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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买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17 19:44:05

『壹』 首付最低两成!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

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 主要内容 #

1.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3.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4.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徐公积金〔2022〕16号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6日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依据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阶段性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二、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三、政策调整的相关说明

(一)关于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为满足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对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申请组合贷款的,参照此标准执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开发企业住房项目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方面,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关于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在现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回应职工关心关切,积极拓宽提取范围,结合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和互助性特点,优先满足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优先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续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首先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开办此项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关于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此前在资金运用率偏低的情况下,阶段性开办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目的是为了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偿还购房贷款。近年来,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提高贷款额度,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资金运用率持续增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相关规定,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前提下,参照我省大多数城市做法,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

为满足职工高效便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6月6日

『贰』 买房时做了商贷,后面可以再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理论上可行,但是实际操作很难。需要商业贷款还款满1年,谁名义的商业贷款,就只能申请谁名义公积金贷款,需要筹资先还清商贷,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当事人公积金处于缴存状态,连续缴纳满6个月。当事人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要够,才可办理。
法律分析
商业贷款能转公积金贷款。不过个人的商业贷款要转成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有:1、个人商业贷款已经连续还款1年以上;2、个人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3、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要求已经在当地市钱中心有登记备案,并且有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4、个人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所以,贷款买房时,如果借款人先选择的是商业贷款,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不过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般比较好,且各地要求的条件会有些不同,建议在办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前,先咨询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要办理。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肯定就是用于房屋的储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限于购房,在租房、装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况下,其实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的。另外,在购房的时候,如果购房者的资金不足而需要按揭贷款的话,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也是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来申请贷款,此时的房贷利率就要相对低一些。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叁』 徐州发布公积金新政,具体规定了些什么

从5月份的徐州楼市来看,但市场表现并不尽如人意,救市效果并不明显。所以,本月公积金新政就紧接着安排上了。

『肆』 商转公2021最新政策

商转公2021最新政策转账分为同行转账,以及跨行转账。
转账到账时间参考:同行之间转账即时到账。跨行转账需要时间参考:
1、选择快速到账,一般为实时到账,延迟不超过2小时;
2、跨行交易因为要通过双方银行柜台进行业务处理,一般要一至三个工作日才能到账;
3、如果是周五晚上转的帐,最早下周一到账,最迟周三到账;
4、周一到周五白天下午三点前转账基本能当天到对方银行,但对方银行是否及时入账决定到账实际时间。银行卡同一系统即时到账。
并不是所有城市都支持“商转公”业务的,目前全国也就深圳、重庆、太原、石家庄、合肥等寥寥十几个城市可以进行“商转公”。
纯商业贷款才可办理。如果是组合贷款、亦或者之前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是不可以办理商转公的。
目前只支持,商业贷款全额转成公积金贷款,不支持部分转换。换句话来说,公积金贷款上限必须能覆盖商业贷款本金才行。比如,商业贷款还剩50万本金,可公积金贷款上限只有40万,就无法办理商转公。
商转公的手续比较复杂。目前来说,市面上商转公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先还后贷。先将商业贷款一次性还清,然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手续相对比较简单,但一次性提前还清商业贷款,往往需要支付不低的成本(第三方垫付、或借款),成本比较高。
另一种,是以贷转贷,用公积金贷款冲抵商业贷款,手续很是繁杂,且需事先征得银行同意才行,难度很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伍』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怎么操作

现在的政策是需要你先把商业的还上,之后再用公积金贷款,前期准备你需要先去公积金那边审核一下手续,看看可不可以贷款

『陆』 徐州地区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吗

徐州目前可以把商业住房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具体规定是: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职工,因种种原因当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一次性还清因购建自住住房时使用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后,凭当时的购房合同、付清全部房款的发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取消抵押登记证明、房屋评估报告书(购房合同在一年内签订的无需评估)及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的证明,在三个月以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金。
如果无法提供商业贷款的合同原件,可由原贷款银行复印后盖章以作证明。

『柒』 在徐州商业贷款买的放!现在苏州交社保上班!能转换成公积金贷款吗

一晚上估计贷款,但是必须去商业贷款,那地方去放一放,然后再弄去搞起来

『捌』 徐州房贷商贷可以转换成公积金贷款吗

若是通过我行办理的住房商业贷款,当地分行暂不支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