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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贷款研究

发布时间: 2022-06-18 07:16:28

❶ 中外合资企业贷款银行方面应该注意哪些

中外合资企业贷款,银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八条“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或者经中国银行同意的银行开户”的规定,为了支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在经营业务活动中的资金需要,办理合营企业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借款企业必须按照借款契约确定的还款期限,按期如数归还银行。发生逾期不还贷款的情况时,以信用担保的贷款,应由担保企业负责偿还全部欠款,银行有权从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以物品担保的贷款,银行有权变卖借款企业的质押品以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对逾期不还的贷款,银行从过期之日起,在原订利率的基础上向借款企业加收百分之二十至五十的利息。
二、借款企业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计算利息日期支付利息,发生不能按期支付利息的情况时,银行主动将应收利息转入借款企业贷款帐户计算复息。
银行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积极支持合营企业发展生产经营,做好服务工作。借款企业应接受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并向银行提供生产、供销、财务、基建等各项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材料、报表。对于不遵守借款契约的借款企业,银行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经济手段来维护权益。

❷ 中小企业融资国内外研究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世界性难题,只不过在我国更为突出。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实践,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健全,各种融资渠道发育与互补较好。我国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仍很严重。首先,我国市场经济的体制建立和发展、金融市场开放及金融工具创新与中小企业的发展来比,仍然显得缓慢;其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社会诚信缺失严重,金融市场的利率还未完全放开,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债券市场不是很发达,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等问题,都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宏观层面上的成因;再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虽然趋向多样化,但各种渠道的畅通使用还有一个过程。目前银行贷款作为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难度依然较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显著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为降低“道德风险”,必须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数量少、频次多的特点使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必然降低了它们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

❸ 外国政府贷款有什么特点我国企业如何使用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的特点

政府贷款是由贷款国用国家预算资金直接与借款国发生的信贷关系。政府贷款多数是政府间的双边援助贷款,少数是多边援助贷款,它是国家资本输出的一种形式。

政府贷款通常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洽谈,也有的是政府首脑出国访问时,经双方共同商定,签订贷款协议。许多西方国家为了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增强本国出口商品竞争能力,还采用混合信贷方式,即为援助和用于资助贷款国专项出口的政府贸易信贷相结合的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的特点主要有:

1、属主权外债 外国政府贷款首先是一种外债,是我国政府对外借用的一种债务。除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查确认,并经国务院的批准由国家统还者外,其余由项目业主偿还且多数由地方财政担保。

2、贷款条件优惠 外国政府贷款其赠与成分一般在场35%以上,最高达80%。贷款的利率一般为0.2%-3%,个别贷款为无息。贷款偿还期限通常在10-40年之间,并含有2-15年的宽限期,是我国目前所借国外贷款中条件比较优惠的贷款。

3、限制性采购 多数国家政府贷款(科威特除外)的第三国采购比例为15%-50%,即贷款总额的50%-85%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设备和技术。通常情况下不能自由选择贷款币种,汇率风险较大。

4、投向限制 外国政府贷款总量较大,使用时间长,便于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统一计划,统一安排,集中使用,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规模效益。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主要用于政府主导型项目建设,领域集中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

5、具有政府间援助性质易受贷款国外交、财政政策的影响。

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发改办外资[2006]2259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提高外国政府贷款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相关规章和制度,并结合外国政府对华提供发展援助的有关政策,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借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有关前期管理工作(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除外)。

第三条 财政部负责及时发布外国政府贷款信息公告,公布外国政府对华提供官方发展援助贷款规模、领域、贷款条件、采购条件等信息。外方有特定要求的,财政部将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四条 拟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单位应通过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列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并抄送所在地财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央项目单位”)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列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并抄送财政部。

第五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提出的申请后,应征求省级财政部门意见。双方根据各自职能对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列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中央项目单位上报的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进行审核,按季度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下达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以下简称“备选项目规划”),安排外债规模,并抄送财政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备选项目规划通知项目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自规划下达之日起有效期1年,如1年内未列入财政部拟对外提出的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清单(以下简称“备选项目清单”),该项目从备选项目规划中自动撤消。

第七条 已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地方项目单位应通过所在地财政部门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拟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并抄送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对经评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上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并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项目单位直接向财政部提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八条 财政部收到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的申请后,根据贷款国对项目领域的要求及贷款可用额度对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各项要求的项目,纳入备选项目清单。财政部按季度向省级财政部门、中央项目单位和转贷银行下达备选项目清单,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财政部门将备选项目清单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列入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自清单下达之日起有效期1年,1年内未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从备选项目清单中自动撤消。

第九条 收到财政部下达的备选项目清单后,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代理公司招标的有关规定,组织或指导、监督借款人选定采购代理公司,转贷银行开展转贷前期工作。

第十条 已列入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程序向国家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项目批准文件抄送财政部金融司、省级财政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项目批准文件抄送财政部。

第十一条 对列入备选项目清单且经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财政部适时提交外国政府和贷款机构,并及时将外国政府对有关项目审查或评估反馈的意见通知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财政部门将有关意见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第十二条 对财政部已对外提出且外方未提出异议的项目,地方项目单位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央项目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由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不再单独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后批复,并抄送财政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通报省级财政部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2年内该项目未签署转贷协议,该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由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及采购代理公司根据批准的内容和外国政府在评估项目时所提具体要求,并按照外国政府贷款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招标采购工作;转贷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外签署贷款协议,并与借款人签署转贷协议,其中由省级财政偿还或担保的项目,在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债务或担保责任后办理签署转贷协议的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转贷协议生效前,项目发生变更事项的,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一)项目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被兼并或项目改由其他单位实施的,原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相关批复文件自动作废,变更后的项目单位应按新项目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二)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增加外债规模及调整资金用途的,应将调整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如调整项目类别、贷款国别、转贷银行或增加贷款金额,由省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向财政部申请批准调整方案。

(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准后,调整贷款国别、增加外债规模及改变资金用途的,应按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将调整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并通过省级财政部门上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中央项目单位申请的项目发生上述变更事项的,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❹ 外资企业贷款存在的风险和突出问题

国有银行这几年可以说是坐在了火炉上了,推行分配机制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分配朝向中高层倾斜,由于用人不当,有才能的能干活的人不服气,于是大量的人员只好宣布内退,那些工龄不够的只好忍受低工资了,

由于打击了基层和一线员工,于是大家只好打起了皮球战,工作能推则推,态度能坏则坏,气没地方出全都发泻在工作上,新招的大学生一看不妙,工资少很多,老家伙懂也装不懂不肯授经,让没有经验的新人心里窝着活,干脆拍屁股走人,这下人手紧张了。

领导整天拉着个脸把上面受的气全部都发到下面来,一开会就是威吓员工,说什么不听话就让你下岗,不聘你让你拿生活费,还搞出什么迟到一分钟扣50元钱,而行务财务确从不公开讲仔细,由于分配过于悬殊,大家觉得完不成任务受损失是领导多,所以也心安理得不想完成任务,这等于降了工资,因为只发40%工资,其他到年底与任务挂钩,现在在岗得比不在岗的多拿的不多,于是领导又打起让内推的人回来上班,而内退的人振振有词:是你们赶我们走的,坚决不回来上班,你们养着我们吧!

就此,可以看出银行的改革不怎么成功,所以仍然要频频出事,中层领导不好当,什么都朝领导那里退,领导也气不顺,不要小看利益被剥夺的结果,不要以为给中层高工资就能留住人,不一定的,关键是没有用到众人都服的人或工资分配设计不合理,现在的国有银行员工整天都在给自己计件,发现完不成干脆就扯蛋还舒服点,对客户是能不好就不好,都巴不得快点倒闭走人了事!

发表于 @ 2005年07月26日 1:44 AM | 评论 (2)

2005年07月11日中行改革江苏样本调查:人事、机构之变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jj/20050707/dd/200507060047.asp

与省行相比,无锡分行有一项特别做法,即对中层以下80%的岗位实行双向选择,20%的岗位实行竞聘。郭锡钧解释道:“主要是考虑到必须保持人员和业务的相对稳定性,毕竟银行不同部门业务的替代性比较差。”在业务流程改革方面,无锡分行撤销了财会部、资金计划部、保卫部等部门,新建了计划财务部、运营部等新部门。

看上面的做法,呵呵。

发表于 @ 2005年07月11日 12:23 AM | 评论 (0)

2005年05月24日通货膨胀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人民币升值是当今最大的经济谎言

中新网4月24日电 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经济蓝皮书春季号预测,2005年GDP增长速度将低于上年,为8.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达84400亿元,占GDP份额的持续明显上升势头应引起高度重视;消费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各种价格水平仍然呈上升趋势,通货膨胀压力不容忽视。

通货膨胀,本身就是以币值的不断下跌为征兆,此时要求币值“升值”,就如对一个茶饭不思、行将入木的病人,要求他多吃多喝“病”就会好起来一样,只能出现在天方夜谭的故事里。人家知道我们升不起来而要求我们升值,其目的是要我们承认人民币的贬值,从而调整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

中国的经济增长是政府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是非正常发展的结果,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因此经济状态并不稳定,这就是中国为什么不敢升值的内因!

个人认为,人民币已经在贬值,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大家只要看到这几年国家对几家银行的注入就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发表于 @ 2005年05月24日 12:18 AM | 评论 (0)

2005年05月20日对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几点认识(转贴)

裘真康(估计是化名,求真正的小康?)

国有银行改革的成败,关系到中国金融业的安全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此全国人民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期望,国务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家试点银行的主要指标已接近国际发达银行的水平,具备了上市的基本条件,这是令人欣慰的。但上市的根本目的在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强练内功适应外部竞争的需要,恰恰在这一核心问题上,作为国有银行的从业人员还没有体会到更多的变化,经营思路和运作方式基本依旧,内容严重滞后于形式,所谓输不起的“脱胎换骨”的改革还没有触及到皮肉。长期以来制约银行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关于不良资产问题

为确保两家国有银行上市成功,2004年初国家不惜动用巨额外汇储备向中建、两行注资,加之两行用税前利润、自有资金的冲销,两行不良资产率2004年9月底分别下降为3.08%和5.46%,全国人民为之振奋,人们在惊喜之余,新年刚过,媒体又报道了两家银行不良资产率反弹的消息,局外人都大惑不解,表示了深切的担心和忧虑,局内人倒不觉得奇怪,因为他们知道数字本身就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目前,在上市的关键时期,从央行到银监局,从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到支行,层层要求不能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压缩不良资产的工作力度前所未有,但事与愿违,不良资产仍源源不断,喷薄欲出。本人认为,惯用的行政命令的手段压缩不良资产只能是权宜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应该学习大禹治水的策略,宜“疏”不宜“堵”,靠堵最终将泛滥成灾,应该从基础工作抓起,深刻反思机制方面的原因,很简单的道理,旧社会的私人钱庄和银行,老板即没有受过现代人的教育,也没有文凭,甚至目不识丁,仅凭感觉和印象,所经营的银行都很少出现过不良资产,股本由小到大,发展成为一个区域内很有影响的银行,难道现代的银行人还不如他们?关于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目前官方通行的说法是客观原因是主要的,银行自身经营方面的原因是次要的,仅占五分之一左右。如果这种估计成立的话,2003年前后银行所处的社会环境、信用环境没有明显的变化,为何此前此后来了个大起大落?如果说不良资产的下降是国有银行努力的结果,那么2003年以前银行也没有放松这方面的工作。本人认为对不良资产的分析应该区别两个不同时期,2000年以前的部分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切呆、坏帐在银行的集中体现。期间经历了几次大规模的经济过热,经历了几次清理“三角债”的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形成了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如果说这一部分主要是大环境造成的,银行自身的责任是次要的是谁都能理解的。2000年以后就不同了,此时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已经进行了10年的时间,整个社会的金融意识得到普遍的加强和提高,特别是各级政府强逼银行贷款的现象已从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银行经营所处的社会环境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说在过去客观原因是造成不良贷款的主要原因的话,那么今天的银行就不应该再有大量的不良资产出现,但事实并非如此,从以下数字就能说明问题:2000年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向不良资产公司剥离14000亿不良资产,之后官方公布的四大银行平均的不良资产率为6%,这个水平与国际上比较也在好银行之列,剩余的不良资产大约在5000亿左右,事过仅仅三年的时间截至2002年底,不包括四家银行用税前利润核销的部分,不良资产总数达20880亿,不良率达26.92%,这与2000年以前的部分基本相等。我们在总结了几十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的前提下,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几十年的不良化过程,的确发人深思。如果单纯从银行自身经营方面找原因,可以归纳以下几方面:

1、首次剥离不良资产,产生了严重的道德风险,为后来不良资产的涌现提供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大量不良资产的剥离,作为基层行来讲摆脱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经营状况迅速好转,各项经营指标一夜之间翻了好几番,按照现行银行内部的考核机制,单位可以得到更多的绩效工资,干部可以得到提拔重用,名利双收,更受鼓舞的是不良资产形成过程中的一些工作责任、案件线索也随着剥离而一笔勾销,不论是单位或个人都一身轻装地投入了新的战斗。这种机制从客观上讲,哪个行的不良资产多,剥离的就多,哪个行的干部和职工所得的实惠就越大,这对不良贷款多的单位和干部无疑是一种莫大的奖励和鼓舞。相反也有一些基层支行或分行的领导干部,平时的工作作风就谨慎有余,不良资产本来就不是很多,加之对剥离的政策理解的不深,总以为银行的资产来之不易,这样一剥了之实在可惜,因此对一些有盘活希望的,能促进转化的,尽量采取保全的办法,没有及时剥离,应该说这是一种比较负责的态度,但恰恰是这种人,由于没有用足用活当时的剥离政策,历史包袱没有甩掉,经营状况改善的就比较缓慢,单位得不到绩效工资,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所谓奖勤罚懒的考核机制在资产剥离问题上来了一个根本的颠倒。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冷酷的现实使所有的银行人变得更聪明了,他们充分而又深刻地认识到:不良资产的剥离不仅是改善经营壮况的捷径,更是改善个人仕途命运的法宝,因此鼓足干劲期待第二次剥离,尽管当时说这是最后免费的“午餐”,但谁都不相信是最后一次,而是伸长脖子,饿着肚子等待免费的“晚餐”。功夫不负有心人,2000--2002年央行相对放松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各基层行瞄准良机,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良资产象火山爆发一样迅速上升到26.92%,其中的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2004年以来银监局和央行加大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力度,不良资产又神不知鬼不觉的销声匿迹,不仅没有增长,反而大幅度下降,来去匆匆,来的不明不白,去的无缘无故,局外人对此大惑不解是可以理解的。

2、银行内部的考核机制不自觉的助长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国有银行经营目标的内部考核95年以前主要是速度和规模,即存款的多少。95年之后开始考核效益,目前主要是考核存款、效益和风险三大指标,而且都是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期间。作为基层行在一个工作年度内要完成上述三项指标,最便捷、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贷款的投放,放一笔贷款即派生了存款,吸引了客户;又增加了效益;同时还冲减了不良贷款率;真可谓一石三鸟之效,虽然贷款也有风险,但它的风险是滞后的,在考核期无法体现,只要源源不断的增加贷款的投放,不仅完成了任务,维持了既定的发展速度,也掩盖了风险,稀释了不良贷款。既然贷款投放是完成任务的主要手段,不知为什么层层的考核从来没有把投放量作为基层行任务完成的备抵项目,因此客观上刺激了基层行的贷款需求,由于贷款总量受指标控制,就变着法儿增加银行承兑,使大量的承兑汇票变成了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就给企业变成流动资金贷款,使大量的流贷进一步固化,增加了新的风险;公司类贷款手续繁琐,就增加个人贷款,由于上级行没有出台对个人贷款的管理办法,就自定办法报上级行认可,把对个人贷款的期限定为最长20年,如果有风险是20年之后的事情,贷款由此所产生的收益却使当代人受用不尽。在这种短期行为的机制约束下,在贷款欲望极度冲动的环境条件下要确保贷款的质量难乎亦难。
3、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对不良贷款的约束软弱无力。
2000年以来,银行为防止贷款风险,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首先是加强了信贷管理的工作机构,从原来的一个信贷管理部一拆为三,形成了信贷经营部、信贷审批部和风险管理部,还有一个凌驾于三部之上的信贷管理委员会;其次明确了三部一委的工作分工,设置了几道防火墙,经营部不能参加贷款的审批,审批部不能与企业见面,风险部负责动态的、随时的监控,当时称之为有干的、有看的、有说了算的;三是层层授权,总行和两级分行还有支行四级核算单位,四套信贷管理班子,分别都有内容不同、数额不等的审批权限,谁也不能越雷池一步,真可谓铜墙铁壁,万无一失。但事过三年,无情的现实又是那么得令人失望和沮丧,究竟为什么?银行的规章制度从其本身来推敲是无懈可击的,但真正落到处的并不多,这是最大的悲哀,因为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只要人的思想出了轨,就没有不能逾越的政策障碍,银行贷款的投放更是如此,作为基层行的领导要想通过某笔贷款,从贷前调查论证开始就有直接或间接的授意,唯命是从的经办人员心领神会,不识时务,冒个人仕途命运于不顾的人毕竟是凤毛麟角,开会集体研究贷款之前就有定论,上会通过基本上是走过场。退一步说,即使领导人事先没有授意,会上的一个提示性发言就足以令人望而生畏,甚至一个眼神都能改变会议的研究结果。什么贷前调查、评估论证、集体研究、共同决策、相互制约、共担责任,在银行目前的体制下显得软弱无力。因此说2000年之后银行内部为强化贷款的管理增设了那么多部门,增加了几倍的人员,投入了巨大的成本,实际效果与过去比较毫无二致,上级行良好的初衷没有落实,真正的贷款决策权依然掌握在几个人手中,同样一笔贷款,同样一个企业,要贷能说出若干原因,要不想贷,理由也能拉出一火车来,随意性更大,更无所顾忌,2000年以前贷款决策失误,责任非常明确:就是一个信贷部,一个行长,现在不同了,因为贷款是集体研究、共同决策的,若干部门和若干人员都有责任,最终的结果是,只要贷款程序符合规定,大家都没有责任。特别是由基层推荐报上级行或更上一级审批的项目,作为审批行远隔项目所在地,也只能从产业政策和项目布局等大的方面把关守口,通过一个项目,上上下下皆大欢喜,否决一个项目,却受到下级行或企业的背后指责,又是不了解下情,又是不支持基层行的业务发展,罪名一大堆。基层在指责审批行的同时,痴志不变,再次将被否决的项目上报,理由更加充分,上级面对执着的热情,一般的项目反复几次均能通过。因此层层审批的运行机制对保证资产质量的实际效果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却不自觉地为基层承担了不良资产的审批责任,使基层更加有恃无恐。

综上所述,银行内部的用人机制、绩效评价机制、贷款决策机制是导致不良资产的重要原因,在这一方面如果没有大手术,用一位经济学家的话说,用现在的眼光看五年以前和五年之后看现在,不会有两样的结果。

二、关于股权的分置问题

股权变革是银行改制的核心,只有把股权变革为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资本,才能把股权人与公司的利益有效的联系起来,目前银行现存的种种弊端就可能迎刃而解,这是银行再造的希望所在,也是大家的共识。2004年两家试点的国有独资银行分别成立了由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国有银行的股权发生了变化,为银行的上市打下了基础,但是这种变化仅仅是形式上的,长江电力、国家电网、宝钢集团,建银投资所持建设银行的股份没有一分钱的个人资本,无不带有国有的性质,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格化。董事长作为一家之主,是企业的化身,都能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敢冒个人政治生命的风险,做有损本企业利益和声誉的事情,何况其他的员工能做到以行为家吗?这在古今中外真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之中是不敢想象的,这从一个侧面反射了这种股份制改造的实际效果。这种参股形式在前几年的上市企业中屡见不鲜,效果都非常一般。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交通银行的历史,1908年交通银行成立时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后香港的交通银行在众多的金融企业当中也立有一席之地,1987年国家恢复交通银行时,其股本的构成就是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企业法人共同发起的,和目前建行、中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构成基本一样,没有任何的不同之处。结果如何呢?惨淡经营了不足20年的时间,不仅祖宗的机制没有继承,外资银行的经营方式没有学到手,国有银行的沉疴积弊倒体现于一身,反而更加国有银行化了。这是应该借鉴的教训。当然,目前国有银行的股本变革只是初步的,真正目的在于通过上市实现股权的转让,最终实现个人资本化,在目前中国国情的条件下,不可能一步到位,这是国人都能理解的,因此试点银行从准备上市之初就积极的在海外寻找战略伙伴,一天也没有放松这方面的工作,但至今未果。作为中国的市场,对海外的财团或金融机构而言有巨大的诱惑力,为什么不敢轻举妄动,一直持观望的态度,这表明对我们目前银行的股份制改造的极大不信任。这也难怪,任何一种投资行为都是为了取得更大的收益,形式有两种,一是取得某种控制权,二是通过参股分得红利,在目前的条件下,这两种愿望都很难实现,因为国家对国有银行的控股地位不能动摇,上市仅仅是转让很少比例的股权,即使在董事会取得一席之地,其发言权也是微不足道;想分红利吗?一是从中国的上市企业看,按时分红的不多,二是有红如何分配也不是一两个董事决定的,面对股权投资随时都有被巨额不良资产所吞噬的危险,投资人止步不前,静观待变是就不难理解。因此,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设计师们思想还应该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路子再多一点。股权转让的比例应该进一步提高,甚至放弃对国有银行的控股地位也不可怕,只要勇敢地迈出这一步,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可能缩短了十万八千里,纵观改革开放近30年的历史,外国人从中国大地上得到利益的同时,中国人得到了更大的利益,入世之初,不少人担心我们的民族工业会受到灾难性的打击而一蹶不振,用现在的眼光看是没有必要的。金融业关系到国计民生,金融开放是整个经济开发的高级形式,不论是外国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在中国的大地上均受国际惯例和政府金融当局的监管,倘不至于危及到内资企业的生存,更不至于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回顾十几年来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当企业还能够维护正常经营,或者说还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时候,作为企业的主管部门,乃至当地政府都不同意企业改制,不同意变更企业的所有制关系,相反,当一个企业连年亏损,职工工资不能及时兑现,债台高筑,伤痕累累的时候,就督促尽快改制以卸包袱,了了草草处置了事,就象一个人一样,与其等到病入膏肓的时候把他随意处理掉,倒还不如在他健康的时候给他找个婆家。

三、关于队伍建设和薪酬待遇问题。

国有银行有一支庞大的干部职工队伍,中、建两行目前的总人数大约有50万之众,实际上可能还要多一些,因为临时用工本来就是一个说不清的数字,这与国际发达银行比较的确是可怕的。美国花旗银行全球计算只有48000人,是建设银行的六分之一,所经办的资产总量却是建设银行的8倍之多,人均资产占有总量是建行的几十倍。因此减人增效与国际接轨成为银行股份制改造的首要任务。本人认为国有银行部门林立、人浮于事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仅党、政、工、团、纪检、监察、宣传、后勤这些部门的人员可能和外资银行的总人数就差不多,借股份制改造之机在队伍建设方面来一个‘消肿瘦身’是应该的,但是不能做简单的数字对比,外资银行具有适应其生存的经济环境和条件,有着雄厚的管理手段和基础,即使在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之间也能找出工作效率相差几十倍的事例,经济比较发达的上海、广州和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人均占有的金融总量也可能相差几十倍,但不能说西部的银行从业人员工作效率低,任务没有饱和,需要按先进地区的标准减人瘦身。国有银行的人员精简,是最难也是最令人头疼的,是一项耐心细致的工作,如果是为了提高队伍的素质,应该是优胜劣汰,由于自古以来没有一套比较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人员的精简也只能是用最原始、最省事、最间单的办法,来个“一刀切”,要么按一定年龄,要么按一定工龄,只要在范围的,什么学历高低、业绩优劣、贡献大小一律下岗回家静养。中行、工行精减了大量的员工,建设银行2003年人事与激励约束机制改革,1100名高级管理人员下课大概都是如此。作为离岗队伍,年纪一般在40到50之间,就其文化水平而论比更年轻一些的人要低,这是都承认的事实,但从工作经验,客户资源等实际工作效果来分析,应该不比更年轻一点的人差多少,从对国有银行的贡献方面讲可能还要大一些,古今中外在这个年龄段成就事业的并不乏其人。"一刀切"的减人举措仅仅起到了减人的目的,丝毫没有触及国有银行人浮于事的组织体系,更没有使队伍得到优化,相反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作为离岗人员,在地方政府公务员系列当中还是年轻的中坚力量,在银行的队伍中倒成了古稀老人,他们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贡献给了国有银行,一生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和热情倾刻之间被击的粉碎,昨天还是国有银行的高级管理人才,改革的指挥者,一夜之间就变成了银行的包袱,成了清理的对象。他们从每月30元钱的月薪起步,到离岗之日总共得到的薪水相当于目前在岗两年多的工资,把他们离岗让贤的“豪举”无论说的怎么高尚而光荣,意义如何重大而深远,他们都有一种被愚弄的苦涩,难以接受这严酷的现实。当然,过去的已经过去,我们在前进的号角声中没有更多的必要去回味他们的感受,但是我们必须重视后人的思想脉搏和精神状态,一支队伍的战斗力取决于思想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外资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依存关系非同一般,家园意识异常的浓厚,这是我们最有必要接轨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面对银行上市,员工下市的人事改革,社会上普遍存在的“59岁现象”在金融系统突然提前了20年,不到四十岁的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大有日落西山、朝不虑夕的感觉,那些以往兢兢业业为银行事业的发展而忘我工作的人变得让众人难以理解和认同,严酷的现实使这些人的思想也开始觉悟,为自己的后半生寻找机会和突破口,大有“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味道,得到这样一种效果,应该不是改革的初衷,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中国银行的哈尔滨分行一个不足10人的分理处主任一夜之间能够把十几亿存款化为乌有,不是没有时代背景。我们用7万元可以买断一个与银行有几十年劳动关系的员工,10亿巨款能够买得多少人与银行脱离关系?我们用三年时间创造上万亿不良资产,拿这些钱按这个标准买断的可能更多。上述案例按照银行内部的操作规章,只要有一个岗位尽职守则,恐怕都难以得逞,说明整个队伍的思想涣散到了何种地步,他不过是一个分理处主任,如果是一个行长,一定能够作出更加惊天动地的“壮举”来,因此说,人事改革在注重社会稳定的同时更应该注重队伍的思想稳定,这是提高整个队伍战斗力的关键所在。

薪酬制度的改革是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另一项主要内容。2003年以前银行内部的分配机制基本是平均的,原来意义上的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相差无几。之后随着职务名称的变化,行长改为高级经理,科长成为部门经理,一夜之间工资拉开了档次,高级经理和一般职工的绩效工资相差近10倍之巨,本人不主张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但差距如此之大也令人瞠目结舌,超过了一般人的心理预期。国有银行历史上诸多内容的改革都没有像这次薪酬改革的如此迅速,又如此的悄无声息,这可能是领导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了高度空前的一致吧?改革的理由是与外资银行接轨,因为外资银行的高管待遇特别高,我们如果不紧随其后,我们的人才就被外资银行拉跑了,这是支撑薪酬改革最重要的理论依据。从目前中等城市来看,还没有看到外资银行的影子,即使在几年之内外资银行到底需要我们多少高管人员,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前几年国内一些股份制银行的成立之初从国有银行拉走了一些高管人员,然而国有银行的高管队伍还没有出现人才的青黄不接,而是人才济济,英雄倍出,因此说:哪种担心外资银行进入,国有银行就会出现人去楼空的局面实在有些“杞人忧天"。再从我们银行高管队伍来分析,真正能让外资银行垂涎欲滴的并不是很多,以此为依据支撑薪酬体制的改革倒真有些牵强附会。我们在分析国有银行干部队伍素质的时候不能犯忽左忽右的错误,说他素质高,纵然给他10倍的薪金也有被外资银行随时随地枪走的危险;说他素质低就处处不适应,在目前的岗位上也是滥竽充数,一文不值,随时随地都是淘汰的对象,这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诚然,外资银行的高管人员工资的确很高,但是国外金融企业与其它行业的差距可能比我们要小,这里除了有一个外部环境的衬托之外,更重要的是外资银行有巨大的效益做支撑。虽然这几年国有银行的利润也比较可观,但它与外资银行有着本质的不同,一是在利率没有真正的市场化之前,银行的利润带有某种垄断的性质,因为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利差与国际平均水平比较能高出两个百分点左右,这是和外资银行不能比较的;二是银行不良贷款的损失没有从利润中扣除,潜在的风险损失没有计算,如果把这一部分计算在内,国有银行不仅没有利润可言,甚至有巨大的亏空,再说从不良贷款形成的内部原因分析,它与绝大多数员工的工作责任没有直接关系,责任集中体现在领导层,因此说,国有银行的效益不应该是增加管理层薪酬的原因,更不应该是拉开工资差距的理由。目前国有银行绩效工资的分配实际上是借绩效之名兑现职务工资,不仅没有和经营业绩有丝毫的联系,而且使干部和职工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激化,一位基层的高管干部在做员工的思想工作时,曾一语道破天机:“你不要认为待遇低,我从社会上聘一名临时工还用不了这些钱”。可见高管人员的素质具备强烈的市场化意识,如果沿着这个思路继续往下想,从社会上聘一名高管需要多少钱?遗憾的是把员工推向了市场,自己却留在了垄断的“襁褓”之中。国有银行的改制上市说到底是一种高度的市场化行为,银行的薪酬机制改革更应该遵循市场化的原则来确定每个岗位和员工的价值,这才是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不知是不是.

❺ [企业贷款]境外企业贷款过桥资金应该注意些什么

境外企业贷款过桥资金应该注意些什么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目前企业贷款可分为: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步骤/方法正确处理与银行的关系,建立、发展合作模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定位于相互合作,共同发展,取得双赢。企业需要建立战略合作银行计划,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选择一定数量(大企业可以选择二至三家)银行作为主要合作银行,以长远双赢为基础,建立、巩固、发展合作关系,加强日常沟通工作,必要时,企业的重要决策也请银行介入,以取得银行的理解和支持,成为真正的战略合作者。企业顺利发展扩张可以得到银行资金的保证;在企业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时,由于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及长远的合作,可以得到银行的支持,避免银行要求提前还款或罚息等,节省资金节约成本,帮助企业尽快度过难关。在确定与银行关系时,企业需要结合变化的环境和企业的自身情况确定。在环境有利于企业的情况下,企业较易与银行建立、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反之,企业则需要调整与银行的关系,必要时还需付出一定的代价以换取银行的支持。对银行的选择一般应当由企业总部作出决定,以利于用企业的整体优势来获得与银行合作的良好条件。内部管理结构较为松散的企业,一般需要选择经营风格谨慎的银行,通过外界的控制来降低企业自身的风险。另外,企业还要考虑银行对本企业的评价,在确信银行资信的前提下,要尽可能与那些重视自己的银行合作。如果银行自身服务、管理水平很高,但并未把本企业作为重要客户,企业在经营方面将较难与之形成战略上的合作。同时,企业有必要选择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同背景的银行作为战略合作银行,除了选择国外主要外资银行作为战略合作者,我国企业更要重视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含其境外机构)的合作,由于国内银行和企业在利益、文化、工作模式等方面有共同基础,便于沟通和理解,符合我国企业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要求。理性利用政府贷款优惠政策在贷款融资中,企业需要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充分利用政府支持的贷款优惠,但在考虑资金成本的同时,还需要认真分析经营成本是否合理,从整体上考核政府优惠贷款的价格,避免盲目使用,造成财务成本低而经营成本高、本企业过度扩张或本行业的某类业务或资产过度扩张,最终损害企业的利益。确定统一的贷款条件企业在安排贷款时,如果能够确定企业所有贷款中部分重要条款的统一条件,可以提供一个衡量境外贷款条件的尺度,决定承担的责任和对外承诺的界限,并在具体贷款中据此要求银行降低风险控制要求,特别是对子公司安排贷款时,依据母公司的统一 要求确定贷款条件,这也是在谈判中获得有利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由母公司制定统一的贷款条件,可以包括企业负债比例的要求、贷款利率、手续费等费率的要求、保证条款的统一规定、违约条款的承诺上限等等。管理集中的企业多将贷款权集中在企业总部,以便集中企业优势,获得较好的贷款条件。选择适当的律师企业境外贷款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法律文件的准备、审核、修改等均要求企业有好的律师为企业把握风险。企业如果有法律部门,法律事项可由其安排;否则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安排。采纳律师的专业意见,企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控制或减少风险。企业宜选择具有良好声誉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本企业的长期律师顾问。为确保其服务质量,企业可以将一部分法律事项委托给其他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使企业获得服务和成本上的好处。 确定贷款审批程序贷款融资是企业最重要的经济事务之一,企业内部必须有明确的贷款审批程序,由于境外贷款环节与境内贷款有一些不同,需要明确企业境外贷款的审批程序。境外贷款的贷款协议中,有许多涉及股权变动、企业经营及重大的法律责任的约定,常常需要企业业务经营部门、法律部门的共同审核,而非企业财务部门单独作出决定。在贷款审批程序中,企业需要明确贷款申请、批准贷款、审核贷款文件、确定贷款签字人等事项的部门和人员,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通过制度约束来保障企业贷款的顺利进行,保证企业贷款工作中涉及的责任不会影响企业改组、经营和内部管理。境外贷款审批制度在约束各工作环节事项的同时,其实也保护了员工,使员工在企业制度之内进行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员工因为制度不明确而出现损害企业或者损害自身的行为。注意外汇风险和外汇管制问题我国企业在境外贷款,只能安排外币贷款。在境外贷款时,我国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企业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境外国家若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对外汇的买卖、款项的结算等均会有所约束,企业有必要研究外汇管制问题,为企业境外贷款选择最好的途径。注意事项保证(Security)问题保证是银行和企业都非常关心的条款,主要的方式有抵押、担保、收入转让、保险利益转让及其他承诺等。 违约条款及交叉违约(Default and Cross Default)境外贷款中的违约条款较为详细,其中除不能按期归还本息属违约外,通常会约定以下集中情况属于违约行为:企业提供信息不及时准确(即陈述错误);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企业经营出现对还款不利的变化;企业工商登记出现问题;企业股东发生变化;抵押资产价值低于维持贷款的比例;企业遭受清盘、强制执行、解散等等。 利率掉期保值问题在安排境外贷款的工作中,有时对金额大,贷款时间长的贷款,会遇到是否安排利率掉期保值的问题,虽然利率掉期保值和贷款是两件事情,但有些较为积极的银行,会在贷款的同时,安排掉期保值的文件,称为ISDA(内容可以应企业的需要,包括外汇工具的安排),为今后进行掉期保值提供便利的条件,银行这样做,既为进一步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也为自己扩展业务提供了便利。

❻ 国外的贷款理论有哪些

汇率的变化是由外汇的供给与需求引起的,而外汇的供求主要源于国际借贷。国际借贷可分为流动借贷和固定借贷。流动借贷是指已经进入实际支付阶段的借贷;固定借贷是尚未进入实际支付阶段的借贷。只有流动借贷才会影响外汇的供求。在一国进人实际支付阶段的流动借贷中,如果债权大于债务,外汇的供给就会大于外汇的需求,引起本币升值、外币贬值。

❼ 一个位于外国的企业可以申请中国银行贷款吗

可以的。中资银行是可以向外资企业提供贷款的,只要外资企业提供相应的抵押物等资产、信用担保,且资信良好,符合银行贷款政策;至于规模因各行的存量、政策以及国家经济形势等具体情况都不一定,目前还未听说有具体法律法规的约束。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取得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按《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贷款。
对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贷款要确保资金安全,讲求经济效益,参照国际融资惯例提供良好服务。
中国银行按照国家政策,对下列企业优先提供贷款。
一、产品出口企业。即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外汇平衡有余的生产型企业。
二、先进技术企业。即引进先进技术,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以增加出口创汇或者替代进口的生产型企业。包括外国投资者提供先进技术改造中方原有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企业。
贷款条件:
一、企业是中国境内独立的经济法人。
二、企业按合同、章程规定交足注册资本,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需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
三、企业董事会借款决议和借款授权。
四、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由计划部门批准。
五、企业有偿还能力和保证。
贷款程序:
一、企业首次申请贷款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借款申请书及用款、还款计划;董事会借款决议及借款授权书,或具有相同效力的文件。
(二)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立项文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经贸部门发给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企业合同、章程;验资报告或证明。
(四)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五)还款保证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与证明。
(六)有关财务报表。
二、企业再次申请贷款时,可不再重复提供仍然有效的文件。
三、中国银行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勘查现场及核实有关配套落实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评估。借款人须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
四、中国银行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估,贷款条件基本具备后,可出具贷款承诺书。符合贷款条件后,中国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❽ 政策性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世界性难题,只不过在我国更为突出。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实践,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健全,各种融资渠道发育与互补较好。我国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仍很严重。首先,我国市场经济的体制建立和发展、金融市场开放及金融工具创新与中小企业的发展来比,仍然显得缓慢;其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社会诚信缺失严重,金融市场的利率还未完全放开,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债券市场不是很发达,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等问题,都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宏观层面上的成因;再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虽然趋向多样化,但各种渠道的畅通使用还有一个过程。目前银行贷款作为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难度依然较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显著特点是“信息不对称旦供测佳爻簧诧伪超镰”,由此带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为降低“道德风险”,必须加大审查监督的力度,而中小企业贷款数量少、频次多的特点使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必然降低了它们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