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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给予企业贷款策略

发布时间: 2022-06-04 08:36:58

A. 目前有哪些帮助中小企业的贷款政策

其实我觉得不是银行“帮助“中小企业,而是银行要与中小企业互利互惠,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银行其实是有与中小企业合作的欲望和动力的,因为可以相对于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银行可以有更强的议价权。但为什么大部分银行现在现在不敢贷款给中小企业呢,中小企业缺少抵质押物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信息不对等。银行对中小企业不了解,对其财务不了解,对其业务不了解,再加上没有担保品,自然也就不敢放贷。阿里巴巴为什么敢贷,因为阿里巴巴主要是贷给他的会员企业,各种交易数据阿里巴巴都一清二楚,双方信息公开而透明,所以阿里巴巴的贷款根本不用什么授信审核,什么贷审会,直接用机器,用算法就可以判别一笔贷款能不能放。而传统银行是没有阿里巴巴这种平台的。所以,想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是出台什么政策让银行“帮助“中小企业,而是怎么样能够产生这样一个平台和机制,让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能够流通起来,若能产生阿里巴巴那样的效果,无需什么政策来促进,银行自然会抢着贷款给中小企业。
其实我觉得不是银行“帮助“中小企业,而是银行要与中小企业互利互惠,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银行其实是有与中小企业合作的欲望和动力的,因为可以相对于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银行可以有更强的议价权。但为什么大部分银行现在现在不敢贷款给中小企业呢,中小企业缺少抵质押物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信息不对等。银行对中小企业不了解,对其财务不了解,对其业务不了解,再加上没有担保品,自然也就不敢放贷。阿里巴巴为什么敢贷,因为阿里巴巴主要是贷给他的会员企业,各种交易数据阿里巴巴都一清二楚,双方信息公开而透明,所以阿里巴巴的贷款根本不用什么授信审核,什么贷审会,直接用机器,用算法就可以判别一笔贷款能不能放。而传统银行是没有阿里巴巴这种平台的。所以,想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是出台什么政策让银行“帮助“中小企业,而是怎么样能够产生这样一个平台和机制,让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能够流通起来,若能产生阿里巴巴那样的效果,无需什么政策来促进,银行自然会抢着贷款给中小企业。

B. 银行给企业贷款时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一般来讲,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度考察主要在四方面:
1、银行信用

包括结算信用和借款信用: 结算信用指申请借款企业在现金结算情况正常,未发生过违反结算纪律、退票、票据无法兑现和罚款等不良纪录。借款信用指申请借款企业有良好的还款意愿,曾发生过银行借款的,无逾期贷款或欠息等无力偿债现象。

2、财务信用:会计结算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可信,资产实在,无抽离现金或其他弄虚作假作为。

3、商业信用:包括申请借款企业在合同履约,应付账款债务的清偿上能恪守商家的诺言,不失信。

4、纳税信用:企业能按时上缴应纳税款,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以上是银行对借款企业信用度考察的四方面原则。

企业还要把握好以下12个指标:

财务结构:

1、净资产与年未贷款余额比率。必须大于100%(房地产企业可大于80%)。

2、资产负债率。必须小于70%,最好低于55%。

偿债能力:

3、流动比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通常该指标在150%~200%较好。

4、速动比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通常该指标在100%左右较好,对中小企业适当放宽,也应大于80%。

5、担保比例。企业应该把有损失的风险下降到最低点。一般讲,比例小于0.5为好。

现金流量:

6、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应为正值,其销售收入现金回笼应在85~95%以上。

7、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的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

经营能力:

8、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一般讲,如果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增长率不小于8%,说明该企业的主业正处于成长期。如果该比率低于-5%,说明该产品将进入生命末期了。

9、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一般企业应大于六次。一般讲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高,企业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越短,资金回笼的速度也就越快。

10、存贷周转速度,一般中小企业应大于五次。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

经营效益:

11、营业利润率,该指标表示全年营业收入的盈利水平,反映企业的综合获利能力。一般来讲,该指标应大于8%,当然指标值越大,表明企业综合获利能力越强。

12、净资产收益率,目前对中小企业来讲应大于 5%。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回报越高,股东们收益水平也就越高。

C. 企业银行贷款方式有哪些

企业信用贷款,一般对开票额、缴税额有一定要求,无抵押
抵押贷款,以企业或法人的资产抵押,一般为抵押物的50%,最高不超过70%(住房)
担保贷款,由往来单位进行关联担保增加贷款企业信用,进行贷款,担保方会承担还款责任。
质押贷款,以票据、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国库券等作为质押,贷款。
组合贷款,多种贷款方式组合来贷款,多用于单一贷款方式额度不足时使用。
坐标上海,企业获取资金的方式有很多,除了以上部分,还可以通过供应链金融来获取融资。

D. 企业贷款政策

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中小企业贷款政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主力军,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存在着一个瓶颈--融资困难。对此问题,政府和监管层出台了很对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并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一般来说,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政策都会比对大中型企业的贷款政策更加谨慎。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前景以及产品竞争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周密仔细的调查。从担保方式上看,一般大中型国有企业,银行有可能不会要求企业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人等,但对中小企业都会要求提供银行所认可的担保方式。
贷款利率上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政策也有所不同。银行对大中型企业的利率一般比较优惠,采取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下浮;但对中小企业,一般都会采取上浮利率。总之,银行岁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比大中型企业更严格。
鉴于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政府逐渐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从法律、政策方面为中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从2003年开始实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大力发展与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析、多渠道的信用担保机制,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国家对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有了重大突破,有助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
拓展资料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E. 如果你是银行的信贷部门经理,在给企业发放贷款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银行在进行贷款决策时,主要应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银行要根据贷款的期限长短,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现金流量比率等;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有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此外,还要关注企业的营运能力、获利能力、信用状况以及担保情况等。

F. 银行给企业贷款的标准

法律分析:1、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必须大于100%(房地产企业可大于80%);2、资产负债率必须小于70%,最好低于55%;3、流动比率在150%~200%较好;4、速动比率在100%左右较好,对中小企业适当放宽,也应大于80%;5、担保总额不得超其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50%6、现金占贷款比率大于30%;7、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应为正值,其销售收入现金回笼应在85~95%以上;8、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的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9、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小于8%;10、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大于6次;11、存货周转速度中小企业应大于5次;12、营业利润率应大于8%;13、净资产收益率中小企业应大于5%;14、利息保障倍数应大于4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

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第十二条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G. 如果你是银行的信贷部经理,在给企业发放贷款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考虑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一、是否符合金融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分析发展前景
1、分析借款人经济性质、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经济规模、隶属关系、组织形式、产权构成、地理位置及历史变革等。对上市公司还要分析其上市时间、募集资金数额、近期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
2、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质量、技术含量、产销量、寿命周期、市场份额、出口创汇能力、实际销售、潜在销售及库存变化等情况。
3、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资源储备情况或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及下游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分析对供应商的依赖程度。
4、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及行业特征、行业管制、行业定位情况,分析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5、分析借款人技术状况、设备状况、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情况。
6、分析借款人核心领导层的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及法人代表的人品、诚信度、道德水准、历史经营记录及其经验、相对于所有者的独立性等情况。分析影响决策的相关人员情况及决策过程。
7、分析借款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拟上市情况、改制情况、债转股情况、目前重要诉讼情况及其他重要情况,对客户公司治理、履约记录、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8、分析与客户信贷业务相关的社会购买力、通货膨胀、汇率、货币供应量、税收、政府财政支出、价格控制、工资调整、贸易平衡、失业率、GDP增长、外汇来源、外汇管制规定、利率、政府其他管制等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客户发展前景的影响。
三、掌握客户银行融资总量、结构和质量情况,分析客户融资能力及信用状况
1、掌握借款人与我行合作情况。分析借款人近三年信用等级及变化情况、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情况、通过我行结算占比情况以及其他中间业务占比情况。
2、掌握借款人银行融资总量及我行融资占比。通过人民银行《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结果对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信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分析客户银行融资余额与年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审查我行融资占客户全部银行融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行业信贷政策的要求。
3、了解银行同业及本行对其授信情况。审查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该客户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及目前的可用授信额度情况。
4、了解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债转股、享受国家核销贷款及挂帐停息等情况。
5、了解有无逃废银行债务情况。
6、了解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四、全面分析客户财务状况,核实其综合偿债能力。
1、审查财务报表的合规性、真实性
2、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及变化情况分析
3、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经营收入及损益情况分析
4、近三年现金流入及流出情况分析
五、弄清客户关联关系,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1、分析客户存在哪些关联关系
2、分析股东及关联企业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总量、结构和我行占比。
六、银行融资的具体用途及使用效果方面
1、是否真正用于生产经营,防止挪用于项目建设和对外投资;
2、是否真正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防止转借其他企业使用(集团公司实行统贷统还的除外)或代其他企业融资;
七、落实贷款担保措施方面
考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抵押资产范围,考虑变现能力如何。

H. 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小企业主贷款支持的企业必须满足: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业主支持的主要行业:制造业。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招工难、倒闭潮、“跑路”风波等等相继出现。因此,国家为支持这类中小企业出台中小企业扶贷款持政策措施,并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家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地区性中小银行应当积极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I. 小微企业建设银行贷款政策

建行小微企业贷款政策

1、申请贷款的企业需要是在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有企业营业执照,并且经营时间要在一年以上;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流水有达到建设银行的要求;

3、贷款企业与建行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需要是建设银行的企业客户;

4、企业可以提供抵押物担保或是是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企业主和企业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6、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行小微企业贷款流程

1、申请人到当地的建设银行网点提交贷款申请;

2、用户需要准备好贷款需要的资料,一般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近一年的对公账户流水、财务报告等资料;贷款资料准备的越详细越好;

3、提交贷款申请后,建设银行会对借款企业的资质及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然后根据贷款企业的经营规模以及提供的抵押担保价值等综合情况授予一定的贷款额度

4、审核通过后银行会通知借款用户签订贷款合同。

5、最后银行进行放款,企业获得贷款资金。

目前建设银行也有针对小微企业用户推出了线上的贷款产品:“小微快贷”,建设银行根据借款企业的资质情况最高授予用户500万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1年;用户可以通过建设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申请办理贷款,借款用户在线填写贷款申请资料,然后提交借款审核,银行会对借款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进行放款,获得贷款的企业注意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贷款用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还款操作。

J. 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

第一条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银行按照国家政策,本着安全、有利、服务的原则,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建设工程及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提供贷款,优先支持经济效益好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企业),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贷款条件的,均可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第四条中国银行办理贷款,必须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并加强贷款管理。第五条中国银行对企业办理下列贷款:
一、固定资产贷款。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技术、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贷款方式分为:
(一)中短期贷款;
(二)买方信贷;
(三)银行贷款;
(四)项目贷款。
二、流动资金贷款。 用于企业在商品生产、 商品流通及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需的资金。贷款方式分为:
(一)生产储备及营运贷款;
(二)临时贷款;
(三)活存透支。
三、现汇抵押贷款。中国银行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备用贷款。根据企业申请的特定用途,经中国银行审查同意安排待使用的贷款。第六条贷款货币分为本币和外币两类。本币即人民币;外币包括美元、英镑、日元、港币、联邦德国马克以及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可兑换货币。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取得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并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
二、企业注册资本按期如数缴纳,并经依法验资。
三、企业董事会作出借款的决议和出具授权书。
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由计划部门批准。
五、企业有偿还贷款能力,并提供可靠的还款、付息保证。第八条贷款期限的计算,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规定的还清全部本息和费用之日止。第九条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七年,个别特殊项目经中国银行同意,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企业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期结束前一年。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十一条人民币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国营企业贷款利率执行。
外币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综合利率执行;也可以由借贷双方根据国际市场利率协商确定。使用外国买方信贷和其他信贷的利率,以其协议利率为基础加一定利差确定利率。第十二条人民币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计息期和计息办法执行;外币贷款按借款合同规定的计息期和计息办法执行。第十三条企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企业提出借款申请书,并根据所需借款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资料;
二、中国银行对企业的借款申请书及提供的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查评估,经审核同意后,借贷双方协商签订借款合同。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和用途使用贷款。第十五条企业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中国银行认为需要担保的,必须提供经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第十六条企业向中国银行提供以下担保:
一、信用担保。企业向中国银行提供由资信可靠、有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单位出具的保证偿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二、抵押担保。 由企业将其财产和权益抵押给银行, 做为偿付中国银行贷款本息的保证。下列各项可以抵押:
(一)房产、机器设备;
(二)库存的适销商品;
(三)外币存款或者存单;
(四)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及票据;
(五)股权及其他可转让的权益。第十七条抵押担保贷款,企业须与中国银行签署抵押文件。抵押文件须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抵押物须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足额保险。
中国银行认为必要时,企业应当提供信用加抵押担保。第十八条企业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第十九条企业在纳税之后的净现金收入,应当首先偿还固定资产贷款。第二十条对不遵守借款合同规定的企业,中国银行有权根据借款合同,视违约情节,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权益:
一、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二、停止发放贷款;
三、提前收回贷款;
四、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