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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18 21:26:59

⑴ 有关法律的。我是武汉工程大学的一名学生,我所在的学校拖延我们学生们的助学贷款发放时间。最初说助学贷

等着呗!可能钱还没下到学校!你是借钱,不是要账。

⑵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新生怎样申请助学贷款

老家在武汉的就可以办

⑶ 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工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国标代码为“10490”,法人代表王存文,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学校设有武昌校区(武汉市雄楚大道693号)和流芳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

第四条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是武汉工程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其招生工作按《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执行。

第五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考生。

第六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为 (027)87002966(兼传真),网址:http:// zsb.wit.e.cn。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三章 入学考核

第十三条 所有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地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为1:1.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超过1:1.05。

第十五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单科成绩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以上优先录取;若条件仍相同,拟录取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 考生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按当地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成绩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所含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当填报该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投档线下降分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直至批次线。

第十九条 独立学院本、专科的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于符合优录条件或降分条件进档的考生,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由相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查询网址:http://zsb.wit.e.cn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需交纳其他服务性费用。学校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服务性收费等按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可按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根据学校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进校后可持相关证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上进,每学年都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设有贷学金和勤工助学金。奖、贷、助学金的发放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生手册》实施。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⑷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生源地贷款怎么办理

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上咨询办理[http://csls2.cdb.com.cn/]

⑸ 武汉工程大学奖学金

奖学金设置

(一)奖:是指国家、省政府、社会、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秀的学生。其中奖学金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国家设立的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国家对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标准:8000元/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标准:5000元/年。
2、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
A.省政府奖学金:湖北省政府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3、社会设立的奖学金
A.宜化奖学金:奖励金额每年20万元,奖励人数80名,每人2500元。
B.胡玉生奖学金:每年奖励、资助金额为5万元;奖励、资助10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C.吴海全校友奖学金:每年资助15名以上学生,资助力度为5000元/生。
D.研究设计院奖学金:奖励金额每年10万元,奖励人数40名,每人2500元。
E.天衣化工奖助学金: 奖助金额每年5万元,奖助人数10名,每人5000元。
F.铜陵化工奖学金:奖励金额每年6万元,奖励人数为20名,每人3000元。
G.鼎泰奖助学金:奖励金额每年1万元,奖励人数10名,1000元/生。
H.定向就业奖学金:目前有天脊、兴发、洋丰、云南磷化、祥云、上海森松、金河磷矿定向就业奖学金。
天脊奖学金:3500元/生/年;兴发奖学金:3500元/生/年;洋丰奖学金:3500元/生/年
磷化奖助学金:当年学费+3000元/生/年;祥云奖学金:3500元/生/年;
森松奖学金:3000元/生/年;金河磷矿奖助学金:当年学费+3000元/生/年;
4、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A.校内综合奖学金:获奖比例20%。其中:特等(1%)奖金3000元/人;甲等(3%)奖金1500元/人;乙等(6%)奖金1000元/人;丙等(10%)奖金500元/人。
B.单项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甲等:1000元;乙等:500元;丙等:300元。包含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道德风尚奖等。
C.毕业生奖学金
支边奖学金: 2000元/生;支教奖学金:2000元/生;支农奖学金: 2000元/生;
西部计划奖学金: 2000元/生;扶贫奖学金: 2000元/生;到村任职奖学金: 2000元/生;
黄麦岭奖学金: 2000元/生。
(二)贷:是指由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目前我校负责办理的有: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无息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目的是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0%,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年。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对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鼓励其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年,在学生生源地申请。
3、校内无息贷款:是指为了帮助部分学生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学校向学生提供无息贷款。无息贷款分甲、乙两等,甲等每人2000元,乙等每人1000元。
(三)助:目前我校在助学方面主要通过勤工助学和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1、勤工助学:是指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贴补其在学习期间的一些开支。学校每年提供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工资50元-400元/人。
2、助学金:是指国家、省政府、社会、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助学金包含以下几类:
(1)国家设立的助学金
A.国家一等助学金:国家对困难学生给予的补助.标准:3000元/年
B.国家二等助学金:国家对困难学生给予的补助.标准:2000元/年
C.国家三等助学金:国家对困难学生给予的补助.标准:1000元/年
(2)省政府设立的助学金:湖北省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3)社会设立的助学金:
A.喻友旺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6万元,资助30人,每人2000元;
B.校友爱心传递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3万元,资助30人,每人1000元;
C.泰塑助学金:资助金额为5万元,资助25人,每人2000元。
(四)补:是指困难补助。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拨出一定的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助。国家还规定高校每年都要从所收取的学费中提取5%的资金,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工作,加大对特殊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
(五)减:是指减免学费。国家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减免标准:甲等2000元,乙等1000元。
(六)绿色通道: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时暂时无力支付全额学费,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先让其入学,入学后学校将通过奖、贷、助、补、减等方式优先予以资助。

困难生资助办法

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中国农业银行承办,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生·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目前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和甘肃5个省市进行试点工作。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生·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由国家贴息。

3、学校无息贷款(毕业前偿还):

甲等2000元

乙等10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提供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工资50 -400元/人。

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学生伤病等临时困补等

减免学费

部分特困生减免部分学费。减免标准:甲等2000元,乙等1000元。

⑹ 武汉工程大学办理六千元生源地贷款为何只能从中扣五千

只扣学费和住宿费这两项

⑺ 武汉工程大学自考生能不能办理助学贷款

不用问,问就是不能够申请,没有。助学班的弊端都没有搞清楚,就去读吗,我亲身经历其中弊端一清二楚。。

⑻ 您好!被武汉工程大学中外合作专业录取了,没钱去读,怎么办

可以申请助学金或贷款,或者向亲戚朋友借点。能读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