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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合同变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6-03 05:15:22

① 大学毕业申请变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时的变更原因怎么填写谢谢

这个随便写的 无定性要求

比如改个手机号码
原因:要修改手机号码,原号码不使用。
改个地址
原因:更新地址,原地址已不使用。
等等
有字就可以了

② 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名称填写错了,已签合同,需要怎么更改,都需要带什么,还需要共同借款人么

放心,不会出问题......我前年身份证号码都填错了也没事。。。。只要签了约就能拿到钱。。。

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变更共同借款人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新共同借款人要求
如果新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那么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2、是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
3、户籍所在地与借款学生相同;
4、最好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有稳定的收入;
5、已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不可以作共同借款人。
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新共同借款人要求
如果新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那么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2、是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
3、户籍所在地与借款学生相同;
4、最好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有稳定的收入;
5、已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不可以作共同借款人。

拓展资料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中所指的个人信用记录,是中国央行的个人征信记录。中国央行的征信记录,已经是全球最大、记录人数最多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个人信用记录所涉及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
1、身份识别信息
个人信用会记录大家的一些个人基本信息,比如说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等。
2、贷款信息
个人信用记录中的主要内容,就是大家的个人贷款信息。贷款信息有发放银行、贷款金额、使用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等,都会将用户的贷款信息上报给央行个人信用记录。
3、信用卡信息
大家日常使用信用卡时,所产生的消费和还款信息。
由上可知,个人信用记录已经比较全面地记录了大家日常的借贷信息。因此,大学生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也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身份信息变更有哪些内容

生源地助学贷款身份信息变更流程:
1、先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一张身份信息变更证明;
2、持身份变更证明,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
3、由县级资助中心的老师对有关证明进行核对,然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对身份信息进行变更;
4、打印变更单一式两份,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进行签字,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生效;
5、自己保留一份变更单,县级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变更单。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签订《借款合同》有什么要求?
(1)<借款合同》首次贷款时分别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和签署日期,签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禁止由他人代签。
(2)续贷时,由到场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签署日期,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禁止由他人代签。
(3)签订《借款合同》后,如果发现有错误信息,要及时与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补救,如发送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对于要留存原件的材料,学生可以在放假回家期间提交或寄送至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需要重新打印合同的,学生要归还原借款合同原件后重新签订合同,首次贷款的仍需要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作用有哪些?
(1)贷款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可以查看贷款回执校验码、借款学生应将虚线以上部分提交给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用于完善贷款手续。
(2)贷款受理证明虚线以下部分可以在看学生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初始登录密码、支付宝账户初始登录密码和初始支付密码,借款学生应妥善保存。

⑤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生源地贷款合同变更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⑥ 国家生源地贷款变更共同贷款人需要什么材料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变更共同借款人需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8-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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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第一次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怎么办急

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⑧ 生源地贷款学生身份信息或就学信息变更怎么办

生源地贷款学生身份信息或就学信息变更,致电助学贷款中心更改即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⑨ 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

法律分析:学生因休学或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等原因需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学生需递交相关材料经由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及开发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具体需提交的材料请学生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⑩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更改

法律分析:可以改变共同借款人的的,但是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条件;可以更换为近亲亲属;因为规定可以,所以可以;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带上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的,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