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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统贷款漏洞

发布时间: 2022-06-20 20:15:50

㈠ 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互联网金融给社会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本身也有与生俱来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包含哪些方面?

一是经济下行期的经营风险。当出现实体经济下行和金融风险上行时,中小企业经营更加困难,债务违约可能性增大,导致互联网金融平台对接的主要资产质量下降,逾期率和不良率上升。同时,普通投资者情绪和市场预期波动增大,资金流不稳定性提高,使得平台经营压力持续增加。

二是合规转型期的转型风险。在合规化转型过程中,有一部分从业机构试图继续经营,但因前期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大额标的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导致积累的风险敞口较大,转型难度高,无法平稳退出,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和金融风险。

三是风险处置期的次生风险。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进入清理整顿阶段,由于互联网金融风险涉众性、交叉性和传染性较强,风险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跨机构、跨区域、跨市场的连锁反应。

汇泉贷平台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规范运作,同时对自身严格要求,步步踏实稳健,给用户提供合规规范的投资环境。通过青岛城投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项目来源、风控体系和品牌优势,以”O2O运营模式“构建起小微企业与投资者之间合规、稳健、可靠、规范的桥梁。

㈡ 网络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互联网金融迅速崛起,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公众的青睐。“革命者”的形象固然是一种优势,也意味着不确定性。互联网并不能消除金融领域内在的风险,只是使之参入某种特性有了新的表现形式,甚或也带来了新的风险种类。
这是新近发布的首部《互联网金融蓝皮书》的核心观点之一。它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编写而成。他们审慎的观点对于当前热得发红的互联网金融无疑是一针清醒剂。
在蓝皮书编著者看来,互联网金融主要面临四大风险。
法律监管与保障的缺乏
蓝皮书称,我国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的规制对象主要是传统金融领域,由于无法涵盖互联网金融的众多方面,更无法贴合互联网金融的独有特性,势必会造成一定的法律冲突。如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企业准入标准、运作方式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等方面,尚无详细明确的法律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极易游走于法律盲区和监管漏洞之间,进行非法经营,甚至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现象,累积了不少风险。网民在借助互联网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将面临法律缺失和法律冲突的风险,容易陷入法律盲区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交易费用,还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最近,银行大战余额宝,背后凸显的就是规则的缺乏。尽管阿里卖萌式的回应被“转疯”,可是基本的问题却没有回应。P2P贷款的法律困境也相当显著。
根据人民银行2011年4月发布的《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定义: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非法集资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四个基本特征。非法集资包括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目前,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和优选理财计划模式,就是亟须引起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债权转让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对期限和金额进行双重分割,由第三方个人(专业放贷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该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此时P2P平台成为资金往来的枢纽,不再是独立于借贷双方的纯粹中介,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一定的相似性。依照最高法设定的标准,是否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核心问题在于资金流转行为是否形成了新的存款、债务或股权关系,专业放贷人是否有先获取资金放贷再转让债权的行为,是否将向社会公众吸收的存款划归自有账户名下,是判断是否触及法律底线的标准。由于目前尚未有法规出台,P2P非法集资的边界并未明确。
模式创新契合难
近年来,国内外互联网金融模式层出不穷,大部分因为与金融市场环境不相适应,与客户具体需求不相契合而遭遇失败。国内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模仿国外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时,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发生扭曲和异化,无法取得如国外同类企业一样的商业成就。
蓝皮书以数银在线为例指出,互联网金融某种原创的发展模式过于创新或创新不足,脱离现实社会经济状况,最终发展瓶颈导致失败的风险。有“在线贷款超市”之称的数银在线,由数字金融服务(杭州)有限公司运营的数字金融服务中心于2009年7月成立,为契合金融危机后浙江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产生。作为全国首家B2C模式贷款平台,数银在线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量身打造全方位的贷款解决方案。从2008年开始进入研发阶段,共拥有49项专利技术,美国Forbes评估其为未来3年最具爆发性成长潜力的互联网企业。数银在线享受多款政策支持,不仅集成政府公共信息平台为融资机构提供信用辅证,还是首家获得银监会核发牌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国内唯一引入人民银行个人身份认证系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但在2013年,因模式过度创新和管理营运问题导致流动性危机,创办4年后破产。此前,由于长期找不到稳定的盈利点,数银在线不断调整业务方向,如游戏开发、广告开发等,但业绩不佳。
回头看数银在线的模式,在理论上虽然是可行的,现实运营过程中却发生各种弊端,最大的缺陷是持续盈利模式模糊,过度依赖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数银在线采取向银行收取佣金的方式来获利,相当于把对利润来源的控制权直接交给银行;贷款审批和发放的流程是由银行来完成的,主动权掌握在银行手中,难以获得较大话语权;而正规金融机构对互联网借贷行业采取的是压制策略,导致数银在线盈利明显不足。此外,下游的用户规模增长有限,成功贷款的客户,下次申贷时很可能直接和银行对接,使数银在线失去了业务支撑。
“ 可见,互联网金融机构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大,如果某种原创模式过于创新或创新不足,不切合经济实际、不符合客户需求,将无法实现持续盈利,即使条件再好,也将因为模式创新风险而走向失败。”蓝皮书称。
安全风险涉及每个人
互联网的技术风险显而易见。计算机病毒可通过互联网快速扩散与传染。一旦某个程序被病毒感染,则整台计算机甚至整个交易互联网都会受到该病毒的威胁。在传统金融业务中,电脑技术风险只会带来局部的影响和损失,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技术风险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系统性风险,进而导致体系的崩溃。
另外,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技术缺陷在某些特殊时刻无法及时应对短时间内突发的大规模交易也会产生不良后果。该风险主要存在于“七夕”、“双十一”、“圣诞节”等传统电商打折促销日。由于巨量网上交易集中在一天甚至某个时点,数据量远超于日常基准数量,极易出现系统不稳定、服务器故障等问题。淘宝、天猫、聚划算以及京东、当当等都是直接参与一日促销的主力电商,在过往几年的大促销活动中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页面崩溃、下单系统无法打开、银行支付系统拥堵等情况。
不过,蓝皮书强调的却是数据安全风险。随着数据的爆炸式增长,海量数据集中存储,能够方便数据的分析、处理,但安全管理不当,易造成信息的泄露、丢失、损坏。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日益发达,对信息的窃取已不再需要物理地、强制性地侵入系统,因此对大数据的安全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年6月18日,美国万事达、VISA和运通公司主要服务商的数据处理中心网络被黑客程序侵入,导致4000万个账户信息被黑客截获,使客户资金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2012年,我国最大的程序员网站CSDN的600万个个人信息和邮箱密码被黑客公开,引发连锁泄密事件;2013年,中国人寿80万名客户的个人保单信息被泄露。这些事件都凸显出大数据时代,互联网金融领域数据管理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再者,互联网已成为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现代社会各个领域对数据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互联网逐渐成为主导性数据传播方式。互联网的安全运行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先决条件。如黑客攻击英国政府机构网站而导致该国信息泄露,以及美国“棱镜”斯诺登事件等案例,显示出国家信息安全的高度重要性。互联网金融涉及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大量的互联网金融数据既能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状态,还可能被利用以直接影响公众的日常生活和民众意识。该系统一旦出现漏洞,国家金融经济体系都将陷入瘫痪状态,国家安全也将因此受到损害。同时,我国互联网金融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海量大数据关乎国家利益,应更加重视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问题。
市场风险的互联网之“险”
市场风险是传统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领域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市场风险有其独特的一面。蓝皮书指出,由于便捷性和优惠性,互联网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与更多的客户进行交易,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发挥资金周转的作用,沉淀资金可能在第三方中介处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容易造成资金挪用,如果缺乏流动性管理,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将引发支付危机;网络交易由于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业务活动在虚拟世界进行,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通过互联网联系,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就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用风险极大。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程度不高,大数据资源和大数据技术都没有跟上模式创新与仿照,现有多种模式偏离“互联网金融”核心。社会信用体系还处于完善阶段,较难依靠外界第三方力量对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价。
以P2P为例,P2P平台一般强制要求借款人提供基础资料,自愿提供财产证明、学历证明等详细信息。一方面,此类信息极易造假,给信用评价提供错误依据,交易者也可能故意隐瞒不利己的信息,导致P2P平台在选择客户时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P2P平台所获取的资料存在滞后性、片面性,不构成“大数据资源”。美国有完备而透明的个人信用认证体系,个人信用记录、社会保障号、个人税号、银行账号等材料可以充分验证借款人的信用水平;有多家独立、权威的信评公司通过高科技技术手段,提供信用评分和信用管理服务,广泛地服务个人贷款客户、小贷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而美国的P2P平台真正属于互联网金融模式,极具发展优势。
蓝皮书认为,我国金融业要真正迈入互联网金融时代,必须依赖数据的大量积累和大数据处理能力的不断提升,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问题,实现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和风险的分散,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和更多样化的产品,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尤其是使小微企业、个体创业者和居民等群体受益。此外,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机制体制创新的重要配套措施和组成部分,应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弥补互联网金融现有大数据资源的不足。同时,互联网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应当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㈢ 银行系统在金融信贷领域存在哪些风险

1、信贷风险控制目标:效用单向。安全是银行经营贷款业务的前提目标,但这个安全是有利于业务发展和扩大收益的安全,而不是不讲求效益的安全,更不是负效益的无风险或低风险。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大多数银行机构在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已经比较重视信贷风险控制。但是,大部分银行机构还不能正确地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往往在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进行单向选择,有些支行片面追求信贷资产质量,机械地追求贷款零不良,以致信贷业务持续萎缩,经营效益居低不上,反过来又制约了信贷资产质量的提升,造成信贷资产质量、业务发展、经营效益之间的恶性循环。当然,也不能排除有些支行为了完成眼前的存款和利润指标,提高工作业绩,依然我行我素,无视信贷资产风险,盲目发放贷款,导致不良贷款边清收边发生,边剥离边发生,边核销边产生,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其主因,在于思想上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理念,行动上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机制。
2、信贷风险控制质量:零风险最优吗?如果单纯从安全性原则讲,那么,零风险当然是信贷风险控制质量最优状态,这是无可置疑的。然而,效益最大化是银行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发展和安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效益与风险是银行信贷活动这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既存在矛盾,由必须追求统一。在现实货币信用经济活动中,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始终与风险相伴,信贷资金运作不可能是绝对的零风险,而只能是相对的低风险。无论采用何种机制或何种措施,其作用只是在于降险、控险和防险,不可能做到绝险。如果真正做到了持久性绝险,那么,轻讲是将丧失发展性和效益性,重讲是货币信用经济也将寿终正寝。
3、信贷风险控制深度:该深未深。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的角度分析,信贷风险主要源于贷款的“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三查”工作做得不深不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存在“三查”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需要调查人员深入企业查阅帐薄、凭证,核实相关数据,了解企业的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各种情况,通过大量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形成客观、公正、有决策价值的结论,但恰恰是在这一“节骨眼”上,信贷人员作不出有深度的调查,不对相关的数字进行核实,只是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对于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轻易采信和运用,按照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进行摘录、整合,做出表面文章,根据这样的贷前调查报告做出的结论已经使贷款失去了安全性。二是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需要信贷人员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可是,信贷人员对不少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则放松了,由于到企业了解情况的时间少,无法随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贷后管理主要是为了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这种检查是企业报表数据的移位和凭印象做出的书面反映,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失去了贷后检查的真正意义,这是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三是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指征体系。对企业财务指标的风险预警、监控信息体系过于复杂,不易于操作。现行的贷后管理文本中,有关企业财务指标分析方面的信息预警达到40多项,这些指标主要是根据企业财务报表的每一科目的变化幅度设置提示关注等相关信息,如此多的比对指标需要相关人员搜集同行业、企业同期、年初等大量的财务数据,而且这些指标基本上是零散的而非系统的,每一个分项指标很难说明企业的财务变化趋势、贷款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对银行的贷款风险分析来说,这些指标缺少指征性,不易于实践操作。
4、信贷风险控制广度:真空不少。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风险全程控制的理念,忽略对风险事前、事中控制。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市场环境的不成熟,信息资源的不对称,使商业银行在对客户目标的选择定位、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和贷款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形成了许多风险控制的“真空区”。例如,国有商业银行的一些基层信贷市场部门缺乏对各类信用风险的预测和足够的驾驭能力,甚至对风险持漠视的态度;资产保全部门囿于不良贷款个案的处置,却忽略了对风险的归类与综合分析,为前台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
5、信贷风险控制力度:大小失当。在经济杠杆运用上,发放贷款给予一定奖励,清收不良贷款也给予重奖,造成贷款发放数量越大、质量越差则奖励越多,而质量越好却奖励越少(失去了清收不良贷款重奖之利好政策机遇)的异常机制;该重奖的信贷资产质量优良行处没有得到重奖,不该重奖的信贷资产质量低劣行处却因清收了大量不良贷款而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最大奖励。

㈣ 为什么会产生"金融危机"呢

听我给你分析,专业的!

大约在01年的时候,美联储实行低利率的政策,存贷利率都比较低,
而当时美国的房市看好,房价一路上涨
这个时候,一些不吸收公共存款,资本充足率低的房地产金融机构,就贷款给一些欠缺还款能力保障的人,比如没有稳定工作的或收入较低的人
因为贷款利率低,还款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房价上涨快,即使贷款人还不起钱了,这些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收回房产作为抵押,将房产卖出去,甚至对于当初借钱买房的人,卖出去的钱还了款,都还有剩余,所以美国人信心大增,大力发扬了这种让人人买得起房的方式
这些金融机构把带出去的款,作为债权,通过一些包装,卖到了二级市场,
在二级市场,这些债权又被划分成四个等级,优先级,次优级,次级和股本级
这个划分是这样的,一旦借钱的人还款,全部用于优先级,当优先级还完了,再还次优级,次优级还完了再还次级等等
对于股本级,由于风险太高,资本市场(另一些金融机构)又推出一个保证,如果你收不到还款了,我就帮他还,但是你收到了,我收点手续费
这样一来,这些债权被大大小小的投资银行,基金,对冲机构,保险公司全部买走了
然而从05年开始,美国的利率上涨,房价下跌,这样一来还不起钱和不愿意还钱的人增加的很快,导致从最初的房贷金融机构到后来的投资银行以及各种基金和商业银行都陆续出现了资金短缺和流动性不足,这种问题并不是刚开始就暴露出来的,在多年的累积时候,在2008年,以本次金融危机的形势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第一波冲击)从最初的房地产金融机构开始(房利美和房地美等 ),
(第二波冲击)到大量购买了这些债权的投资银行(高盛、摩根士丹利、美林、雷曼和贝尔斯登等)
(第三波冲击)最后购买信用评级价高的(优先级,次优级等)的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商业银行等,也纷纷倒闭(因为这些机构要求安全性,不能购买评级低的债权,但是随着资本市场恶化,本来信用评级高的债权,评级也被下调,他们只能选择卖出 ,然而此时已经卖不出去了)
造成本次金融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美联储在05年转变实行高利率政策是货币政策的错误选择,以及美国金融工具市场的过度发展,是主要的两个方面

㈤ 如果在等三方金融平台贷款时,出现资料有更改,风控部门怎么管

信贷部,分工不同,没有风控部,只有审核专员、贷后管理、风险评估等职位不同的人员。对贷款审核,每家银行都会有着独立的风控系统和方法,遇到虚假资料,会直接拒。目前,风控系统做的最好的,就是交通银行。至于金融公司的贷款平台,都是跟银行学习,漏洞百出,只要资料不是虚假,基本没有问题。

㈥ 为什么会发生金融危机

美国金融危机又叫次贷危机,是由最初的次贷风暴引起的,后由于各金融衍生工具导致次贷风暴恶化,各种金融机构均卷入其中,导致美国金融体系瘫痪。
次贷,就是次级贷款,专门贷款给信誉不高,但是有房产可以做抵押的人群的,贷款时房价很高,很多人还不了款,银行就收走了他们的房屋,但之后房价骤跌,银行就亏了;同时,为银行分担风险的什么保险公司啊,什么投资银行啊,也就跟着倒了。

㈦ 次贷危机中暴露出的金融监管的漏洞有哪些

美国次贷危机最早显现迹象是在2007年2月,当时汇丰控股最先发出警告,称由于大批低收入房贷客户无力偿还贷款,公司为其在美国的房屋按揭业务增加18亿美元的坏账拨备。需要指出的是,当时市场上很少有人注意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实际上这是一个已经孕育了很久的危机。早在2000年,美国经济学家、前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委员爱德华?葛兰里奇就已经向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指出了快速增长的居民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希望美国有关监管当局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在2002年,他再次拉响警报,认为“一些次级房屋贷款机构没有任何监管,它们的贷款行为最终会危及美国人实现拥有住房和积累财富的两个美国梦想”;到2004年5月,他更是明确地指出,“快速增长的次级房屋抵押贷款已经引发贷款违约的增加,房屋赎回的增多以及不规范的贷款行为的涌现”;在他2007年9月逝世不久前发表的文章里,葛兰里奇揭示出美国的金融监管存在着严重的空白和失控问题,“次级房贷市场就像是狂野的美国西部,超过一半以上的这类贷款由没有任何联邦监管的独立房贷机构所发放”。

今天我们再次重温葛兰里奇的文章时感到非常遗憾,葛兰里奇的警告并没有得到美国主要货币和监管当局高层的重视。究其原因,有很多因素,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葛兰里奇的绝大多数同事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它们的风险。正如格林斯潘在他2007年的新书《动荡年代》(The Age of Turbulence)里所阐述的那样,“政府干预往往会带来问题,而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只有在市场自我纠正机制威胁了太多无辜的旁观者的那些危机时期里,监管才是必要的”,他们认为监管往往或者总是会妨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但是,在2008年10月23日美国众议院召集的听证会上,执掌美联储达18年之久的格林斯潘坦承,缺乏监管的自由市场存在缺陷,眼下的金融危机证明,他针对自由市场经济体系的想法和做法存在缺陷,这一点让他“震惊”。在次贷危机进一步恶化为金融危机之后,格林斯潘这位自由市场主义的信徒呼吁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这与其之前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
次贷危机下金融监管的六宗罪
次贷危机所暴露出的金融监管问题,一方面体现在对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及交易的监管不足,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对相关金融机构,如房贷机构、投资银行、银行表外投资实体、评级机构、对冲基金的监管存在漏洞。
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监管存在真空地带
次贷危机被称为“21世纪第一个复杂金融衍生市场危机”。就连美国证监会(SEC)主席克里斯托弗?考克斯也认为,“大量的没有被监管的类似CDS 的衍生品为此次金融危机的头号恶棍”。
2000年,在美国金融行业更加有力的公关活动推动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解除了对包括被视为华尔街金融创新“毒丸”的信用违约互换(CDS)在内的金融衍生品的法律监管,自此,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监控重任则全部落到了华尔街投行等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的肩上。然而,目前的危机证明,单纯依靠金融机构自身对衍生产品风险进行控制是远远不够的。金融衍生产品监管制度和交易规则的缺陷,助长了衍生产品的过度投机,并最终引爆了危机。
首先,政府在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与构造方面几乎不加干涉,政府隐含地假定衍生品交易双方均能准确理解衍生产品的构造与风险,因此双方的交易纯属市场行为,没有干预的必要。在监管纵容下,金融衍生产品创新逐步偏离了基本经济学原理:一是信用衍生产品的基础产品违背了银行信贷“可偿还性”原则,没有注重借款人的第一还款现金流,而是寄托于抵押物持续升值的前提上;二是衍生产品结构过于复杂,使基础产品的风险在层层设计中变得更加隐蔽,违背了“让客户充分了解金融风险”的原则;三是监管当局对衍生产品的杠杆率没有限制,致使风险过度放大,超出了市场参与者可承受的范围。
第二,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方式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大量的CDO、CDS(信用违约掉期)主要通过场外交易(OTC)的方式进行。一般来说,场内交易会受到交易所的监管,但由于场外交易的衍生产品具有非标准性和不透明性,基本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如债券之王比尔?格罗斯(Bill Gross)所说,“金融衍生商品是个新的‘影子银行体系’,是企业与机构间的私人合约,是在正常的央行流动法则之外创造金钱,它不是真正的货币,跟美元相比衍生商品只是写有承诺的纸,甚至只是一个电子符号,它存在于正常的商业管道之外,缺乏有效监管”。
第三,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属于表外业务,不需要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显示,银行对相关信息的披露相对有限,监管当局无法得到关于金融机构经营及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充分而准确的信息,一旦出现问题,短期内无法确知问题的严重程度,导致难以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金融衍生产品清算系统,交易缺乏透明度,政府事实上并不清楚市场上各种衍生产品的交易规模与头寸分布,因此一旦危机爆发后,政府在很长时间内甚至不能准确估计危机的严重程度以及波及范围。
房贷机构监管——监管缺失导致次贷发放的失控
2001?2005年,美国房市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保持繁荣。另外,由于资产证券化技术的发展,住房按揭贷款的“发放—销售”模式使风险得以轻易转移,这些因素均刺激了抵押贷款机构超常规发展的欲望。特别是2005年下半年开始,美国众多贷款机构纷纷降低住房按揭贷款的准入标准,放松了资信审查,向大量收入较低、信用记录较差的人发放了“次级按揭贷款,甚至接受了缺乏充分资信证明文件或具有高债务—收入比的借款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放贷标准的降低基本上都发生在联邦银行监管规定的范围之外。此外,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使房贷机构得以在脱离消费者监督的条件下大量发放高价贷款。尽管相关监管部门一再要求改善次贷的信息披露,但收效甚微。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发放房屋按揭贷款的不仅仅是商业银行,还包括许多独立的住房贷款公司或经纪商。根据2007年的统计数据,美国市场全部房贷中约60%和高价房贷中约45%经住房贷款经纪商发放,这些经纪商根本不在联邦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内。

在上述背景下,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并没有及时对次级贷款的发放标准提供有效指引,也没有及时将独立放贷机构纳入监管体系内。笔者认为,原因无非是两方面:一是过于相信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认为市场能够通过自行调节解决风险;二是认为次级贷款占美国全部房贷的比例较低,不会引起较大的系统性风险。

在金融机构出于竞争压力及利益驱动,放松资信审查、降低贷款标准的情况下,监管当局应及时对有可能危及金融系统的上述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才能防患于未然。而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无论是美联储还是美国财政部,都没有对这一高风险的贷款发出任何警示,这表明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对次贷监管的确存在疏忽。

投资银行监管——对流动性和资本金缺乏约束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人们开始将此次危机的诱因集中到美国监管者对华尔街大行过度宽容及监管缺失的制度层面上。在独立投行模式下,美国证监会是投行的唯一监管机构,其对投行的监管也只限于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活动,相关的审慎性监管和投资风险监管一直存有漏洞,因此一度成就了次贷危机之前美国投资银行高杠杆、高盈利、自由扩张的发展模式。

美国曾在1929年大危机后一度加强了投资银行监管。为了防止危机的再度爆发,美国相继出台了多项重要法律,其中对投资银行业务影响最大的是1933年美国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 Steagall Act of 1933)。这一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从事吸取和贷款业务)和投资银行(承销和发行证券)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使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出现了。但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业与混业一直是美国政策与立法中争论的主要问题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一体化的发展,分业型的金融体制无法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分业管理限制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因此,要求混业经营的呼声越来越高。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逐渐放宽了投资银行的业务限制,并于1999年11月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限制投机和分业经营的禁令全部被解除。也就是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投资银行不受传统银行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约束,它们开始通过金融创新广泛使用高杠杆,投资行为越来越短期化,甚至为赚取高额利润不惜违背职业操守。而上述高杠杆化且具有短期行为特点的业务扩张几乎是游离于联邦政府的监管之外的。
从2003年以来,高盛、美林等投行的杠杆率都从十几倍跃升到30倍左右,而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仍只有十几倍。在经济繁荣年代,高杠杆为投行带来丰厚利润。但高杠杆使得投资银行对流动性和维持自身高级别评级的要求很高。一旦市场环境恶化或自身财务状况不佳,被评级公司降低评级,导致融资成本上升,继而出现流动性问题等连锁反应,就容易陷入困境。由于美国对投行的资本金、流动性等均缺乏严格的监管标准,导致风险与资本并不匹配。另外,作为独立法人的投资银行不是美联储的成员,出现问题时也不能得到美联储的救助,只有在商业银行收购投资银行后,美联储才能通过救助商业银行间接救助投资银行。

经过次贷危机的冲击,美国投资银行业进入重新洗牌的阶段。美国五大投行中的三家(贝尔斯登、雷曼和美林)已经垮台,高盛、摩根斯坦利两家硕果仅存的投资银行也于2008年9月申请改组为银行控股公司,这意味着它们从此纳入传统银行的监管体系,美国独立投行高杠杆、高盈利、自由扩张时代宣告终结。

银行“表外投资实体”监管——亏损时重新并表引致信心危机

金融机构常常为特定的融资、并购等交易活动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E,即Special Purpose Entities)。在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注册成立一个与发起人隔离的特殊目的实体。这种实体不需要大额的资本金,一般由其母体注入高等级的债券作为资产,在此基础上通过评级、增信等手段,获得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的资格。这样的实体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其依据的法律和遵循的监管准则和会计准则也有所差别。

SPE在2001年安然、世通等企业会计丑闻中已经声名狼藉,但在这次金融机构危机中以新的变形体——银行表外投资实体的形式卷土重来。银行表外投资实体是一种由银行发起设立并提供全部或部分债务担保的证券套利安排,主要形式包括专为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而设立的管道公司(conit)、结构性投资工具(SIV, 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等。

2001年安然公司破产事件发生前,SPE在发生损失时,其损失不须并入其母公司。安然事件促使美国监管当局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以及会计合并准则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监管规则,以加强对SPE的监管。特别是在2003年对相关会计准则做出修改,要求在SPE发生损失时,对其拥有控制权并需承担最终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将此合并入资产负债表中。

但是,表外投资实体信息不透明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对表外实体尤其是银行表外投资实体的有效监管不足的状况依然在延续。
次贷危机爆发以来,表外投资实体的业务模式给设立机构带来的巨大风险逐渐暴露。以SIV为例,银行通过发行短期票据和中期债券,将所得收益投资于如抵押贷款证券等高回报资产,所发行票据与结构性证券之间的差额即银行所得利润。由于旗下的SIV大规模投资于次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次贷危机的爆发给大多数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均造成巨额损失。例如,管理着全球规模最大SIV资产、约占全球SIV总资产四分之一的花旗集团,由于次贷危机以来SIV资产大幅缩水近40%,被迫于2007年12月将旗下7个结构性投资实体并入资产负债表中。另外,汇丰控股、法国兴业银行(23.12,0.48,2.12%)、西德意志州银行也因旗下SIV的巨额亏损已经将各自的SIV并入资产负债表内。SIV成立之初独立于银行之外,不属于银行本身的业务,但造成损失后,银行按照相关会计原则将其纳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从而造成了银行的巨额亏损和投资者信心危机。

评级机构监管——利益冲突规制有限,评级方法不够透明

早在美国安然事件及世通公司倒闭案发生时,评级机构就曾因为相关的评级失责问题受到各方的关注和质疑,美国各界也以上述事件为契机开始重新审视信用评级业之运作及监管体制。在此背景下,美国国会于2006年9月通过了《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该法案的实施规则虽然填补了美国信用评级业监管体制的空白,但仍未解决诸多根本性问题。

首先,法案对信用评级业利益冲突的监管非常有限,评级机构对结构性融资产品构建的直接参与基本不受法案限制。2006年《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及其实施规则明令禁止的利益冲突情形只有四种:(1)若评级机构最近财政年度内10%以上的评级收入来自某一发行人,则该评级机构不得参与对其的评级;(2)若评级机构或其评级分析师、评级审核人员直接拥有某一发行人的证券或所有者权益,则该评级机构不得参与对其的评级;(3)评级机构不得参与对与其有关联的发行人的评级;(4)若评级机构的评级分析师、评级审核人员担任某一发行人的董事或管理人员,则该评级机构不得参与对其的评级。

此外,监管部门无权对信用评级模型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进行实质审查,评级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目前评级机构仅仅是简要介绍评级的方法,无论是作为监管部门的美国证监会,还是机构投资者和普通公众,都难以深入了解评级的数据来源和核心的评级方法。这使得市场和监管当局对评级机构的约束作用减弱,评级机构容易出现道德风险。

更重要的是,即使评级失真,投资者受到误导,评级机构通常也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其评级只代表评级机构自身对次贷产品信用风险的“看法”,而非投资建议。例如,在美国涉及公司债务评级的法律案件中,法官一般会裁定评级结果属于“观点”,就像报纸的社论一样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保护。也许只有当法官不再把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视为言论自由范畴内的“观点”,评级机构的现有业务模式才可能被打破,其评级结果的可信度才会得以真正的提高。
对冲基金监管——各国监管理念存在分歧,监管环境总体宽松

目前欧美等主要工业国家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比较宽松。首先,各国在是否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方面还存在分歧,体现为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的理念冲突。以德、法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大陆国家坚持前一种监管理念,强调监管的法律强制性、广泛的适用性和市场规则的外部性,而美、英等国则主张后一种监管理念,认为应更多地强调监管的非强制性,市场参与个体的差异性和市场规则的自发性。

自2005年以来,德国对对冲基金提出了强烈质疑,将这个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主张实施政府主导的强制性监管,增强对冲基金的透明度。但德国的主张遭到了美英等国的强烈反对,只好转向“自愿地”建立行业行为规范,起草了《对冲基金行为规范》,目前也仅处于积极寻求相应支持的阶段。

美、英等国认为政府指定的行为规范有可能会扼杀市场自发的金融创新并进一步阻碍市场效率的提高,因此反对在目前的监管框架下对对冲基金提出进一步的监管要求,主张尊重对冲基金的天然特性,由市场自发地进行调节。尽管美联储一向坚持审慎监管原则,但由于衍生品市场属于一个发展迅猛的新兴领域,很多配套的监管制度和法律体系尚未健全。保尔森认为,金融市场监管越少越好。伯南克亦表示,金融监管机构不应为信贷衍生品和对冲基金制定特别规则。

其次,对冲基金事实上在美国和英国享有较为宽松的法律及监管环境。美国实行高度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其监管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以市场为指导,认为市场自律是对冲基金监管的主要方式,不主张对冲基金进行登记注册,从而使对冲基金在信息披露、投资策略等方面享有较大的自由度。根据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及其修正案,对冲基金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投资公司的监管范围之外,免于注册登记。投资对冲基金的机构和个人的最低资本限额分别为25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投资者人数限定在500人以内。尽管先后发生了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和“不凋花”(Amaranth)等大型对冲基金倒闭的事件,但美国仍倾向于维持目前的监管现状。如2007年2月,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小组发布了《私募基金管理指引》,肯定了目前的监管体制,认为足以防止对冲基金及其他形式的私人资本威胁金融系统的稳定。

最后,客观上存在相当的监管难度。从注册地来看,全球大约有55%的对冲基金选择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以及百慕大等地作为注册地,此类离岸基金管理了全球约2/3的对冲基金资产。在美国注册的对冲基金数量占全球的34%,管理的资产占24%;在欧洲注册的对冲基金数量占全球的9%,管理的资产占11%;剩余的对冲基金大多在亚洲注册。

“吃美国一堑,长中国一智”

美国次贷危机无疑为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提供了反面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引起人们对中国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潜在风险的高度关注。中国会不会重蹈美国次贷危机之覆辙?“吃美国一堑,长中国一智”,美国次贷危机对完善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具有重要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采用规则导向监管,即政府部门制定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强制要求被监管对象执行。美国财长保尔森(Hank Paulson)于2007 年1月在乔治华盛顿大学演讲时提出,“我们也应该研究在美国采用更多原则导向监管的现实可能性和好处的问题”;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于2007 年5 月发表演讲指出,“监管最好的选择就是用持续的、原则导向和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来应对金融创新。”

美国金融专栏作家吉姆?索罗维基曾以美式足球和英式足球的不同来比喻规则导向监管与原则导向监管的不同:“美式足球(橄榄球)和大部分其它的美国体育运动项目一样,制定了详细的比赛规则,它们有细致入微的比赛规则手册,严格规定了运动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甚至限制了他们在场上应处的位置);而英式足球是一种更纯粹的以原则导向的体育项目,与众多的美国体育项目相比较,英式足球规则更少,并且赋予裁判员至高的权限,裁判员能够打断比赛进程甚至能影响比赛结果。”

美国的监管规则很多,因为美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们更偏好“边界明确的规则”。这种规则体系要求明确说明什么是准许的,什么是不准的。监管者也喜欢明确的规则,因为这样的规则容易执行。结果是市场有越来越多的规则。但是,市场变化如此之快,以至于任何规则都会出现漏洞和例外。另一方面,如果规则太多,各个规则之间就可能出现矛盾,可以说,繁杂的规则也能创造套利的机会。实际情况正是由于这些规则自身愈来愈复杂,最终不能够被人们充分理解,市场开始发展出用以避税或者逃避规则约束的产品和服务。应对快速变化情形的最好办法,就是要有一套清晰的指导原则。

调整监管理念,加强外部监管、功能监管和事前监管

次贷危机是一场系统性风险引发的危机,所受损失的大小基本由参与程度决定,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多项因素导致系统性风险不断叠加,但一直没有得到监管及货币当局的足够重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表明,以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为主、外部监管为辅的风险管理和监管理念无法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一方面是由于机构追逐利润的动机可能使机构做出非理性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金融机构只对机构自身负责,而不对市场整体风险负责,因此其自身扩张行为就易埋下产生系统性风险的隐患。要识别和降低系统性风险,就必须从市场整体发展的角度,加强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通过反周期的监管要求和宏观政策,消除顺周期的风险叠加因素。

另外,现代金融体系的监管应该更多地强化功能监管和统一监管。监管者要能够审慎地评估金融产品,洞悉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针对这些变化,监管体系有必要从过去强调针对机构进行监管的模式向功能监管模式过渡,即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同类型的业务进行统一监管和统一标准的监管,以减少监管的盲区,提高监管的效率。

最后,要变“事后补救”为“事前监管”。虽然美国在次贷危机爆发后开始反思并计划变革金融监管体制,但损失已经发生,并造成了严重影响。最好的办法是加强事前监督,对创新产品进行深入研究,评估金融产品对经济可能带来的风险,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中。

㈧ 1、美国次贷危机中其商业银行的管理漏洞是什么2、如何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机制

摘要: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全球性的流动性过剩,对次贷及其相应衍生品的风险认识不足、金融当局监管不力等。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应从美国次贷危机中得到警示: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创新型业务的投资规模,加强创新型业务的研究,加强海外投资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商业银行;次级贷款;金融危机

一、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美国次贷危机的简要回顾

始于2007年夏天的美国次贷风波,在2007年8月9日演变成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在各国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11月次贷危机稍有缓解,然而,在2008新年开始,次贷危机又再度袭来,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次贷危机的直接原因是美国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它最先造成的冲击对象是从事次级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2007年4月,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地产业低迷时期最大的一宗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案。该案标志着次贷危机从潜伏走向公开,成为关注的焦点。随着次贷危机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被卷入到次贷危机的风波中来,即使是国际知名的企业也难以幸免。美林证券CEO斯坦。奥尼尔随后辞职,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第三季度在次贷相关领域遭受约80亿美元损失。毫无疑问,次贷危机对商业银行造成了更大的冲击。

次贷危机同样对股市造成很大的冲击。从次贷危机发生以来到2008年1月底,道琼斯指数从2007年10月的高点至今已下跌15.48%。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风暴迅速向全球扩散。香港恒生指数同期已下跌23.97%。一度被认为与国际市场绝缘的中国A股此番亦难以幸免。较2007年10月最高点,中国A股已跌去近三分之一。

更为不幸的是,尽管各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都在积极地采取注入流动性、降低利率等应对措施,次贷危机的影响目前仍然还有进一步发展的迹象。资料显示,其负面冲击已经扩展到了美国的消费市场,使经济恶化的风险加大。玫瑰石投资公司董事谢国忠认为,次贷危机所造成的损失从目前来看主要来自于资产注销,而结构投资产品(SIV,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正在形成第二轮损失,司法诉讼可能带来第三轮损失。这也就是说,次贷危机还远未停止。

(二)次贷危机对全球商业银行的影响

美国次贷危机使全球商业银行受到很大的冲击。2007年4月,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地产业低迷时期最大的一宗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案。同年9月,英国第五大抵押贷款机构诺森罗克银行,因美国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危机出现遭遇挤兑风潮。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一向经营稳健,声名卓著的花旗银行受到的冲击也大得惊人。2008年1月15日,花旗集团第四财季财报披露98.3亿美元亏损,并宣布减计次贷资产181亿美元、派发股息减少40%。即使如此,花旗的次贷资产持有量仍有293亿美元,在各大金融机构中最高。还有人甚至宣称,花旗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安然。事实上,早在2007年11月,阿联酋主权基金阿布扎比投资管理局将投资75亿美元购入花旗集团4.9%的股份,花旗因次贷事件受到重创。2008年1月22日,美国第二大银行美国银行和第四大银行美联银行公布的财务报告显示,因次级住房抵押贷款损失和投资收益不佳,这两大银行去年四季度盈利均急剧下降,降幅分别高达95%和98%。

国际上其他著名的商业银行也难以幸免。2008年,1月30日,瑞银集团因为计提140亿美元资产减值,2007年四季度亏损额达到125亿瑞士法郎(约合114亿美元)。这一季度亏损额刷新了此前花旗集团和美林创下的纪录。日本共同社消息称,截至2007年12月底,日本三菱UFJ、瑞穗、三井住友等日本最大的六家银行集团遭受与美国次级房贷相关的损失近50亿美元。法兴银行以资产计,是法国第二大银行,而其涉及次贷的亏损则约20亿欧元。因交易员欺诈及次贷问题,兴业银行损失将高达69亿欧元。目前,银行在欧洲市场已停牌,其债券已被评级机构降级。前国际货币基金会(IMF)首席经济学家罗戈夫指出,次贷相关的减记才刚刚开始。考虑到商业地产贷款、信用卡贷款、以及其他债务损失,总的资产减记金额可能超过1万亿美元。

(三)次贷危机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特殊影响

从目前来看,次贷危机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并不大。其中的原因是,中国对外汇和对外投资实行较严格的管制,对外投资特别是对高风险资产的投资整体规模较小。2007年中国三大上市银行发布中报时,对次贷损失估计都颇为乐观。工行披露的次贷规模为12.29亿美元,建行次贷资产总计10.62亿美元,中行受次贷的影响最大,截至去年中期次贷方面的投资为96.47亿美元。

尽管从目前次贷对我国银行造成的损失并不大,但这已暴露出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风险控制、问责制度等诸多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实际上,次贷危机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还远未结束。2008年1月18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公告了扣除次贷拨备后的业绩预增情况。到2007年末,工行提取的次贷拨备比例将提高到约30%,建行约为40%,即分别计提近30亿元。2008年1月22日,中国银行临时停牌,原因是市场传言持有74亿美元次贷产品的中国银行损失惨重。这说明投资者对中国银行业的信心已受到影响。从银行评级来看,虽然穆迪、标普等国际评级公司均维持对中行的评级,但也同时强调了前提条件。

在中国银行业日益国际化的情形下,中资银行海外投资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类似次贷危机的国际金融风险对中国银行产生的影响将更加严重和深远。事实上,三大行所获汇金600亿美元的注资不可二次结汇,存在对冲外汇风险的需要。这在客观上给中资银行进行海外投资的压力。中国的银行业只有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水平,才能很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

二、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全球性的流动性过剩

从2002年开始,在技术股暴跌和“9??11”事件的双重重击下,美联储开始实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开始不断地降息。同时,由于美国财政赤字和对外贸易逆差的不断扩大,美国大量发行美元,使美元不断贬值。而美国是国际性货币,美国的泛滥是全球流动性泛滥的一个主要原因。流动性过剩致使全球资本不断涌入美国的住房市场,这给房价上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不断上涨的房价将阻碍房地产贷款市场的快速发展。流动性的泛滥使得更多的资金需要寻找投资渠道。这给次贷危机的产生提供了货币上的基础和条件。

(二)对次级贷款及其衍生产品的风险认识不足

在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些资金并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利润成了银行家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在华尔街金融工程师们和一些知名金融机构的推动下,次贷市场及其相关的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为过剩的资金提供了一个看似不错的出口。由于对次级贷款及其相关衍生品的特性和风险认识不足,金融机构在对次级贷款和管理方面显得过于乐观。其中的一个集中表现就是次级贷款的发展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2006年,美国次按房屋按揭贷款平均比率竞高达94%.有的按揭贷款的发放竟然免除首付款,有的按揭依据的竟然是借款者自己填报的虚假的收入,还有的按揭贷款额竟然大于总房价。

(三)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存在漏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次级贷款的风险重视不够,纵容甚至默许一些违背稳健经营原则的事情出现。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创新性金融产品的认识不足,不知道如何来对其进行管理,与此有关的管理制度也就不可能十分健全。事实上,不仅是创新性金融产品往往会带来相应的出乎管理者意外的金融风险,即使是一些相对比较成熟的衍生产品在交易管理上,也可能存在管理的漏洞。巴林银行倒闭案是一个明显的例证。最近的典型案例还有法国的兴业银行。法国兴业银行2008年1月曝出丑闻,一名交易员违反规定进行期指买卖,导致银行损失高达72亿美元。

(四)激烈的市场竞争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不仅美国本土的商业银行感受到了更大的竞争压力,其他国家的银行同样受到极大的挑战。如何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自身,成为了每一家银行所必须面临的迫切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银行的传统业务增长有限且不断地受到其他竞争者的侵蚀,只有通过不断地开展创新性业务来弥补传统业务增长的不足。这就使一些企业铤而走险,进行“过度”的创新,并从事高风险的投资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抢占大的市场份额。这也是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监管当局的管理不力

创新性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不仅对金融工程师和银行家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美国金融监管当局来说也是一件新生事物,因而对创新性金融产品的特性、现状及其深远影响认识不足,也就不可及时制定相应的健全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再加上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管理当局难免会顾此失彼。另外,政治对金融的影响也不可忽视。美国国会的部分核心成员收取了次按贷款提供者的大量捐款,他们的观点往往会倾向于次按市场。这为次贷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商业银行管理的启示

(一)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

法国兴业银行和投行业务首席执行官马斯蒂尔表示,如果公司的证券系统更好,那么49亿欧元的欺诈交易本可以避免。这说明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基础。在这次的次贷危机中,虽然中国银行业受到的影响较小,但也反映出整个中国的银行体系在应对国际金融风险、完善内控体系、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度等方面仍然比较落后。中行香港资金交易室经理及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均已离职或更换岗位,外界推测他们的离职是否与次贷损失有关。另外,中行已经单独成立证券投资管理委员会,以集思广益,减少投资决策失误。

(二)严格控制创新型衍生证券的投资规模

由于创新型证券的特性、现状及其深远影响一时很难以完全了解,对创新性衍生证券的投资更应当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一个不失为稳妥的办法是严格控制创新型证券的投资规模。在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即使发生损失也不会是致命性的。控制投资规模的另一个方面是构造多样化的投资组合,以分散风险。

(三)加强对创新性业务的研究

银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迫使各银行不断进行创新,开发新的产品和业务。这也就是说,创新性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创新性业务(如衍生证券等)的复杂性要求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只有深入了解了其特性,才能制定出相应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投资策略。在进行海外投资时,涉及到更多的制度、文化和金融产品的差异,对需要投资的目标证券的研究就显得更为重要。

(四)积极培养海外金融投资人才

一位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管曾表示,我们确实经验不足,有很多方面待改进,最迫切的是人才。在海外投资方面,现在中资银行既缺乏可信赖的专业人才,又没有完善的激励机制。培养海外金融投资人才可从多个层面来进行。比如从引进具有国际投资经验的海外人才,与国外机构合作培养。此外,加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对相应的职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才的选拔、培训和提升机制,使真正德才兼备的人才得以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陈竹,王长勇,张宇哲、张环宇。次贷危机不见底[J].财经,2008(3)。

[2]于宁,温秀,徐可。中资银行次贷洗礼(EB/OL)。

㈨ 这是一个金融的漏洞吗关于银行、信贷、炒房。

这几年以前可能有这么赚钱的。细细的推敲一下。受坑害的还是消费者。首先。把楼房的价值做高。中介费自然而然的就会增高。只能买房者和卖房者共同买单。这是坑害的消费者第一笔钱。在房屋交易上税的时候。楼房好像。收取的是1.5%的税。这笔费用也会自然而然的升高,这是坑消费者的第二笔钱。银行下款之后,所还的房贷利息会更高,对有些人来说。会更难以支付。如果。像您所说的,在半年内或者两三年之内,能够是房价大幅上涨的话。可以堵上这笔亏空,但是如果房价持平或者有稍微下跌的话,消费者可真的被坑惨了。

㈩ 金融危机给人带来怎样的危害

对国内的企业影响非常大,尤其想些外贸出口的企业(严重依赖欧美市场)。欧美老百姓都在节省开支,消费终端市场不景气,当然国内做外贸的就受伤了!!
这次金融危机造成原油,金属等大众商品大幅下跌,尤其原油最高价接近150美元/桶,现在跌倒60美元/桶,当初按照150美元/桶进购原料的造成大幅亏损。铜这几年都在60000-80000万之间来回震荡。现在铜跌破30000,可怜的收废铜的小老板都伤痕累累,谈起铜这波跌势直骂娘!!
更别提企业了,亏损,减员,停产,倒闭......
按照分析,这场危机到明年底才能慢慢走出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