金。

9.职工需认真填写并了解《提前还款承诺书》中的内容,并对承诺事项负责,以免造成贷款资金被对方银行退回。如因承诺事项未实现的,公积金贷款需撤销后重新申请。

10.职工已婚的,配偶须同时到场申请贷款。父母一方或双方参与额度计算的,父母双方都须到场申请贷款。

11.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房产权利人的配偶须同时到场。

12.采用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如原贷款银行不是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需要原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协议书》,并配合公积金中心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办理第二顺位的抵押登记等商转公业务相关工作。

13.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须办妥房地产证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14.职工须凭预约成功的短信或纸质回单等预约凭证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商转公贷款,如申请时不能提供预约凭证,受托银行将拒绝受理。

15.若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16.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

❹ 怎么把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1.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购房合同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户口簿原件;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4.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5.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6.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申请贷款手续也基本一致。
7.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抵押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中的一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担保。
8.
商业贷款是指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中,为商业贷款提供担保所占的比例。

❺ 怎么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法如下:
一、拨打商业贷款的银行客服电话,询问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二、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三、提交材料给银行审核;
四、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补齐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差额;
六、银行放款,借款人需要结清商业贷款。
【拓展资料】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❻ 怎么把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1.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购房合同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户口簿原件;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❼ 房贷已经办了商业贷款的要怎么转成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咨询受理

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5、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6、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四份(二代身份证议案复印身份证背面);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需复印照片页和内容页;未婚证明的时间须从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算起;未再婚证明须从离异或丧偶之日算起;证明必须由民政局出具,有效期十天),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填写好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原件三份;

5、原借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等相关贷款手续,复印件各三份;

6、贷款余额清单(须有最近前六个月的还款情况和本月贷款余额),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7、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等证件复印件三份;

8、签房屋抵押备案登记表(由担保公司提供),原件一份。

另外,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并须在办理现场查看原件。

(7)咸阳商业贷款转宝鸡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商转公贷款需要满足五个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土地房屋权证》;

5、借款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无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本市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此外,国家和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也必须符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商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