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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

发布时间: 2022-06-02 17:59:08

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是什么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分析
1.外部原因
(1)国有企业预算约束的软化。首先,在企业登记注册开始就存在预算约束软化的问题。长期以来国家创办企业没有资本金注入或注入严重的不足。而且大多数国有企业缺乏资本金补偿机制,随着企业的发展,资本金比重越来越低。在我国实行不同项目差别利率的条件下,那些取得国家重点项目的国有企业就可以得到国家优惠贷款,使预算约束软化。而这些国有企业又以重点项目为名拖延、抵赖和逃废银行贷款,银行也没有办法。其次,在经营过程中国有企业受到各个方面的干预,无法成为独立的法人,从而使得预算约束软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缺位、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过多、受到的政府干预过大和过多地负担了体制转轨时期的改革成本。
(2)企业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银企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良资产的债权人国有银行和债务人国有企业都是“国有”的。国家可以指令国有银行延期收款或追加贷款,致使效益不好的企业债务越滚越大。这时的企业主要靠信贷资金运营,这就在事实上造成了企业资本金的严重不足,同时造成国有银行的信贷资金长期沉淀,从而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3)金融监管不力。由于监管体制缺陷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侧重于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培育,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力度则不够。成立不久的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存在着只注重合规性的监管,不注重风险监管的倾向。 (4)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也是不良资产形成的重要原因。它主要体现在:法律不健全,使得作为社会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银行业务活动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指导思想,使得已有的法律规定无法具体实施;银行与企业间的大量业务活动依照政策办事,而政策与法律相矛盾,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为不良资产的形成埋下伏笔。 2.内部原因
(1)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上认识不足。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没有树立起风险和效益意识,没有把银行看作自负盈亏的实体。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认识不足,对一些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仍然给予贷款支持。对于某些企业利用改制、改组等机会逃废银行债务,没有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有效地阻止不良资产的发生。
(2)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体制不尽合理,资金与规模脱节,信贷人员素质低,不利于风险防范。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中缺乏一套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短期贷款的长期化,增加了银行贷款回收的风险。
(3)信贷投向缺乏科学定位国有商业银行在选择贷款客户方面缺乏细致的市场调研,信贷投向缺乏前瞻性、主动性,导致一方面对市场前景好、业绩优良、守信用企业的投放力度不够,影响银行的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又给业绩不良、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注入了资金,最终无法收回而形成不良资产。
(4)审贷分离不彻底。贷款的发放部门与评审部门在分工上是各有侧重的,既互相协作,又相互制约。贷款发放部门主要是拓展客户并对项目进行初评;审查部门则对贷款进行后续评审决策。但长期以来,银行审贷合一,缺乏必要的内部制约机制。在审贷合一的情况下,政府指令授信使得执行畅通无阻,人情贷款,工作失误与偏差屡见不鲜,极易造成银行不良贷款。
(5)国有商业银行没有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缺乏真正的经营自主权,在贷款问题上不能自主,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下造成大量贷款死滞。
3.体制原因
(1)体制改革对不良资产形成的影响。体制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二十多年的改革进程使得收入向个人倾斜,但是我国资本市场仍然欠发达,企业所需资金难以靠直接融资来取得,这样就形成了一批几乎完全靠贷款创办和经营的国有企业,而绝大多数企业经营业绩欠佳,从而造成银行的不良资产。
(2)国有企业过低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对不良资产形成的影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而且多数企业还未足额提取,这些过低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还被国家以各种形式全部或部分收缴,成为政府预算。自“拨改贷”以后,企业要扩大再生产只好靠向银行借款来实现,随着国有企业在“七五”、“八五”期间的大规模改造,多数企业变成了高负债经营,这就增加了其归还贷款的难度,从而加剧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
4.制度原因
政府部门违背经济规律,直接干预银行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这些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经济制度,对于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和积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国家政策的变动加大了投资的风险,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经济运行忽冷忽热,投资决策随意性大,投资结构难以改善,投资效益低下,最终导致银行资产的损失。

——————点金人

㈡ 论述题: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当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特点是:不良贷款数额巨大、逾期时间长、清收难度大以及投放点集中等.这些不良贷款的产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它包括体制因素、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因素、银行内部因素以及企业因素等.面对这些不良贷款,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第一,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不良贷款.第二,建立贷款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把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任务落到实处.第三,严格把好新增贷款质量关,优化增量,用增量来促进活化存量.第四,建立不良贷款转化机制.第五,积极参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把贷款债权债务落到实处.第六,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素质.

㈢ 分析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危害处理与教训

不良贷款产生原因
1,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
2,融资结构不合理,间接融资比例过大
3,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缺失
4,银行放贷动力强,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主要是利差收入
处理
1,有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贷款
2,不良贷款处理市场化
3,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数量
这是我们老师讲的,专业课程,希望对你有用

㈣ 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一、外部经济环境为不良信贷资产的产生提供了赖以生存的条件

1、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扭曲了政府、企业、民众的经济行为。

2、一些国有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银行贷款被用作铺底资金。

3、信用观念的扭曲。

二、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因素对不良贷款的增加和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贷款管理机制落后,自我约束力不够。

2、贷款风险监测机制不健全。

不良贷款运作方法

1、银行自身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催收,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冲销力度。

2、国有企业可实行股份制改革。

3、在企业、银行界和全社会开展遵守信用的学习和教育活动。

4、国有商业银行应逐步实行股份制。

5、对不良贷款进行分层处理。

6、调整信贷结构,对不良资产增加审查环节。

7、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约束人的行为。

㈤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解决途径——以农行为例 谁能帮帮我

一.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原因
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除了部分国有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和财务管理遇到困难以外还可以分为外部经济环境和商业银行内部的因素。
第一.外部经济环境为不良信贷资产的产生提供了赖以生存的条件。
1.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扭曲了政府、企业、民众的经济行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或多或少地充当了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调解人,过多干预银行事务,从而变相误导了银行的经营作为,扭曲了部分贷款的合理投和向。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基础薄弱,市场机制不够健全,政府、企业和民众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商业化、贷款市场化、交易的诚信原则不能很好理解和贯彻,从而形成的经济、金融、法律、社会和民事环境,银行的权益受到伤害,不良贷款日积月累,积重难返。
2.一些国有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银行贷款被用作铺底资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占用的资金是不等量的,其最低额是企业必须经常占用,在需在资金最少的时候也不会空闲出来,这种最低限额的铺底资金,应该使用资本金,而不宜使用银行贷款,使用了贷款就无法归还。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安排的经济建设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基本建设方面,老企业需要增加的流动资金几乎完全依靠向银行贷款,甚至于有的新企业基本上是使用银行贷款建成的 。这就使得一些国有企业负债过高,大量银行贷款无法到期收回。
3.信用观念的扭曲。由于企业拖欠贷款的现象存在多年,而且大多数拖欠者都没有受到利益的损害,有些甚至还得到了好处,天长日久就使得人们的信用观念转变、扭曲、颠倒,加之少数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维护社会信用不力,默许一些国有企业把自己的损失转嫁给国有商业银行,而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不正确的观念,对贷款能否及时收回注意不够,对到期的贷款催收的工作也抓得不紧,这些都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利益,致使银行的不良贷款加重。
第二.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因素对不良贷款的增加和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贷款管理机制落后,自我约束力不够。近十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突飞猛进,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贷款管理上存在着重数量规模,轻质量效益的粗放经营倾向,重贷轻管,重放轻收,跟踪不到位,约束力不够,特别是违规操作比较多。可以说贷款管理机制的落后、管理环节上的薄弱是不良贷款产生的一个根本原因。
2.贷款风险监测机制不健全。认为信贷管理重物不重人,缺乏对企业法人或经营主管的品质、素质和个性等方面的综合考虑:信贷风险监测制度不完备,限于风险贷款的统计工作,缺乏贷前、 贷中和贷后环节的风险评估,不能做到及时掌握贷款企业的资产、负债、盈亏情况的变化:预警机制没有建立,很大程度上不能有效监测信贷风险。
3. 防范和化解不良信贷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眼睛向内,找准突破口,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更新观念,把不良信贷资产提升到一种可挖掘利用资源的高度加以认识。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存在带来的后果
2006年外资银行在中国正式享受国民待遇,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如果不良贷款比例不降下来的话,银行的经营效益首先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不良贷款的贷款利息难以收回,银行还须支付储户存款的利息,另一方面,银行大量的资产沉淀在不良贷款上,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大大地降低,影响银行的经营效益。随着银行商业化进程加快。银行的政府色彩将会越来越淡,银行要凭自身在社会上的信誉,靠银行的经营效益和服务质量来蠃得客户,如果不良贷款的比例高而效益下降,银行就会难以生存,将会在和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1.不良贷款的存在不利于银行业及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银行发放贷款的资金主要来自存款,不良资产过多,许多贷款无法收回或不能按期收回,就有无法支付到期存款、发生存款支付危机的可能。我国商业银行现在存款支付没有发生问题是因为有多年来形成的良好信誉,加之有国家作为其强大后盾,能吸收到大量新的存款,可以利用新存款支付老存款。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某家银行的新存款减少,老存款的支付就可能出现困难。如果国有商业银行出现支付困难,则我国银行甚至于整个国民经济就可以出现动荡。
2.不良贷款的存在会助长企业互相拖欠贷款,使社会信用恶化。企业相互拖欠贷款和国有企业拖欠国有银行贷款,是当前社会信用恶化的两种主要表现,而且它们的根源是相通的、互为因果的。企业相互拖欠,销货企业不能及时收回销货款,归还银行到期贷款,银行的不良资产就会增加。反之,银行不良资产增加,等于接受了被拖欠企业转嫁过来的损失,减轻对企业催收贷款的促进和推动力度,等于银行放纵和助长了企业相互拖欠贷款。因此,只有采取坚决措施解决企业拖欠银行贷款问题,才能促进和推动企业间清理贷款拖欠,使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得到了改善。
3.不良贷款的存在损害了银行和经济的发展。经济要加快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信贷支持。如果银行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则银行不仅要用于贷款的资金减少,而且不敢放手发放信贷,从而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银行不良资产的增加,对银行业务的发展危害也很大。一些国有企业信用状况不好,主要表现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不守信用,而对外资银行却是守信的。加入WTO后,我国同外资银行的竞争加剧,外资银行必然千方百计地同我国商业银行争业务。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国有银行同国有企业的借贷关系,彻底消除企业拖欠银行贷款的 现象,则我国商业银行将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不良贷款的存在使银行改革无法进一步深入。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方向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现股份制,已实行股份制并具备上市条件的其他商业银行逐步实行股票上市。实行股份制和股票上市需要增加透明度,公开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达到有关标准。如果不能把不良资产降下来,就达不到上市标准,就不可能上市,即使上市了,股票的出售也将成为问题,这就会推迟我国银行业的改革进程。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银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为了迎接竞争,把我国商业银行建设成世界一流的银行,就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解决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过多的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

三.运作盘活不良贷款的方式方法
要充分应用市场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消化不良资产,通过落实债权,建立不良资产垡回收责任制,依法处置贷款抵押品及垡企业资产,出售债权或更换债务人,资产证券化,减免贷款本息及核销等方式,盘活不良资产。
1.银行自身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催收,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冲销力度。银行应成立专门机构,调集专人催收,对主动想办法归还拖欠贷款的企业,应积极给予其所需的新的贷款的支持,以鼓励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风气。对已无收回可能的不良资产,用各种方法冲销,适当提取呆帐准备金,增大冲销力度。
2.国有企业可实行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银实行股份制的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经营机制,公开发行股票在,用所得资金冲销不良资产,偿还银行贷款,还可以使企业增加资本金,降低负债率。
3.在企业、银行界和全社会开展遵守信用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应 采取有效措施,使破坏信用的企业借不到款,打击逃债赖债,破坏信用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逃债赖债行为,依法办理,并形成声势,给意欲破坏信用者以震慑。
4.国有商业银行应逐步实行股份制。国有商业银行应变成真正经营货币的企业,实行自主经营,不再承担政策性贷款的业务,实行政企分开,建立健全股东监督制度,以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
5.对不良贷款进行分层处理,对现有的不良资产不能简单粗放地处理,而要细化分类,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不良资产在采取措施时要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
6.调整信贷结构,对不良资产增加审查环节。对不良贷款单纯地围追堵截,终究是亡羊补牢的措施,应增大对新增贷款客户的营销、评估、预警、审批、贷后管理。回收监测、中间业务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注入的贷款是安全、有效的。
7.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约束人的行为。权力和责任永远是相伴相随的,构建讲效果和节约的市场经济的贷款营销理念,责任到人,逐级考核,合理奖惩。建立和完善信贷经营管理体制,形成审批。经营。风险控制相互制约,权、责、利相结合,分级管理。分级经营的新型信贷经营管理体制,实行审批个人负责制,使权责统一。

四.借鉴美国如何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法
我国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大大增加了我国的金融风险,因此探索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有效方法,对于尽快处理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1.美国政府机构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采取的措施。面对日益深化的银行业危机,美国政府部门采取了包括收购和接管、存款清偿以及营业银行救援三种方式。美国政府依靠公开拍卖和暗盘竞标的方式 ,将其接管的大批破产商业银行的资产(贷款和不动产)出售给了民间企业,并与民间投资者共同组成合资公司,美国政府作为有限公司的合资者,以其所持有的破产金融机构的资产作为股本投入,并负责安排融资:民间投资者则作为一般合资人注入现金股本,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另外美国政府还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和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成功地处置了商业银行的大量不良资产。
2.美国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措施。在银行业危机中,美国一些大银行内部也产生了大量不良资产问题,它们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了这些不良资产,摆脱了困境。
提取坏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的足额提取增强了银行消除贷款损失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调整债权结构。根据贷款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和程度,银行与债权人重新协议商业银行贷款条件,或减免利息,或延长贷款期限,或追加担保和资产抵押,以尽量增加项目的潜在价值,提高商业银行的优先清偿地位。
通过法律手段。商业银行通过法律手段,取得贷款抵押物的所有权,并以资产拍卖收入偿付贷款损失。
好银行加坏银行模式。将母银行的不良资产按公平市价连同已经分配好的储备一并转让给一家单独成立的子公司,母银行由于转让了不良资产而成为资产优良、资产充足的好银行,而子公司由于接受了不良资产而成为坏银行。
3.美国处理不良资产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是政府机构的主导作用。美国机构从全国性和制度性的角度出发,在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加快了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步伐,大大减弱了银行倒闭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动荡。改善了银行的经营环境,增强了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能力。
其次是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为迅速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
再次是及时地解决。面以严重的银行业危机,美国政府采取措施,及时对商业银行进行解决,处理得及时,效果明显,还创造出新的处理措施使不良资产得到很好的解决。
这些富于创新的措施和手段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市场,在追求不良资产处理速度的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对于新的措施可以对我国处理不良资产的措施带来一些新的方向和解决途径。

㈥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有什么

1.经济增长下降
由于国内经济增长明显下滑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一些行业存在金融风险。经济增长仍然相对缓慢,这将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2.政府干预信贷供给
为了支持某些行业的发展,政府影响了银行,商业银行的贷款意愿,导致了一些不良贷款的形成。
3.信用和法律环境
信用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标准。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企业之一,银行的信用环境对银行影响很大,信用环境差的地区部分贷款客户诚信不足、道德水准低、企业文化建设基础薄弱。虽然他们的经济基础很硬,发展前景很好,但他们的优势无法与他们的弱点相匹配,其中一些在其中。
4.经营和投资失误
一些单位的领导通过关系从银行获得贷款。但是,他们的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导致无法获得预期的效益,导致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甚至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为了使企业正常运转,他们不得不再次向银行借钱。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经营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企业倒闭,银行的贷款无法偿还。其次,一些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不合理的分析,使得投资未能达到预期的回报,甚至出现亏损,从而使增加的贷款变成不良贷款,最终无法偿还。
5.银行缺乏风险防控意识
为了个人利益,单个员工片面追求自己的利益,削弱了他们的风险意识或运气。这也是不良贷款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6.国有企业制度是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一个重要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的最大债务人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国有的,产权关系不清。企业对货款的需求是无限的,产权关系不清导致国有企业贷款零约束,导致银行贷款利率高。一方面,这使得国有企业更难按时还贷,造成了借钱不还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由于体制落后,大量国有企业制度与市场脱节,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导致国有企业大量亏损。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大量国有企业倒闭,国有企业破产,大量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债务在收购、承包租赁等重组活动中被规避。
7.银行风险意识和防范措施不强,贷款管理薄弱。
8.贷款管理者的素质直接影响着不良贷款的控制。由于贷款管理人员素质较低,银行的经营理念在贷款管理中无法有效实施,如缺乏严肃严谨的工作作风,未能严格按照贷款程序审批贷款,从而带来不良贷款产生的漏洞。贷款管理人员专业素质高,有利于贷款的安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以上就是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的全部内容。
拓展资料
不良贷款是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不良贷款的总称。逾期贷款是指因借款合同中的约定而未偿还的贷款(包括展期后到期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因逾期(包括展期后到期的贷款)超过规定年限而未偿还的贷款,或未逾期或逾期不足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且项目已停止的贷款;根据相关规定,不良贷款分为不良贷款。

㈦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特点、及成因分析�
1.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现实状况不容乐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占全国银行业的80%,但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之初背上的沉重包袱难以下卸,信贷资金大量沉淀和死滞,1998年的资产回报率不到0.2%,1999年帐面需核销的呆滞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2.7%,但加上需核销的逾期和呆滞贷款,全部坏帐比率为8%-9%(该坏帐比率并不包括已剥离的资产和债转股在内)。按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贷款总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总余额超过六成,8%-9%的坏帐率即达5000-6000亿元,四大商业银行1999年有3500亿元的不良资产被剥离,经独立评估后与企业签定债转股协议的也近1000亿元。此外,几十家股份制小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也相当严重(5万多家农村信用社,二千家左右的城市信用社及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性金融不良资产的增量和存量更是突出。)。从此可以看出,尽管中央从1995年全国金融工作管理会议以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将不良资产比率每年下降一定的比率,最近两三年银行的贷款质量虽有所提高,但是不良资产比率仍然较高,信贷资产风险依然较大。�
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特点
(一)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不良贷款比重相对较高。�
(二)我国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复杂。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体制的原因(如政企不分以及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经营管理不善等),还有政策和法律变化的影响等等。�
(三)利益关系特殊。在国外,企业和银行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银企关系比较清楚;我国国有企业和银行都是国有的,银企关系相对模糊。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都是国有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和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当然国有商业银行和政府也有一定责任)的实质是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缺乏竞争力等的综合表现。�
(四)不良资产类型特殊。在国外,银行不良资产大多表现为房地产贷款或股票等资产,本身具有较高的价值,而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则主要是信用贷款,比如大量对外贸企业的不良贷款等。简言之,清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近期目的是消除金融隐患,帮助国有企业脱困,而最终目标是使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实现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战略性转换,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3.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分析�
不良资产形成原因是复杂的:既有体制政策上的,也有经营管理方面的;既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
(一)从体制方面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供给制和财税改革后的“拔改贷”所形成的银企依赖机制,使国有银行的大量贷款在国有企业中沉淀、呆滞,是不良资产产生的历史原因。�
(二)从政府方面看,政府行为边界过大,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机制名存实亡,造成信贷资金财政化、资本化,是不良资产形成的外部原因。�
(三)从企业方面看,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大部分国企的经济效益低下,是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本原因。�
(四)从银行方面看,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非市场化及缺少健全的信贷约束机制,是不良资产产生的直接原因。�
首先,商业银行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缺陷,贷款“三查”制度未真正落实,授信不统一。�
其次,由于目前许多机构现有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且个别人员法制观念极差,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人为造成信贷风险损失,严重威胁信贷资产的安全运营。�
最后,缺乏一套严密的监督机制,也是造成不良贷款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的法律分析。�
(1)法律体系不健全。一方面,我国的主要金融法律直到1995年才颁布实施,另一方面,一系列与信贷制度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至今仍未出台,金融市倡不完善和极不规范,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2)法律法规未真正得到执行。由于行政干预的原因,许多法律法规现并未得到切实贯彻。
(3)法律意识淡薄。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直接干预银行依法收发贷款;银行自身依法信贷意识也不强,贷款担保不规范,重复抵押、无效抵押大量存在,都为不良资产的产生打开了方便之门。�
二、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基本原则及对策。�
1.我国在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不良资产技术上的剥离与自我清收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把不良资产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分离出去,从而使商业银行立即获得一个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但商业银行绝不能对分离出去的不良资产撤手不管,而应尽可能协助清收。�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解决与国有企业脱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在处理不良资产时不能单纯从银行出发,而要重点考虑如何处理国有企业债务以及可能引起的人员下岗对社会稳定冲击的社会安定问题,而不单纯考虑银行的金融风险问题。同时,也只有把清理不良资产和实现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结合起来,使得国有企业竞争力大大提高,国有银行的经营环境才能根本改观,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银行的金融风险才能真正化解。
(三)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清理与国有银行机制转变相结合的原则。我国进行的改革所带来的是游戏规则的重大改变。只有在解决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的同时,转变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才能根除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源,否则旧的不良资产解决了,新的不良资产又形成了。建立国有商业银行新的机制,从内部来看,首要的是树立“质量、风险、效益”的新的经营理念,切实摒弃过去那种不讲效益,不防范风险,盲目追求扩张机构的粗放型经营模式;从外部来看,必须依法维护商业银行经营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银行业务。这样就从内外两个方面确保商业银行建立以“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为核心的新的经营机制。�
2.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
(一)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在体制方面的原因,我们必须彻底清除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源,需要推行一系列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以及加强市赤控和市场约束为中心的改革,关键是要建立起一系列新的机制: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以及结构的合理调整机制。�
(二)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在政府方面的原因,国家应实行财政注资和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注资的数量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产处理方式的选择和资产处理的效果。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国有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有相当一部分是政策性因素形成的,而且国家对于金融体系的稳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国家财政应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该注资的注资,该担保的担保,积极配合资产处理和资产证券化工作,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可考虑给予贷款和资产证券的购买人一定的税收优惠,如在所得税和印花税上给予一定的优惠等,以提高投资者对资产债券的购买兴趣,促进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等。�
(三)银行本身应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做好银行体系不良资产的处理。首先,要重点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和统一“授信”制度,强化贷款风险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各商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地分析客观环境的变化,使信贷资金的投向、投量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要综合企业领导素质、经济实力、信誉状况等各种指标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对货款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的评估并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判断,通过量化方式测算企业信用对贷款风险的影响,尽量避免对信用等级低于贷款标准的企业给予贷款,而且要根据资信等级对贷款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将贷款总额确定在可控范围之内。同时要做好贷时审查工作,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对贷款风险度进行验证,以确定贷款方式、额度等具体事项,审查贷款的基本情况,最后由决策部门审批。定期对其进行测算和分析,可借助电子计算机系统对贷款全过程实行风险预警,确定风险度。其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和风险救助机制也是防范风险、减少损失的关键所在。根据风险分散的原理,实行贷款方式多样化,合理控制信用贷款的范围、数量,扩大贴现、抵押、担保贷款和其他风险相对较小的贷款种类。限制贷款的集中程度,控制同一主体贷款比重,对于大额的贷款可通过银团贷款等方
式,以达到分散贷款风险的目的。此外,还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要求其办理财产保险,以便转嫁风险。最后,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强化稽核内控制度,加强信贷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现有信贷人员思想觉悟并严把人员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推行金融监管手段法制化,尽可能降低金融风险。�
(四)从企业方面来说。以现状分析,大企业正日益通过证券市厨行直接融资,对银行信贷的需求下降,而以往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于大企业。因此,面对这一状况,商业银行应转变经营观念。加强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尤其要加强对农户的贷款投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尤其是要加强对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还可加强对中小城镇、基础设施的信贷投入;进一步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努力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
(五)完善商业银行信贷制度需从商业银行外部、内部两个方面考虑。
首先,从外部来说:一是银企机制市场化。银企机制市场化就是指银企之间信贷契约市场化和信用关系正常化,其实质是指通过资金连接,产生宏、微经济效益,以实现银企双方各自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发展金融市场,完善金融市场法律体系,一方面使政策性贷款从商业银行的业务中彻底分离出来,确保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降低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可加大直接融资比例,给企业提供获取资金的另一条途径。三是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使政府在企业、银行改革中无后顾之忧。
其次,从内部来看,一是建立规范的信贷评审、决策机制。规范的信贷评审、决策机制包括借款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分级审批制定和大额贷款的审贷委员会集体审议制度,以减少信贷投向失误。二是完善信贷的监控、预警机制。三是建立信贷风险的转移补偿机制。信贷风险的转移机制应严格按照《担保法》进行担保,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应包括逐步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以达到《巴塞尔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四是完善银行内部稽核机制。五是健全信贷风险责任机制。

㈧ 如何看待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和解决途径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和对策
我国由于体制和各种政策上的原因,整个金融系统存在巨大规模的不良贷款,巨额的不良贷款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而且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使得我国银行业隐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随着金融业的逐渐开放,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市场中努力发展和壮大自己,但这并不能自动地保证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因此正确处理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已成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绝有76%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挤占了其他银行超过30%的不良贷款比重。由此可见,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困扰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瓶颈。虽然不良贷款的总量和比率近年来呈现出双降的良好态势,但如此高的不良贷款对我国银行业仍是十分严峻的威胁。处理现有不良贷款并且控制新生不良贷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
金融企业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是纷繁复杂的,一般认为,主要是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却不同,有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不合理干预
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企业与银行服从大局,按国家意图发放贷款,开发项目,承担社会性负担,并接受政府管理;另一方面,又要求企业和银行面向市场经营,追求经济效益,自已生存和发展。政府不合理干预的直接后果便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活动扭曲和金融秩序紊乱,使银行存量风险累积和增量风险叠加。
(二)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
1.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方面,授予债权银行参与、监督涉及债务企业处理的权利不够充分,无法达到参与监督的目的;另一方面,在银行债权保护的某些方面尚欠缺相应法律规定。同时,对国际金融领域缺乏了解,对国际金融法规了解甚少,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比较低下,更谈不上与国际接轨和进行跨国风险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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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法不严。在实际操作中,一是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普遍,行政干预司法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突出,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依法维权工作被动。
﹙三﹚企业盲目投资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顾自身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形成了双重的滚动性的负效应。企业通过各种关系向银行贷款,投资后缺乏资金又迫使银行继续贷款,若银行不再增加贷款,新项目无法投产,将造成以前的贷款无法收回。另外,由于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的不科学使得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严重缺失,即使建成后也无法形成良好的还债能力,这就使得一方面贷款在趋于不断增加,一方面增加的贷款更多的变成了不良资产。
(四)金融监管缺乏
我国金融监管侧重于合规性监管,忽视风险性监管。合规性监管的市场敏感度差,措施往往滞后于市场的发展,不能及时防范金融风险;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重视不够,监督不力,往往忙于外部监管,特别是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班子的职责和行长的职责不够明确,对其行使职责的情况缺乏有效监督;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主要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监管人员被动地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指示,完成所要求的统计报表和检查工作,这就使得其只能对少数问题严重的银行进行查处,而难以对整个银行业实施全面的、经常的、防范性的监管;我国金融监管队伍中,监管人员的素质也存在许多不足。
﹙五﹚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环境不佳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征信系统还没有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实施横向联网 ,缴交支付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系统中 ,因而还不能掌握企业和个人更全面的信息资料。部分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信用观念淡薄,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大量逃废银行债务,使银行讨债无门。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解决途径
(一)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
应加快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建设,建立明确的权责制,从体制上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尽可能多引入民营投资者和国外战略投资者,以消除行政干预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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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作风,按照国际同行的规则行事,以建立更为规范、科学的银行运作方式,构建一个产权明晰、政企分离的现代化商业银行产权制度。
(二)完善法律制度
1.抓紧建立和健全我国的信用立法体系,严惩信贷市场的失信行为,为规范信贷经营提供牢固的法律保障,切实保护债权银行的债权等。彻底改变我国长期以来信贷市场法律短缺的现状。
2.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法规。逐步将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金融规章经过法定的程序转化为比较稳定的法律制度安排。
3.加强商业银行贷款人员以及企业的法律意识。银行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抵制不正当或不合法的贷款,加强内部审计稽核和贷款风险预警。
(三)完善信贷管理机制
完善授信风险机制,建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