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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27 13:00:57

『壹』 酉阳生源地贷款怎么办理

贷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内(4)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生源地贷款必须具备的材料
新生: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须知、所在高中出具的贷款证明、家庭户口薄、本人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学生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存折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待其核实后退还本人)。
在校生:有效的学生证、所在高校出具的贷款证明、家庭户口薄、本人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学生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存折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待其核实后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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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

带齐证件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持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高校学生证(在校生)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个人信息。之后,申请人将《申请表》送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表》进行初评后提交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终审符合条件后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并放贷。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在校生凭学生证,但必须具备学校的学费标准、开户银行名称、收款单位名称、账号等。2.在办理申请手续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都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在20天后正式划款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又必须同时在场签字并盖私章。

『叁』 关于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知道的进!

怎么可以这样啊。不是还有共同贷款人(担保人)吗?
拿着在学校领的《申请书》和《贷款证明》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下材料一同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材料:
1已盖章的《申请书》和《贷款证明》,
2学生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学生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两份,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肆』 生源地贷款的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是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分为中央财政贴息国家助学贷款和地方财政贴息国家助学贷款。
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人每学年贷款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经监护人同意)。
3、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合作高校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网点有关规定为准。

『伍』 请问:酉阳县生源地助学贷款 部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以及这个部门叫什么名字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已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贷款办理流程、发放及偿还办法

1.首次贷款学生(包括大一新生和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注册个人信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注册个人信息,注册个人信息时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信息系统(一定记住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信息系统”的个人页面,在首页下,点击“贷款申请”菜单,填写贷款申请的相关信息。((1)首次贷款学生通过注册个人基础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名及密码进行登录;(2)续贷学生用身份证号或自己设置的登录名及密码登录)。

3.贷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酉阳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酉师校综合楼二楼)交验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并签订合同。

4.学生持签订好的一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合同交学校查验后由学生本人保管,另一份由家长保管)、贷款《受理证明》及身份证到高校报到后,及时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回执。

5.自2015年起,开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6.经开行审核同意贷款的,由开发银行将贷款资金转入学生个人“支付宝”,再从学生个人“支付宝”中提出后转入学生所在高校的账户。

7.贷款学生还本付息办法: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自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内(毕业当年和第二年)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贷款学生可以按合同约定或提前申请还款,还款方式为通过支付宝还款。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交验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原件

份数

备注

2015年新生申请

在校生首次申请

在校生续贷申请

1

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原件

2

2

2



2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复印件

2

2

2

出示原件验证

3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

原件

1

1

出示原件验证

4

高校<录取通知书>

复印件

1





出示原件验证

5

高校就读<学生证>

复印件



1

1

出示原件验证

6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原件



1





7

生源地贷款预申请表

原件

1







材料要求:

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登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下载打印的申请表,没有在系统中填写贷款申请信息或虽填写了贷款申请信息,但申请表不是系统生成而由学生手工填写的,均不予受理。

已经上报了《生源地贷款预申请表》的新生和办理续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其申请表中“资格审查单位审查意见”一栏按预申请表的审核单位及经办人如实填写,可以不用签字盖章;对于未通过预申请且未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到相应的单位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申请表中的“贷款金额”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士)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位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首次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其申请表中的“资格审查单位审查意见”一栏必须到相应的单位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第二代新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提供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户口原件也应与申请表中的一致。

(3)大一新生和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

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的,才正式生效。

(6)贷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登录系统修改。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地点:原酉师校综合楼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办理时间:

1.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其申请受理及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8月1日——8月10日;

2.首次申请贷款的在校大学生、2015年录取的大学生其申请受理及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8月11日——30日。

六、酉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1.电话:023-75667468

2.邮编:409800

3.地址:酉阳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联系人:郑老师 冉老师 祁老师

『陆』 生源地贷款如何办理

一、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生源助学贷款。
二、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由毕业高中、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详细内容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柒』 怎样办理生源地贷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捌』 生源地贷款怎么弄么

满足贷款条件就可以办理了。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户口本(只看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一式2份。
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仅应届高中毕业生)、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玖』 生源地贷款怎么弄啊

首先,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办理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2)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4)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满足上述条件的话,可以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 ( 或其他法定监护入) 共同负担。

『拾』 生源地贷款步骤怎么来

步骤如下:

1、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10)酉阳生源地贷款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源地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