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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贷款受托支付

发布时间: 2022-06-02 04:26:25

㈠ 公司向银行贷款,受托支付是什么意思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管理,可以真正实现贷款管理商业银行增强贷款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型走向精细化。

(1)企业类贷款受托支付扩展阅读

银行贷款的贷款方式有以下:

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技巧,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 要讲究信誉。 要写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突出项目特点。 选择合适的贷款时机。 取得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支持。

1.创业贷款

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

2.抵押贷款

对于需要创业的人来说,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小额贷款

根据“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规定。

㈡ 公司的贷款为什么放款到我个人账户

公司的贷教在放款时,只能通过转账,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因此在发放贷款时必须把款转入到我的个人账户上。

㈢ 贷款受托支付能否受托到借款企业法人或股东投资入股的企业

不行的。
1,所谓的受托支付就是你借 款要干什么用,然后这个用途证明是要提供的,不管是买卖合同也好,还是什么合同总有一个付款方,一个收款方。
2,你是到银行申请贷 款的人,那你肯定是付款方,那收款方就是银行要受托支付的对象。
3,为什么要受托支付?就是怕你挪用贷 款虚构用途。用途审核是银行贷款审核中比较重要甚至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你用途不对,他就不好判断你的还款来源和你的还款能力。
4,而题主所说将贷 款资金打入跟你有关联的企业,那就存在你的用途虚假的可能性。
5,所以如果银行认真审核,是会判断你的用途虚假拒绝你的贷款的。即使当时没有发现,事后做贷后检查的时候,如果发现也会要求你提前归还的。
6,贷后检查可不一定是这个贷 款经办行来做,有可能是上级机关也有可能是外部审计机关。

㈣ 银行贷款受托支付需要注意什么

银行贷款受托支付需要注意:

1、直接贷款发放行信贷资产安全角度

每笔贷款的发放与否,是银行自身风险收益衡量后的结果。受托支付能较好让企业根据资金的申请用途进行使用,保证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实际的资金流转更可能符合银行预先评估,贷款偿还能力更可预见。

2、从监管角度

银行并不会仅仅因为个人、法人可以偿还贷款,就别无他求的放款;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角色定位以及监管需求,人行宏观经济调控需求等这些看得见的手都会对金融资产的流动,行业摆布,安全提出诸多要求。

受托支付可以防止贷款资金进入股市,违规进入房市,产生泡沫。简言之,这是打造金融生态环境的必要措施。

3、实际操作中

风险和收益是永恒的博弈和共舞,很多银行会根据自身对终极还款风险的判断,甚至第二还款来源变现能力的判断灵活行事,这也是实情。

(4)企业类贷款受托支付扩展阅读

需要注意的问题

受托支付存在好处

受托支付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管理,可以真正实现贷款管理商业银行增强贷款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型走向精细化。

显风险和收益平衡之博弈

其一,在降低贷款挪用风险的同时,将对借款人的收益产生影响。有商业银行人士称,目前,对于项目贷款,企业可以一次性提完,用与不用,如何使用,由企业自主决定。

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在项目建设的过渡期内,可以做一些增加收益的业务,如转存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等。但采用受托支付后,借款人不可能一次性提款,短期操作的空间将被压缩。

㈤ 受托支付会计分录怎么做

可以分成两笔业务做。
1.从银行贷款的分录,根据贷款性质 :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2.支付给供应商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希望帮助到你。

㈥ 公司贷款,伪造合同,受托支付是假的,钱又从受托支付方打回到公司法人自己的卡上,贷款未还,是金融诈骗

是的。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5条,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㈦ 贷款受托支付与贷款放款的区别

银行贷款受托支付需要注意:

1、直接贷款发放行信贷资产安全角度

每笔贷款的发放与否,是银行自身风险收益衡量后的结果。受托支付能较好让企业根据资金的申请用途进行使用,保证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实际的资金流转更可能符合银行预先评估,贷款偿还能力更可预见。

2、从监管角度

银行并不会仅仅因为个人、法人可以偿还贷款,就别无他求的放款;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角色定位以及监管需求,人行宏观经济调控需求等这些看得见的手都会对金融资产的流动,行业摆布,安全提出诸多要求。

受托支付可以防止贷款资金进入股市,违规进入房市,产生泡沫。简言之,这是打造金融生态环境的必要措施。

3、实际操作中

风险和收益是永恒的博弈和共舞,很多银行会根据自身对终极还款风险的判断,甚至第二还款来源变现能力的判断灵活行事,这也是实情。

(7)企业类贷款受托支付扩展阅读:

需要注意的问题

受托支付存在好处

受托支付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管理,可以真正实现贷款管理商业银行增强贷款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型走向精细化。

显风险和收益平衡之博弈

其一,在降低贷款挪用风险的同时,将对借款人的收益产生影响。有商业银行人士称,目前,对于项目贷款,企业可以一次性提完,用与不用,如何使用,由企业自主决定。

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在项目建设的过渡期内,可以做一些增加收益的业务,如转存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等。但采用受托支付后,借款人不可能一次性提款,短期操作的空间将被压缩。

㈧ 银行贷款受托支付需要注意什么

银行贷款受托支付需要注意:

1、直接贷款发行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每笔贷款是否发放,都是银行自身风险收益衡量的结果。委托支付可以更好地使企业根据申请用途使用资金,保证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实际资金流动更容易达到银行的预评估,贷款偿还能力更具可预见性。

2、从监督的角度看

银行不会因为个人和法人能够偿还贷款而无缘无故放贷;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监管需求方面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形之手对宏观经济调控的需求,将对金融资产流动、行业操纵和安全提出诸多要求。

委托支付可以防止贷款资金进入股市,非法进入住房市场,造成泡沫。总之,这是营造金融生态环境的必要措施。

3、实际操作中

风险和回报是永恒的游戏和舞蹈。许多银行根据自己对最终还款风险的判断,甚至对第二还款来源的流动性的判断,都会灵活行事,这也是事实。

(8)企业类贷款受托支付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委托付款利益

委托付款有利于提高贷款管理全过程的质量,也有利于管理。真正实现了贷款风险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的提升。

显性风险与收益均衡的博弈

首先,在降低贷款挪用风险的同时,也会对借款人的收入产生影响。有商业银行人士表示,目前对于项目贷款,企业可以一次性全部收回,使用与否,如何使用取决于企业自身。

在这种情况下,在项目建设的过渡期内,借款人可以做一些增加收入的业务,如转帐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等,但一旦采用委托付款方式,借款人不可能一次性支取。压缩短期运行空间。

㈨ 哪些贷款需要受托支付

根据银监局要求,大额贷款必须受托支付,不能给借款人,而是替借款人直接支付给卖货方。小额的贷款,个人30万以内的可以直接给借款人,但要监控资金流向。如果贷款资金在一家银行内部倒账,一般会监控前三次。但是转到其他银行,贷款的这家银行就无能为力了,因为他要查资金流向就要人行和对方行协助,如果不是大案要案,不会这么做的,因为成本太高,但国家要是想查,也能查的!
拓展资料: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综合商业银行方面的信息,实施贷款人受托支付,将凸显风险和收益平衡之博弈:
其一,在降低贷款挪用风险的同时,将对借款人的收益产生影响。有商业银行人士称,对于项目贷款,企业可以一次性提完,用与不用,如何使用,由企业自主决定。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在项目建设的过渡期内,可以做一些增加收益的业务,如转存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等。但采用受托支付后,借款人不可能一次性提款,短期操作的空间将被压缩。
其二,项目审批效率与企业用款进度的平衡问题。一家政策性银行人士坦言,有时一个项目的审批需要半年时间,而企业这边已经需要使用资金了。如前所述,很多项目在走完全部审批程序前,已开始申请贷款。
其三,如何处理借款人与交易对象的纠纷问题。贷款银行受托将资金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但如果出现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借款人与项目建设单位产生纠纷,其利益如何保障。这也成为银行担忧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