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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中小企业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5-31 09:23:10

① 对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几点思考 论文

【摘 要】 风险投资是一种由职业金融家向新创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产业(一般属于高科技性质)投入权益资本的行为。本文首先分析了风险投资的基本特征,然后阐述了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重要意义,根据当前我国风险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从资金来源,政府支持、法律保障、撤出机制四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构想。
1998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由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由于立意高,份量重,被列入全国政协“一号提案”,在国内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自此,风险投资在我国开始急剧升温,同知识经济一样,在我们进入新的世纪的时候,它开始堂而皇之地登上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舞台,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风险投资的战略意义和作用
(一)风险投资的基本内涵
对国内大多数人来说,风险投资恐怕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一提起风险投资,可能会有许多人把它和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联系在一起。的确,无论是股票投资还是基金投资都具有一定风险,因此给它们戴上风险投资的帽子似乎没有什么不妥。但是我们这里指的风险投资却有着特别的意义。
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的行为;根据欧洲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向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扩张型、重组型的未上市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辅之以管理参与的行为;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24个工业发达国家在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投资方式研讨会上认为,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可视为风险投资;《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中认为,风险投资是一种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进高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
就风险投资的实践来看,它主要选择未公开上市的有高增长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创新性或高科技导向的企业,以可转换债券,优先股、认股权的方式参与企业的投资,同时参与企业的管理,使企业获得专业化的管理及充足的财务资源,促进企业快成长和实现目标。在企业发展成熟后,风险资本通过资本市场转让企业的股权获得较高的回报,风险投资不同于一般投资,有其自身的特点:继而进行新一轮投资运作。
1 高风险性,高收益性
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是与其投资对象相联系的。传统投资的对象往往是成熟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信誉,因而风险很小。而风险的对象则是刚刚起步或还没有起步的高技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它看重的是投资对象潜在的技术能力和市场潜力,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确实性即风险性。这种风险由于来源于技术风险和市场接纳风险、财务风险等风险的串联组合,因此就表现出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高风险性。在美国硅谷,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所谓“大拇指定律”,即如果风险资本一年投资10家高科技创业公司,在5年左右的发展过程中,会有3家公司垮掉;另有3家停滞不前;有3家能够上市,并有不错的业绩;只有1家能够脱颖而出,迅速发展,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给投资者以巨额回报,而这家企业就成为“大拇指定律”中的“大拇指”,据统计,美国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中有50%左右是完全失败的,40%是不赚不赔或有微利,只有10%是大获成功。
与高风险相联系的是高收益,风险投资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战略性投资。投资家们对于所投资项目的高风险性并非视而不见,而是因为风险背后蕴含的巨额利润即预期的高成长,高增值是其投资的动因。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经济机制之所以经受很长时间考验,并没有因为高风险而衰败没落,反而愈显蓬勃发展之势,关键是其利润所带来的补偿甚至超额机制。一般来说,投资于“种子”式创立期的公司,所要求的年投资回报率在40%左右;对于成长中的公司,年回报率要求在30%左右;对于即将上市的公司,要求有20%以上的回报率。这样才能补偿风险,否则不会进行投资。投资额一般占风险企业股份的20-30%通常不进行控股,以分散投资、规避风险。风险投资家的目标毛利率为40-50%以上,税后净利润率为10%以上,期望几年后公司上市时以15倍以上的市盈率套现,获取高额回报。虽然风险投资的成功率较低,但一旦成功,一般足以弥补因为投资失败而所招致的损失,美国1996年风险投资的回报率为19.7%,英国则为42.9%。风险投资所追求的收益,一般不是体现为红利,而是在风险资本退出时的资本增值,即追求资本利得。而资本收益税又低于公司所得税,从而低税率使投资产生更大的收益。
2 风险投资大都投向高技术领域
风险投资是以冒高风险为代价来追求高收益的,传统产业无论是劳动密集型的轻、纺工业还是资金密集型的重化工业,由于其技术、工艺的成熟性和产品、市场的相对稳定,其风险相对较小,是常规资本、大量集聚的领域,因而收益也就相对稳定和平均。而高技术产业,由于其风险大,产品附加值高,因而收益也高,应合了风险投资的特点,因而成为风险投资的热点。据统计,美国1991年风险投资约37%投向计算机领域,12%用于通信领域,11%用于医疗技术,12%用于电子工业,8%用于生物技术,只有约10%用于低技术领域。
3 风险投资具有很强的参与性
与传统工业信贷只提供资金而不介入企业或项目管理的方式不同,风险投资者在向高技术企业投资的同时,也参与企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因而表现出很强的“参与性”,风险投资者一旦将资金投入高技术风险企业,它与风险企业就结成了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生体,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要求风险投资者参与风险企业全过程的管理。这对于风险投资家自身的素质要求很高,要求他不仅要有相当的高新知识,还必须掌握现代金融和管理知识,具
有丰富的社会经验。
4 风险资本的低流动性
风险资本往往在风险企业创立之初时就投入,直至公司股票上市之后,因而投资期较长,通常为4-8年。美国157家由风险资本支持的企业的调查资料表明,风险投资企业平均用30个月实现收支平衡,用75个月恢复原始股本价值。正因为此,人们将风险资本称为“有耐心和勇敢”的资金。另外在风险资本最后退出时,若出口不畅,撤资将非常困难,这也使得风险投资的流动性较低。
5 风险投资有其明显的周期性。
在创始阶段,企业往往出现亏损,随着开发成功和市场的不断开拓,此时竞争者不多,产品能以高价格出售,因而可获得高额利润。当新产品进入成熟期,生产者逐渐增多,超额利润消失,风险投资者此时要清理资产,撤出资金去从事其他新项目风险投资。
(二)发展风险投资的意义和作用
1 发展风险投资是适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需要
几十年来,风险投资以举世瞩目的业绩开创了美国等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牵引这些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
“火车头”、“创新、创业、创造奇迹”的化身,也使世界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先进工业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所在,而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又依赖于科技风险投资事业的活力。因此中国必须加紧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使中国经济汇入世界经济潮流,参与全球范围的科技与经济竞争,否则仍会处于被动的局面。
2 发展风险投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
一个科研成果从最初构想到形成产业,一般要经过研究、开发、试点和推广四个阶段。风险投资支持的重点是开发和试点这两个阶段。通常研究与开发所需资金量的比例是1:10,开发与试点所需资金量的比例也是1:10。由于这两个阶段风险较大,收效较慢,资金需求量又较多,故银行通常不愿提供贷款,一般投资者也不愿出资支持,因此科技成果的转化迫切需要风险投资给予支持。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十分低下,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提[来 供的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每年仅专利技术就有7万多项,但专利技术的实施率只有10%左右,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约为10-15%,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60-80%。虽然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很多,但缺乏风险资金的支持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原因。据原国家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与对策》课题组所作的调查表明,在已经转化的成果中,风险投资只占2.3%,而在美国则占到50%以上。因此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是加快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3 发展风险投资有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始终体现了政府行为,而风险投资则使投资由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风险投资公司必须独立承担风险,投资决策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并善于在风险和回报之间作出优化抉择;对被投资企业的筛选体现了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准则;不仅如此,风险投资也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因为风险投资家通过综合评价,力求降低风险,取得最佳效益,这就会促进资源向优势产业流动,从而也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
二、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对策思考
美国是风险投资发展最早的国家,以1946年世界上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的成立为标志,目前已有4000多家,投资额有600多亿美元;日本在1995年7月就创立了一个风险投资市场,聚集了1800多家风险投资合同;英国是欧洲风险投资业的“领头羊”,其风险投资额占全欧风险投资总额的40—50%;法国于1998年7月拨款6亿法郎设立了“风险投资国家基金”,以色列首席科学事务所仅1995年投向高新企业的风险投资就达5亿美元。与此同时,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地区也都在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业。我国的风险投资始于80年代,在国家科委和银行的支持下,相继成立了中国新技术创新投资公司、中国招商技术有限公司等一批早期风险投资企业。1991年国务院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中指出,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或创办风险投资公司,1995年和1996年则再次强调了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最近一、二年来,特别是全国政协“一号提案”提出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发展风险投资的热潮。北京、深圳、上海、广东、西安等地区更是抓住机遇,顺应潮流,建立自己的科技风险投资业。但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风险投资业经历了十多年的孕育期,至今尚未形成气候。究其原因,起步阶段的我国风险投资业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 社会对风险投资的本质、运行和增值机制以及它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作用,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和了解。海湾战争使人们看到了高技术产业在国力竞争中的战略意义,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风险投资的强大支撑尚未被人们普遍认同。观念的更新才能产生行为的创新,否则就谈不上对风险投资的理解和支持。
2 资本弱小,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仍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投资主体单一。面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须高投入,有高风险、区区本金,捉襟见肘,如1990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约需要1257.3亿元,而实际投入只有188.49亿元,加之市场环境制约,三五年下来,大多步履艰难。
3 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税收环境。由于风险投资还属新生事物,过去在制定《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专利法》等法规时,尚未考虑到风险投资的运作特点,因而现行有关法律与政策在许多方面不仅未能给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有时反而构成法律与政策的障碍,例如《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这明显不符合风险投资的现实情况,若能将这一比例提高至50%,则更能调动科技人员介入科技进入产业化阶段的积极性。
4 我国的资本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还十分薄弱,不仅缺乏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股票交易市
场,而且风险投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也较为困难,从而使得风险投资的资本退出机制难以建立起来,即便是成功的投资也很难做到高额收回。资本金实力弱,后续投资无以为继,这种状况显然对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5 缺少既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又懂金融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在发展风险投资中应尽快制定出有关法规和优惠政策,使之健康发展。具体对策是:
1 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使民有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扮演重要角色。
我国在解决风险资金补缺难题时,必须广开投资渠道:原有的政府科技投资仍需保持和增加,特别要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产业的作用及对其他投资主体的市场导向作用;原有的银行科技贷款仍要继续向企业发放,使之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相对稳定的来源;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高瞻远瞩的大胆投入,逐渐使企业投资成为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来源;采取切实措施,创造条件,吸引总量达6万亿的民有资本流向风险投资企业,使民有资本成为中国风险投资的主要来源;要充分利用香港及其他国际金融市场,加大创业投资领域吸引外资工作的力度,大力发展外资、中外合资创业基金,使外资成为风险投资的重要来源。
2 制定有利于风险投资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
风险投资的迅速发展与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世界各国和地区为了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都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政府为鼓励风险资本的发展,将长期资本利得税率由49%降低到10%左右,使风险投资迅猛增加。台湾1983年颁布“风险资本条例”,公司投资于风险投资事业者,其投资收益免予计征当年所得税。新加坡政府规定,风险投资最初5—10年完全免税。我国也应该研究制定支持风险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同时,要对风险投资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积极探索建立风险投资补偿机制,如发行高科技债券,设立高科技发展风险基金,推出高科技企业股票上市等。
3 加强风险投资的立法工作,使风险投资获得法律上的保证
风险投资涉及到向社会公众筹资和向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两个阶段的行为,牵涉到较为复杂的关系,加上它本身的高风险性质,这就要求为它的运行建立一个完备的法律构架。目前我国还缺少有关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法律,因此,必须要加强风险投资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完整的风险资本市场法和监管法规,并颁布与此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确认对风险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信用担保制度,保护外债和民营资本的合法权益,为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提供法律保障。
4 进一步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以确保风险资本“进得来,出得去”。风险投资主要是以股份形式投资的,它要求产权清晰,确保利益。证券投资是风险投资运行的基础,它既是资金市场,也是产权市场,为确保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政府要制定法规予以保证。另外风险投资作为一种中长期投资,其价值实现的主要途径也是最佳途径是实现公司上市,因此应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设立第二板股票市场和场外市场,以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② 以《人民的名义》小议民营企业贷款难之困局

③ 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


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分析其制约因素,可以归结为外部环境因素及中小企业自身因素,对制约因素的分析是解决问题的先决途径。 1.政府因素
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重视程度。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这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历史原因。大型企业能够容易地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得到资金,而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却相应被提高了许多,中小企业要取得贷款必须付出更大的成本。
2.金融机构因素
(1)银行金融机构的运作机制约束中小企业融资。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各国政府为有效地避免金融危机带来更深层次的危害,都采取了谨慎性原则。这一宏观调控,使得中小企业贷款首先受到伤害。金融机构内部清理整顿,使得银行收缩信贷规模,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惜贷”。(2)缺乏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小企业的规模歧视依然存在,大银行从节约成本费用角度出发,不愿向中小企业投放资金。虽然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等成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导行,但是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最终还是制约着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
3.信用担保体系因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少,并且担保基金的种类和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民营担保机构受到所有制歧视,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由于担保的风险分散与损失分担及补偿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和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受到较大制约。
4.直接融资因素
企业的直接外源融资主要是通过发行股票的股权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的债券融资。从股权融资来说,上市的门槛太高,使得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解决急需的资金。虽然创业板的推出,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的特点将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但创业板在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不足,或许能相对缓解融资问题。从债券融资来说,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而且中小企业往往达不到债券发行额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要通过债券融资几乎没有可能。
5.法律体系因素
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一直缺乏比较有效的法律保护,尽管《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少数法律对中小企业有一定的规范,但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上市等融资方面的保护甚少。2003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经济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中国真正走向市场经济的标志之一,也是中国实现经济民主化的重要一步。但是,《中小企业促进法》也存在着局限性,中小企业的法律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 中小企业自身因素
1.中小企业素质较低,信用状况较差
中国中小企业的素质普遍不高,有相当一部分是城乡企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缺乏竞争力,市场风险高,这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敢向其发放贷款。中小企业大多为私营企业或合伙企业,管理水平落后,经营风险大,信用观念差,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使得金融机构不能把握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增加了放贷风险。
2.中小企业缺乏担保物
无论是什么企业要求贷款或者担保,都需要有担保物来提供保证。中小企业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并且价值低廉的土地、房产和机器设备,其规模也就制约了这些抵押品的价值。
3.中小企业人才匮乏
中国大部分中小企业为私营企业,企业领导者的素质不高,缺乏现代的管理理念和领导力,而企业的发展需要管理者能表现出一定的远见卓识,具有先进的融资理念,为企业规划出合理的融资方式,以较低的融资成本来筹集资金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中小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较低,留住人才的能力弱,使得企业新鲜血液注入少,先进理念和技术难以运用于企业,制约企业的发展。 一、政府要加强扶持力度
1.政府要认清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重要性,采取措施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政府层面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提供支持,可以通过出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通过向中小企业实行财政补贴,鼓励中小企业出口和技术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援助,来帮助企业解决中小企业初创、技改和出口资金的需求。
2.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体系
规范市场秩序,对各种扰乱市场环境的行为严厉惩治,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利益,设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3.建立健全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
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一直是制约融资的关键,通过对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的建立,可以由政府、中介等机构来出具公正的信用评价,解决中小企业信用难鉴定的问题。
二、完善融资体系
1.完善银行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信贷机制
根据中小企业信贷需求规模小、频率高、时间急、风险高的特点,制定特定的信贷机制。银监会在2006年7月颁布了银行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提到了银行要建设六项机制。对于此,银行要积极响应银监会的政策,完善各项机制,为中小企业信贷提供良好环境。同时,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完善机制,尽可能地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2.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机构
银行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适当放宽贷款期限。除了各大商业银行自行设立贷款的信贷部门,还应该大力发展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中小融资机构,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并尽量消除地区差异,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3.大胆尝试股权和债券融资
为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应该尽快完善证券市场体系,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可能。创业板的推出是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一个大胆尝试,各中小企业应该抓住机会,积极准备,争取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更多资金来加快企业发展,提高技术创新。债券融资与股权融资相比具有风险小的优点,这对于实力较弱的小企业来说,是其融资的有利方式。可转换债券更是一种集股票和债券优点于一身的融资工具,国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鼓励和支持其发展。
4.规范民间资本融资
银行贷款困难的情况下,民间借款成为一种解决资金缺口的补充机制,尤其是沿海等东部地区民间资金相对富裕、手续简便、利率相对较低,因此民间借贷市场十分活跃,在一定程度也取代了银行的功能。但是,民间借贷体系的不规范,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使民间借贷行为规范化和透明化,同时,有组织地将现有社会中的大量民间闲置资金加以运用,提高资金利用率,达到双赢的效果。
5.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
中国一直以来靠国内资金支持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国外的风险投资发展有一定的基础,应该鼓励境外风险投资公司落户中国,为他们创造宽松、健康的运营环境,从而为中国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还可从政府部门通过投资机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一定的规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保证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难的有效方式,因此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信用制度的落实,建立信用担保基金和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公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跨地区、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同时,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规范信用担保程序,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担保体系的正常运作。
三、完善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有力的保护和支持,但是,由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条文过于原则性,所以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小金融机构法》等法规体系,以便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主体的责任范围、融资办法和保障措施。
四、提高企业素质
1.改善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困难的有效途径。中国的大多中小企业是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存在着弊端,需要帮助中小企业培养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理念,按照现代企业的运作要求,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2.健全中小企业财务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做假账,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企业财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中小企业通过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使投资人相信投资能够得到回报,从而获得企业所需的资本;建立企业自身信用制度,获得社会的认同和信任。
3.树立诚信的观念,杜绝商业欺诈行为
按期还贷,做到无不良信贷记录。只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增加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和信赖,才能增加金融机构融资的可能性。
4.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市场认知度
中小企业多为民营企业,企业管理思想相对落后。中小企业需要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市场认知度,确立市场的地位,提高企业竞争力。品牌不仅能给企业带来财富,还能使企业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度,在提高自身地位的同时吸引投资者的资金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
四方筹谋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事实上,早在新版巴塞尔协议出台前,融资难就一直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顽疾。
2011年12月8日召开的APEC中小企业峰会上,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指出,实体经济需要有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和顶天立地的大中型企业,从经济发展的后劲来讲,实体经济要提高竞争力,还要靠科技型的小微企业,这对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和产品的更新能力非常重要,因此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至关重要。
对于这个问题,他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重构和小微企业门当户对的金融体系,大量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扩大资金供给,有更多的社区银行和小银行来满足小微企业需求。同时,还要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投资等多层次的股权融资。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三板对相关企业融资大有裨益。另外,还要注意架构多层次的担保体系。
很多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都是因为缺乏可靠的担保,渣打银行东北亚兼中国中小企业理财部总裁顾韵婵表示,“在这方面,国外有一些经验值得借鉴,很多国家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政府担保政策,在2008年经济危机就看到很多政府出来给企业提供担保。现在中国有很多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如果能有一个全国性的担保机制,将对中小企业融资起到很大的帮助。”
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还是银行,但银行的角色却不仅只有贷款单位,招商银行董事、行长马蔚华表示,“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创新性、科技成长型的企业有很强的生命力,但有时可能不具备银行贷款的条件,但银行可以把这些科技成长型小企业推荐给PE,他们选择以后,再给它信贷的贷款,政府再贴息,银行再帮助它IPO,这样银行就变成了帮助企业进行多种融资的中介。”
政府部门也意识到了阻碍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缺乏一个全国性的担保机制,一位商务部官员表示,“要将直接补贴的资金放到担保资金上来,很多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也是因为没有保障,如果国家能为更多的企业作担保,会给企业很大帮助。现在也有给中小企业做担保的拨款,但是太少了,想把这些直接补贴的资金用到商贸企业担保上来,用这个杠杆撬动更多的资金。这个资金是多少还在协调,但是这样的思路已经确定下来。”

④ 银行利润为何这么高——代表委员剖析商业银行“日进斗金”

——代表委员剖析商业银行“日进斗金” 我国商业银行从未像今天这样“扬眉吐气”:连续多年实现利润高增长,并产生全球最赚钱的银行,2011年净利润突破1万亿元;也从未像今天这样饱受非议:在作为贷款主体的实体企业“嗷嗷待哺”之际,靠存贷款利差获取“暴利”。 银行是在以怎样的盈利模式“日进斗金”?银行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改革着力点在哪里?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代表委员对此积极建言。 利润破万亿——银行凭啥日均进账28.5亿元? 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商业银行净利润10412亿元,比2010年增加2775亿元,同比增长36.3%,日均赚约28.5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说,2011年银行业继续保持了较高的盈利增幅,主要在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较高的利差水平,银行业自身的经营状况良好,宏观调控带来的利润增长等。 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说,实体经济发展为银行业盈利创造了外部条件。 相对于金融危机后艰难度日的欧美银行,中国的银行呈现出资本充足、资产质量良好、盈利持续增长的良好局面。不过,银行的巨额利润在国内实体经济困难、中小企业以及微型企业融资难的背景下,受到人们关注和议论。 “银行高利润受人非议,主要在于存贷款利差高、收费多。”全国人大代表李荣杰说,一面是银行享受高息差、获取高利润;一面是作为贷款主体的中小企业以及微型企业贷款难、贷款贵。 目前中央银行调控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存贷款利差是银行获取利润的重要来源。统计显示,2011年商业银行利润八成来自利息收入,净息差2.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实体经济面临困难、百姓财富受到高通胀、负利率侵蚀,国有商业银行仍维持较大息差,这一状况值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说。 “盛宴”难持续——高增长面临多重挑战 马蔚华认为,银行业盈利高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贷款定价不可能持续提升,宏观调控也在变化,银行的资金成本正在逐渐上升。同时,随着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差收窄是必然趋势。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银行以息差收入为主、盈利靠规模和息差驱动,这种发展方式和盈利模式无法持续,必须加快转型步伐。 事实上,一些银行已在积极探索转型之路,拓展中间业务,非利息收入占比呈现逐渐上升态势。数据显示,2011年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19.3%,比上年高出1.8个百分点。 不过,与欧美银行相比,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依然偏低。以2011年上半年为例,工行中间业务的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23.27%,JP摩根、富国银行、美国银行和汇丰等均在40%以上。 同时,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在信贷规模紧张、利率管制背景下,银行迅速增长的中间业务收入,“含金量”不高,并存在一定“水分”。 “由于缺乏完善的定价体系,目前银行的一些收费不尽合理。同时,也有一些中间业务收入来自银监会正在整治的银行以贷收费、转嫁成本等行为。”李荣杰说。 “要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增长,以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必须深化金融改革。”刘克崮认为,应该有步骤地推进利率市场化,首先解决金融机构服务能力的市场化,加快建设“草根”金融机构,走用基层资本组建基层机构,给基层对象放款,并由贴近基层的政府监管之路。 改革须攻坚——推进利率市场化与发展小型金融机构 “中国不缺钱,但是为什么企业家感觉到缺钱?就是因为存在过多的金融压抑,造成有钱人的钱不能到达需要用钱的人那里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说,应有序地放开金融机构进入限制,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来竞争,只有竞争的市场才有合理的价格。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建议,放宽民营资本对小型金融机构的准入,通过优化银行组织结构,改变大银行较多、小银行较少的情况,满足融资需要。他同时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车晓端也认为,应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体系,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民资金融机构,加快民间资本投资进入金融领域。 一些代表认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也是规范引导民间金融的有效途径。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认为,应努力消除官方利率和民间利率的双轨制,完善以市场为基础、有管理的基准利率制度,循序渐进地推行存贷款利率市场化。 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认为,现在是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好时机,可以选择民营资本、民间融资比较活跃的地区试行,同时优先让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先行试点。(完)

⑤ 关于创业板的问题

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 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编辑本段]创业板的概念及特点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充,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
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编辑本段]创业板的分类
按与主板市场的关系划分,全球的二板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模式。一类是“独立型”。完全独立于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鲜明的角色定位。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即属此类。纳斯达克市场诞生于1971年,上市规则比主板纽约证券交易所要简化得多,渐渐成为全美高科技上市公司最多的证券市场。截至1999年底,共有4829家上市公司,市值高达5.2万亿美元,其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所占比重为40%左右,涌现出一批像思科、微软、英特尔那样的大名鼎鼎的高科技巨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30年后的纳斯达克市场羽翼丰满,上市公司总数比纽约证交所多60%,股票交易量在1994年就超过了纽约证交所。另一类是“附属型”。附属于主板市场,旨在为主板培养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发展成熟后可升级到主板市场。换言之,就是充当主板市场的“第二梯队”。新加坡的Sesdaq即属此类。
二板市场发展的第二阶段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
(1)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起来;
(2)美国纳期达克市场迅速发展,在加剧竞争的同时,为各国股市的发展指出了一个方向;
(3)风险资本产业迅速发展,迫切需要针对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
(4)各国政府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纷纷设立二板市场。
在此背景下,各国证券市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设立二板热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创业板市场(GEM,1999)、台湾柜台交易所(OTC,1994)、伦敦证券交易所(AIM,1995)、法国新市场(LNA,1996)、德国新市场(NM,1996)等。
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阶段的二板市场发育和运作远强于第一阶段,大多数发展较顺利,其中美国NASDAQ和韩国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过了主板市场。但是,从整体上看,二板的市场份额还是低于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欧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经营困境。文章来源www.ipo668.cn
[编辑本段]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编辑本段]创业板市场交易相关内容
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1)股票;(2)投资基金;(3)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4)债券回购;(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创业板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从目前的情况看,上市公司主要参股了五大创投公司:分别为深圳创投、紫光创投、浙江天堂、上海联创和清华创投。
深圳创投
深圳创新科技投资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创投企业,其注册资本为16亿元,集团现下辖全资、控股、合资的投资(基金)公司和投资管理公司13家,可投资能力已超过30亿元。其主要投资对象为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包括生物工程、IT、软件等。
大众公用、深圳机场、粤电力、盐田港分别出资出资3.07亿元、3.2亿元、5000万元、5000万元各持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20%、20%、3.13%、3.13%的股权。
紫光创投
清华紫光、常山股份、网络药业、中海海盛、燕京啤酒、世纪中天、凌钢股份、首钢股份等11家上市公司参股清华紫光创业投资公司,在公司2.5个亿的资金规模中,除去紫光股份占16%以外,其余11家平均占8%左右。
浙江天堂硅谷
浙江天堂硅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浙江省人民投资控股、部分新上市或即将上市的知名企业联合组建,注册资本1.618亿元。涉及上市公司有天通股份、东方集团、浙江阳光、民丰特纸、金鹰股份、钱江水利、钱江生化、升华拜克和小商品城等。
上海联创
上海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知名的创业投资公司,风险资金投资领域包括IT、生物制药、电子等等。其涉及的上市公司有康缘药业、联环药业。
清华创投
涉及的上市公司包括力合股份、华银电力和特变电工等。
如何寻找创投概念潜力股
根据投资金额找潜力股
我们认为至少要投资5000万以上,才有可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影响。所以,投资1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值得关注。如深圳机场(000089)、大众公用(600635)、天通股份(600330)、唐钢股份(000709)等。
[编辑本段]深圳创业板明确时间表
创业板明确的设立时间表——2009年3月31日
今日凌晨1点45分,酝酿10年的创业板,首次有了明确的时间表。
中国证监会于上述时间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一步将是筹备创业板首批企业正式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在今年两会时曾表示,首批上板企业不少于8家。
多年来筹备创业板落地工作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一位负责人昨日认为,创业板和新三板的推出将会成为今年应对金融危机的新举措,有助于中小企业融资。
《办法》发布后,证监会和交易所还将陆续颁布与《办法》相配套的规则、指引,组建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适时发布上市规则、交易特别规定等其他相关规则,并对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培训,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和投资者介绍创业板特点和相关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创业板投资风险。待上述工作基本完成后,证监会将根据《办法》和相关规定受理企业的首发申请材料。
从创业板IPO办法推出到第一批企业正式登陆,才可视为创业板落地生根,但这可能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正在为创业板排队企业做辅导的一位券商投行负责人解释说:“从IPO规则还有配套规则出台就需要一段时间,报企业的发行申请也至少需要两三个月时间,而且必须等这些企业的最新年报出来。”
修改后的《办法》共六章58条,其中增加了2条,修改了5条,并做了若干文字调整。但最核心的上市发行门槛并未变化,即采用两套上市财务标准。据《办法》第十条规定,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第一套标准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套标准为: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上述两套标准还须满足四个条件,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办法》主要的四项修改之处包括明确发审权属于证监会,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并从严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要求,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此外增加对创业板公司退市约束的原则性规定。
上周五和本周周一大众公用(600635.SH)、紫光股份(000938.SZ)等多只创投概念股逆势大幅上涨,而沪深两市指数同天均下跌。
创业板历经十年而未推出,今年两会期间,为此奔走呼吁十年之久的民建中央继续百折不挠上交提案助推创业板,希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正是在创业板推出的预期引导下,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获得了很好的融资。一位投行人士正在辅导几十家待上创业板的企业,他认为对创业板的预期引导建立了新型融资体系,使得这些企业不差钱。
市场对创业板的预期仍然高涨。“创业板不能尽快推出当然令人失望,决策层可能顾虑到各国创业板的前车之鉴和对二级市场的影响。然而创业板的效应已经有所体现。但凡待上板企业只要进入券商辅导期,就会成为政府、银行、PE追逐关注的对象。只要排队上板的企业有项目投资需求,以较低市盈率来展开一轮私募,就会吸引大批PE进入,银行贷款也会更为容易,各地政府也会支持。这一切都是因为有创业板的预期。大家还是预期今年会较快推出。”上述投行人士昨日表示。
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全球经济危机已经对一些待上板企业造成了很大影响,这表现在营业收入陡降,增长率无法满足创业板要求。“在我们去年先期培育的20家排队上创业板企业中,今年已经有一半企业无法满足创业板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超30%的要求,只能延后上市,因为经济危机的影响是主要在第四季度体现,我们将根据年报对此重新统计和培育。”
[编辑本段]创业板上市条件与主板的对比
条件
创业板
主板(中小板)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务成长性创业企业;支持有自主创新的企业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要求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

盈利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主营业务要求
发行人应当主营一种业务,且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高管不能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发行人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高管不能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⑥ 小微企业要缴纳哪些税费

1、增值税(6-16%),服务业是6%,销售劳务业是16%,建筑安装是11%,根据经营范围核定增值税税率。

2、增值附加税12%,根据所交增值税额的12%交(分别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征税3%,地方教育费附征税2%)。

3、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公司后期的账面上的年净利润来申报,收入-成本-费用=净利润,一般企业:资产总额大于1000W,员工人数大于100人,年利润总额大于50W,按净利润25%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资产总额小于1000W,员工人数小于100人,年利润总额小于50W,按净利润20%再减半征收,即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6)民建中央中小企业贷款扩展阅读

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⑦ 马上金融贷款已成功我不想要了怎么取消贷款怎么退款

联系客服寻求帮助,协商失败报警处理。

马上金融贷款是小贷,会影响征信。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

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7)民建中央中小企业贷款扩展阅读:

1、规范、简化税费体系,降低制度性税费率。清理多头行政收费,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坚决取消相关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行为。

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附加计入正税中,以减少税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明确责任主体,使降低税费政策落到实处。在落实国家各项降低税费政策时,明确责任主体,对框架性条款形成指导性意见。

对政府相关部门之外的责任主体加强督导,促使其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并落实。建立并公开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

同时,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各项涉企减负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并主动送政策到企业,把主动告知与有效核查相结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企业。

3、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收费,降低企业融资费用。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合理发展表外业务,清理“通道”、“过桥”贷款,实现同业、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健康发展。

取消无实质服务内容的金融服务费用,整顿低投入高费用服务项目,如整顿咨询顾问业务收费中以贷收费或收取质价不符费用的行为,整顿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的行为。

清理按小微企业“两禁两限”收费规定应取消的费用(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强化金融监管,规范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收费行为。

⑧ 中科智控股集团的大事记

· 1994年12月 深圳市中科智集团有限公司(中科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成立
· 1998年2月 深圳市中科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
· 1999年8月 中科智担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筹备会议
· 1999年8月 深圳市中兰德房地产经纪评估有限公司成立
· 1999年12月23日 深圳中科智担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 2000年1月8日 深圳中科智担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商业化运作研讨会。
· 2000年1月10日 深圳市33家民营企业代表晋京汇报团启程,董事长张锴雍作为代表之一兼副组长晋京汇报。
· 2000年3月28日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到深圳中科智担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指导工作。
· 2000年5月19日 张锴雍董事长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深圳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 2000年5月28日----6月13日 张锴雍董事长作为全国人大《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赴韩国、日本进行考察交流。
· 2000年6月30日 中科智内刊《智星》创刊号出版。
· 2000年10月14日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主任胡援东来访。
· 2000年10月24日 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廖军文同志与统战部有关负责人到深圳中科智担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座谈和交流。
· 2000年12月 集团荣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文明企业”称号 · 2001年1月 深圳市中科智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 2001年8月11日 美洲投资公司参股深圳中科智担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五洲宾馆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了签约仪式
· 2001年10月 深圳市中兰德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 2002年4月 深圳中科智担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了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 2002年5月17日 美洲投资公司、兰德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参股深圳中科智担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02年10月 深圳市中科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 2003年7月 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上海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成立。
· 2003年11月26日 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 2003年11月28日 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荣获“诚信守法经营优秀私营企业”称号。 · 2004年6月 福建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 2004年6月27日 张锴雍董事长获得了深圳光彩事业2003年度的最高奖项“光彩事业贡献奖金奖”,同时获颁了“深圳光彩事业(中科智)发展金”荣誉证书。
· 2004年6月27日 在“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七·一’表彰大会”上,张锴雍董事长获得“积极支持党建工作企业家”荣誉称号。
· 2004年6月28日 国际保理商协会秘书长JAN BECHER 先生莅临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参观访问,与集团总裁张锴雍先生等集团高层就中科智集团与国际保理商协会的合作问题进行了讨论。
· 2004年7月25日 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被正式批准成为国际保理商协会在亚洲的第一家正式会员。
· 2004年8月4日 张锴雍董事长应ADB(亚洲开发银行)邀请,赴菲律宾马尼拉ADB总部签订了中科智与ADB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ADB投资中科智的条款协议。
· 2004年8月7日 深圳市中兰德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房产转按揭担保”荣获“知名金融产品”的称号。
· 2004年8月8日 中科智集团首开海外揽才之先河,赴香港在“深圳(香港)人才招聘和智力交流会”上招贤纳士,广选人才。
· 2004年3月6日 深圳中科智担保举行首届支公司经理竞聘会
· 2004年9月 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科智担保系列公司的控股公司。
· 2004年9月6日 福建省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隆重开业,在开业仪式上与厦门农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行、市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合作协议。
· 2004年9月24日 商务部批准同意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变更。
· 2004年10月12日 亚洲开发银行与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亚洲开发银行对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战略性投资,认股金额为1000万美元。
· 2005年3月23日 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锴雍获“广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殊荣。 · 2005年4月8日 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OG)的挂牌仪式在北京香格里拉酒店隆重举行…
· 2005年4月23日 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锴雍先生、经营总监彭继泽先生应邀出席了“第五届全国部分省市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
· 2005年5月19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徐宪平、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行长缪曼聪等一行近20人到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进行考察。
· 2005年5月29日 长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 2005年6月4日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榕明,率民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课题组,到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进行调研。
· 2005年6月24日 深圳市政协主席李德成一行来公司考察。
· 2005年8月24日 国家开发银行与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签署20亿元贷款担保合作协议。
· 2005年10月11日 广东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 2005年11月 花旗集团旗下的花旗亚洲企业投资公司(CVCI)斥资2500万美元购入中科智新股,成为继亚洲开发银行之后又一重要国际策略型投资者。
· 2005年11月24日 由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2005中国信用·融资·担保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
· 2005年12月15日 河北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签字仪式在石家庄隆重举行。 · 2006年1月4日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狄娜女士、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谭左亭总经理,率中关村担保公司主要业务骨干来我司共同交流探讨担保业务实践经验。
· 2006年3月22日 凯雷投资集团(The Carlyle Group)投资2,500万美元购入中科智担保集团新股,凯雷成为中科智继成功引入亚洲开发银行和花旗集团之后引入的又一重要国际战略投资者。
· 2006年5月18日 广东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正式开业。
· 2006年5月29日 董事长张锴雍在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暨表彰会议上荣获“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 2006年5月31日 河北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 2006年7月27日 中科智向受台风“碧利斯”影响的灾区捐赠100万元。
· 2006年9月1日 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金融论坛2006年年会上,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正式评为2006中国十佳成长金融机构。
· 2006年9月18日 福建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正式开业。
· 2006年11月 集团总部管理层及随行人员从11月12日开始进行了为期逾一周的全球路演,成功的从国际资本市场再次融资超过1亿美元。
· 2006年6月 中科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行事业部下辖担保事业部,地产事业部,贸易事业部、投行事业部等。担保事业部即为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2007年1月 中科智在张家界成功召开“我真的很不错”年会,这是中科智历史上跨地域最广、参加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盛会。
· 2007年3月30日 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颁“闯天下先锋企业”奖项(深圳特区报社主办)。
· 2007年7月 重庆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成立
· 2007年8月 江苏中兰德担保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
(红日学校初三一学生建)

⑨ 作为中小企业来说两会为我们带来哪些政策的好处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两会的召开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有何意义和影响呢?

两会召开前夕,民建中央共提出
39
份提案。其中有关于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
资产管理体制、
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建议。
“当前要看到局部通缩和结构性通缩
的苗头,
加强管理通缩的预期。
通过进一步繁荣多层次资本市场,
同时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
成本,可以抵抗结构性和局部性通缩。”

民建中央在北京召开
2015
年两会提案新闻通气会。
民建中央共提出
39
份提案,
当日公
开了
20
份,经济领域提案涉及进一步繁荣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解决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规范和发展互联网金融、
标本兼治切实缓解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等领域建议。
关于
建立以
“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建议。要积极
利用资本市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提高改革效率的同时,
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谨防将
混合所有制改革变为私有化的“盛宴”。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包括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新三板、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在内
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但仍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待发展完善;
各层次市场之间没有建立转板机制;
新三板市场挂牌的民营科技小公司众多,
市场薄弱;

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基础板块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市场更为薄弱等问题。

一个发达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应呈
“金字塔”
型,
而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实质上主
板一板独大,其他板从市值规模、交易活跃度等方面都很小、很弱,距离“金字塔”型的市
场体系还有很大的距离,且自身特色彰显不足、层次性尚待凸显。
“分层次看,主板,优质
企业进入难,劣质企业降板难;中小板,门槛过高,大企业扎堆;创业板,对成长和创新的
要求低,对规模和效益的要求高;新三板,发展不够成熟,还未形成体系与规模效应;区域
股权交易市场和其他场外市场,
存在区域壁垒,
服务严重滞后。
目前各层次之间缺乏通过内
部升板的法律支持和渠道建设,
企业如果想在主板与中小板和创业板之间、
中小板和创业板
与新三板之间、
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之间升板,
只能采用一般企业上市的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的道路,转板不畅通削弱了发展和融资的动力。”

民建中央
《关于健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提案》
提出健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打通
各层次市场之间的关联关系、
着力提升新三板市场的质量、
积极完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基
础制度架构、积极开展制度创新等五条建议。

提案建议从层次上完善各板市场,
各板必须明确定位:
主板服务于大中型企业;
中小板
服务于中小企业;
创业板推动创新企业成长;
新三板服务于有一定的实力、
虽然还没达到上
市标准、
但是意图在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服务于小微企业,
它们的目标不
一定是上市、
它们的诉求是融资。
对应的企业要进入对应的资本市场。
大力发展中小板和创
业板市场,
目前这两个板块的市场准入门槛过高,
违背了支持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发展的初
衷,
降低两板门槛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
最好尽快推出注册制。

时建议打通各层次市场之间的关联关系。
逐步清除转板障碍,
充分连通协调各层次市场有序
发展。
建议在
2015
年重点推进创业板、
新三板、
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之间的升板和降板制度,
以后进一步推动主板与中小板和创业板、
中小板与创业板和新三板、
甚至跨市场的良性流动。
2015
年还要为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绿色升板通道”,增加这
几个板对资金的吸引力,缓解直接申请
IPO
道路上的拥堵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