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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

发布时间: 2022-06-14 07:02:33

1.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一般是申请当年的11月份左右到账,是直接打到支付宝账号里面的,学生可以用这些钱来抵扣自己的学费与住宿费。若是有多余的话,还可以取出来当做生活费的。

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话,第一年也就是第一次签订合同的时候,会自动给你生成一个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在回执单上面会有账号的,后续贷款资金是发到这个支付宝里面,学生还款的话,也是通过这个支付宝账号还款的,非常的方便。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5.申请过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还用向学校发的银行卡里打钱吗?
不用,只需要将贷款之后所欠的金额打入即可。
如果发现自己的学费已经被扣过,不要担心。贷款发放下来后会以某种形式让你领走。

2. 生源地助学贷款多余的钱都是什么时候到账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一般是申请当年的11月份左右到账,是直接打到支付宝账号里面的,学生可以用这些钱来抵扣自己的学费与住宿费。若是有多余的话,还可以取出来当做生活费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会打到学生的支付宝账户上面,到时候会有到账通知,学生可以在11月份一段时间内多关注下支付宝通知提醒。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若是还款出现逾期现象,是会影响到学生个人征信情况的。

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剩余的钱若是没有用的话,一直保留在支付宝账户里面,可以用来偿还毕业后产生的利息的。每次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额度要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来,量力而行。

3. 助学贷款毕业后,怎么计算利息

贷了助学贷款在毕业之后就牵扯到还款,助学贷款的利息计算是以毕业当年的贴息截止日开始,按照利息计算公式:(未结清本金*当年的年利率/360)*实际的天数进行计算。

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利息

助学贷款开始计算利息是从你毕业时候开始算的,每一年都有一个贴息截至日期,是8月31日。比如你今年6月份毕业了,那么助学贷款利息从9月1日开始计算,你毕业到8月31日这段时间是不计算利息的。这些内容合同上面都有说明,大家可以仔细阅读合同。

总结

助学贷款是有利于贫困学生上学的贷款,大家使用助学贷款的时候一定注意还款期限,合理规化自己的还款时间,不要拖到最后,产生越来越多的利息。

4. 生源地贷款余额什么时候打到卡里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是在十一月初到账。
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和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材料

11月初,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贷款

支付宝个人账户将贷款支付到学校账户

学校根据到账情况制作贷款发放信息核对表,并交学院处理

学院根据核对表组织贷款学生核对个人信息

信息核对完成后,由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汇总并交财务处

财务处确认无误,将贷款发放至学生个人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内

5.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如何发放的

银行先把钱转到借款学生高校的银行账户上,交完学杂费后,剩下的钱会发到学生的还款的支付宝账户上。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钱一般是每年的11月份发放,是直接发到学生申请贷款时分到的支付宝账户里面的,贷款资金发放之后,学校可以直接从支付宝账户里面扣款学费以及住宿费,学生在报名的时候不用自己缴纳学费,只需要把回执单给学校就行。
拓展资料: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6. 大学生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吗

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每个学年用户可以申请一次助学贷款,到了第二年可以继续申请续贷,或者第二年不申请续贷也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错过当年的申请时间,当年就不可以再申请助学贷款了,必须等到第二年才可以继续申请助学贷款。

拓展资料

助学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具备高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法。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还款操作
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与银行确认助学贷款还款计划。毕业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还贷。如大学生选择提前还贷,经办银行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1)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首页,再通过学生登录名和密码进入贷款信息页面(在线申请2006-2008学年贷款提前还贷的默认登录名是学校代码+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是8位生日;在线申请2009学年及以后贷款提前还贷的登录名和密码是学生申请贷款时的登录名和密码) ;
(2)用鼠标点击左边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4)选择其中某笔贷款合同记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
(5)登陆时,如果网页出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时,请点击下方倒数第二行“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可继续登录。

7.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什么时候到账

这要看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学校相互之间的进度了,因为大学生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是没有利息的,需要各种审核才能拨款,开学前就应该提出申请,有的放款快9到10月就到了,有的比较慢10到11月才会到账

8. 我第一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领了,下一年的我不想贷款了行吗

如果下一年不准备贷款了,可以拿当初签订的合同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不过以后不能再申请了。
相关的一些条款见下--
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