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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分为金融会计

发布时间: 2022-06-09 10:31:50

❶ 金融机构对贷款分类的划分是怎样的

一般金融对贷款种类划分大致分4种如下
1.按贷款期限长短分
可分为长期贷款(5年以上)、中期贷款(1-5年)、短期贷款(1年及1年以下,3个月以上)和临时贷款(不足3个月)。
2.按贷款保障分
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只凭借款人的信用,借款人不必提供任何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3.按贷款人承担的经济责任
可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自营贷款是金融企业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
委托贷款是金融机构接受资金所有者的委托,按委托人指定的贷款对象、金额、期限、用途、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和代为按期收回的贷款。贷款利息归委托人,金融机构收取手续费。
4.按贷款的经济用途分
可分为生产经营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消费贷款和科技开放贷款。

❷ 贷款主要分为哪三大类

一、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二、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借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是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分为金融会计扩展阅读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❸ 我想问一下,做会计的朋友们,商业会计、金融会计和工业会计的区别

有区别的,企业会计(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服务),税务会计(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税务会计服务),金融会计(为各类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贷款公司,银行会计),审计(分3种一种是审计局的,一种是会计事务所的,一种是企业内部的)

❹ 个人贷款按照贷款担保方式是怎么分类的

1、个人抵押贷款,是指主要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2、个人质押贷款,是指主要采取质押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3、个人保证担保贷款,是指主要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获得的贷款;
4、个人信用贷款,是指借款人未提供任何担保措施,仅凭个人信用从银行获得的贷款。

❺ 贷款担保的种类都有哪些呢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