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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企业贷款业务

发布时间: 2022-06-16 06:30:59

1. 农村信用社怎么才能贷款

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

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

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1)信用社企业贷款业务扩展阅读

根据《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发放管理

第十条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第十一条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

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十二条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第十三条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

贷款期限

第十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绝收的,可延期归还。

第十五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信用社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2. 农村信用社可以办贷款吗

可以的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申请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二、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三、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办理流程:
1、向农村信用社提交申请表单,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提出申请;
2、贷款初审,农村信用社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表单后,会对其填写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3、贷款调查,农村信用社会尽快落实到申请人的资料真实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及时反馈;
4、贷款授信,经过初审,调查,核实之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信用及时通过的评价;
5、贷款发放,对通过授信的申请人,申请人的授信情况,按照有关贷款程序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此外,申请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3. 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信用社贷款:1、借款人为农户或者个体经营户,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3、借款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4、借款人在信用社开立了账户。

5、借款人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等。

6、借款人符合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条件。

4. 农村信用社三户联保三年十万无息贷款是什么业务

在农村信用社如果是三户联保的话,也就是说三个自然户一起联保,三年10万无息贷款可以花三年的时间,然后是没有利息的贷款,你要办理的话直接去咨询社办理。

5. 信用社物业公司贷款需要什么

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或土地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
贷款人先到银行咨询抵押贷款事宜,再按照银行指定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取得评估报告,之后贷款人夫妻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或土地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物业的评估报告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到银行支取贷款。
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具有贷款证(卡),且无不良信用记录。2、在银行的信用评级在BB以上(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3、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还本付息能力。4、拥有经营性物业全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为国有出让土地。5、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6、书面承诺物业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银行办理,接受银行对物业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监管。“家财管加”。

6.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业务有哪些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分以下几方面:
个人业务:个人储蓄业务、个人融资业务、代理业务;
公司业务:企业存款、企业贷款、中间业务;
结算业务:大额支付系统、市辖同城电子支付系统、支付结算方式、票据贴现业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由银监会和相关部门双重领导的部门。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农民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7. 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什么条件

1、已开立农村信用社账户。
2、有稳定的收入。
3、信用良好,无违规记录。
4、符合信用社其他规定。
拓展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由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县联社与单个信用社的关系,就相当于总行与支行的关系。
一个县里有县联社,一开始县联社归中国农业银行管;1996年之后又归中国人民银行管;1999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又逐步组建了地(市)联社,县联社又归地(市)联社管;2003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退出,取消地(市)联社,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省政府又成立了省联社,省联社管着县联社。
到此为止,从经济和法律角度讲,每家县联社都相当于一家独立的银行(企业),实际所有人是省政府,省内的县联社共同入股,组建了省联社,所以省联社其实还是县联社的“儿子”;从行政角度讲,每家县联社又都是一个管理信用社的行政部门,而省联社又是最高行政部门,所以省联社是县联社的“老子”。因为行政上的地位更高,所以导致经济上省联社也成了县联社的实际管理者。

8.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条件是什么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条件:1、18到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4、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除抵押房产外,抵押人另有一套房产可供抵押人居住;6、有城市信用社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有本社认可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