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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源地信用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12 02:57:03

A. 河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办理

在你的家乡开上贫困证明,凑足路费,到学校报到时有一个绿色通道,你直接到绿色通道去报到,就可以办理助学贷款了。

B. 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的证件

凡准备申请的学生现在均可以从互联网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需要提醒的是,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行修改信息。

提交申请后的学生可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相关证件(在校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当地信用社(县信用社或县所属联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经县联社审核批准贷款后即可签定贷款协议。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将截止到10月30日。

C. 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到12月20日没有自动扣除是什么原因(已完

为21日才正式扣除;每月20日为逾期贷款还款日。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日前5日内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账户。代理结算行模式下还款流程不变,代理结算行模式下申请贷款的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获取支付宝账号,在激活后即可通过支付宝办理还款。

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在学生在线系统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每月20日为逾期贷款还款日。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时,借款人在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当月20日的罚息。

(3)河北省生源地信用贷款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位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2、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贷款学生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该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及基本生活费用的公民)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D.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具体步骤如下:

1、在网上提交申请表,首先通过浏览器搜索“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6、合同签订完,只要等待经办行下发贷款资金。

E. 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详细点...

河北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
一、贷款申请凡准备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和今年度被录取新生均可在2009年7月15日后登陆
http://syd.he.e.cn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提示: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行修改信息。注意:每年的一切操作都在每年系统开放期限内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7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止,请学生近期内随时登陆河北省教育厅资助网查看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是否开通。提交申请后的学生可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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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6)河北省生源地信用贷款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利息相关知识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国家、生源地利率优势助学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两者都一样的。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

G. 河北省教育厅等关于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规范贷款操作程序的通知的内容

一、各地要加大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及学生原毕业中学,采取多种形式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让贷款学生都能够及时了解助学贷款条件、贷款程序及还贷要求等。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县、区)要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今年是按新政策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第一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贷款发放工作。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要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辖区内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并提供给县级联社。县(市、区)农村信用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都要“应贷尽贷”。信贷人员如按规章制度办理贷款,尽职尽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出现风险后将免予追究其责任。如果违规操作,失职渎职,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充分利用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络软件。省教育厅已对教育系统市、县(区)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省联社各办事处,石家庄、沧州、衡水市联社要尽快对各县级联社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新软件网络功能,熟悉操作流程,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在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县级联社在受理学生贷款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要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各县(区)资助中心在接到高校回执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执的录入工作,以确保将学生贷款信息准确无误地提供给县级联社。
四、按时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从今年起,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全部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软件中上报。每季末月的20日各县级联社将本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应付利息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县联社上报贴息数据后一个工作日内拨付各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收到省贴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贴息拨付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在3个工作日内将贴息拨付各县级联社。各市教育局在收到省级拨款时,将盖有市教育局及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公章的本市贴息汇总表(纸质)报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2月10日前,县级联社将本县当年贷款金额及贴息全部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管理系统,并核对清本年帐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各县上报信息后5个工作日将风险金拨付省信用联社。省联社在5个工作日后将风险金拨付各县级联社。贴息资金及风险金的快捷拨付程序要求各市教育局做好每年贴息及风险金的预算,保证每年的贴息和风险金足额、及时到位。县级联社每季接到贴息资金后要在生源地信息系统贴息资金是否到位项目中进行确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县的确认信息对贴息资金不到位的市进行通报,并查明原因,督促资金及时到位。
今年10月份以前的贴息仍按原来渠道报送,各市要在新的贴息方式报送前将已发生的贴息全部补拨到位,请各市抓紧时间清理上报。
五、及时录入以前贷款信息。因原来单机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录入错误较多,导致漏报、重报现象严重。今年10月底本年度贷款发放结束后,各县将以前贷款核对清楚,将核对后的学生基表输入新的生源地信息系统中,要确保数字准确。各县资助中心要配合当地县级联社进行数字移植工作,确保年底贴息和风险金的核对、拨付到位。
六、统一贷款发放时间。每年7月15日到10月底为集中发放时间,其它时间不再受理。
七、切实加强学生毕业后的信息联系及及贷款回收工作。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仅要管为学生申请贷款,还要管为农村信用社追索贷款,力争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率降到最底。从根本上促使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长期健康发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利民工程,各地教育系统、农村信用社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好,做出成效。贷款发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省联社进行反馈。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