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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办理资质 2024-09-29 07:39:49

杭州组合贷款最高

发布时间: 2022-06-19 22:36:10

㈠ 杭州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最高可贷多少

个人贷款能贷多少分类看
1.个人住房贷款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单笔贷款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具体额度根据借款人每月的还款能力进行测定。根据不同银行不同套数贷款额度有所浮动,具体以所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属地的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
5.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贷款起点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含3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其中: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票面价值的90%;采取信用或第三方保证方式的,根据借款人或保证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6. 个人消费贷款:最高贷款额50万,以所购消费品或服务的价格为上限,并提供相应贷款担保。
7.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以个人信用及还款能力为基础,额度一般不会超过10-20万。
个人贷款能贷多少,不是一个具体的数字或者一个上限,根据个人贷款种类的不同,个人贷款能带多少的额度也不同。

㈡ 杭州公积金房贷最高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㈢ 本人想组合贷款买一套房子,杭州规定公积金最多只能贷款50万事.资金需要商贷一部分,

组合贷款一套房子一般是在一个银行完成,还贷卡是一张,这个银行一般都是托管公积金的银行,所以肯定是可以一起还的,你的想法是可以的哈

㈣ 目前杭州公积金贷款会有额度限制吗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㈤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是什么

杭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2.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杭州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杭州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在工程竣工、全部款项付清后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5.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政策,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6.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7.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8.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9.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杭州市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缴纳公积金满1年以上。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来杭州工作后,需本人提供外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杭州正常缴纳公积金后,可以在杭州合并计算缴存时间。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杭州市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㈥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多可以贷多少

杭州招商银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客户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具体可贷额度依据客户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注:目前月缴存额为182(含)元以上366元以下,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366(含)元以上879元以下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879(含)元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一户家庭最高申请金额为80万元。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㈦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和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浙江省杭州市)

一、杭州市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个人可贷额度=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目前我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倍数定为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合计数/月数。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二、最高贷款额度:

2018年,杭州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100万元。

(7)杭州组合贷款最高扩展阅读

职工申请贷款应当符合个人信用审查标准。对申请人(包括配偶、共有权人、共同还款承诺人)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等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贷款:

1、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

2、近24个月内存在单张信用卡(单笔个人贷款)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

3、近5年内因信用不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近3年内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

5、列入杭州市失信“黑名单”3年内的。

其中对信用卡逾期记录系因未缴纳年费所致,且无任何交易记录的,或因助学贷款所致的情形,申请人可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签署按时还款承诺书后,准予贷款。

职工征信报告中有信用卡显示为冻结或呆账状态的,需职工解除冻结或消除呆账,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根据征信审查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㈧ 杭州个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杭州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住房商业性贷款补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期限根据个人贷款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按职工本人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缴交额的35倍测算,但单职工可贷额度最高不超过18万元,双职工可贷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一、贷款办理材料和程序: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书,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⑴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⑵有关借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
⑶购房合同;
⑷住房公积金专柜提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对账单;
⑸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2、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受理银行审查同意,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由受理银行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
3、借款人必须将所购住房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由贷款受理银行保管。
4、目前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暂由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试点推行,职工可直接到上述承办银行申请。
5、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将所购住房抵押,并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是否增加担保人视具体情况而定。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所购住房必须在借贷前一次性办理抵押房产的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借款人承担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和担保的费用。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如果选择由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全程担保,可直接向该司提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