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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贷款免税

发布时间: 2022-06-16 07:02:25

㈠ 小微企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小微企业贷款条件
1、资金现金流充裕
2、小微企业业主信用良好
3、企业已成功两年以上

4、能够提供有效财力证明
5、小微企业主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和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6、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小微企业是什么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平教授提出的。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㈡ 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2022

1.担保优惠。有的地方小微企业扶持是由政府部门为企业贷款担保,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或者由金融机构放款,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政府补贴担保费。小微企业可以在抵押物不足的情况下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2.利率优惠。有一类小微企业贷款扶持是由金融机构贷款、指定担保机构担保、政府部门贴息。
3.降低贷款门槛。小微企业资质不如大中型企业,常常无法提供充足的抵押物或者理想的经营流水证明,金融机构会针对小微企业降低贷款要求。不过这类贷款通常也是需要有第三方担保的(政府或者担保公司)。
4.加快贷款速度。企业贷款从申请到放款通常会有一个较长的审批过程,有的企业贷款审批时间长达三四个月。有的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了快速通道,使企业能快速获得资金。
拓展资料
一,贷款指国家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按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可分为信用和担保贷款,按贷款的使用对象和用途可分为农村工商、消费贷款等,按个人贷款的种类可分为个人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在会计处理上,企业的贷款可以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并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或“长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然后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贷款利息。贷款通则,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贷款审计是指提供给银行,作为审查企业是否具备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在审计报告中不仅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贷款使用情况等发表意见。是银行逃避贷款风险,企业展示经营状况必不可少的依据。
二,普通贷款限额是一种以非正式协议约束的贷款形式。企业基于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和规律性的特点,与银行订立非正式协议,约定一个由银行在指定期限内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最高限额,在此期限和贷款额度内,企业可随时获得银行贷款。企业申请贷款额度时必须向银行说明贷款前的财务状况,银行则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自身营运要求决定是否授信和执行协议。备用贷款承诺是以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约定的贷款形式。企业与银行签订正式的贷款协议,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贷款并要求企业向银行支付承诺费。

㈢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2020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㈣ 关于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㈤ 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在现行免税政策的基础上,将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范围,2015小微企业免税额从原本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扩大到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法律依据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百零七条 税务机关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日加收利息。计息期间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预缴)税款入库之日止。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12月31日实行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并按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或者企业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基准利率计算加收利息。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经税务机关调查,其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必须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的,税务机关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适用本条第(二)项规定。按照本条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㈥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成长迅速,已成为我国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1年“两会”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为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再添助力。
为了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三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7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具体包括:
一、减免税费负担
1.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3.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6.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8.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9.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0.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11.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12.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13.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4.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5.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16.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7.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
18.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9.账簿印花税减免
三、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20.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21.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2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23.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2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2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26.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27.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㈦ 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