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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 2022-07-14 21:55:42

1. 如何办理助学贷款

第一提出贷款申请,其次进行资格审查,最后签订贷款合同。
一、提出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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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条件 :
(一)借款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手续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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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拓展资料:
相关政策咨询方式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2.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电话:95593。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简要申请程序先写一份家庭贫困证明,然后分别到村委会、乡政府和县民政部门盖章。
这个材料就是三级贫困证明。如果是城市户口,一般只要在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盖章,并且有二级贫困证明。学校出具的大学生及家庭调查问卷可由村委会、乡政府、县民政部门如实填写并盖章,可作为贷款申请材料。也可作为日后申请各种补助的材料。向当地县(区)助学金管理中心申请。
将三级贫困证明连同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新生军训期间,他们会从年级办公室收到带有国家助学贷款的特殊合同收据,包括学校账户,然后交给他们的家人转移到当地的学生援助管理中心(必须是30 天内完成)。学生应在20天内报到新学年,然后将包括贷款学校账户在内的特殊合同收据交给家人,转寄或邮寄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天内完成) )。
以下程序,如申报、银行审批等,不需要学生参与。学生贷款由银行直接转入学校账户。这笔贷款支付学费后的剩余部分可用于支付学生的生活费。如果你想明年继续贷款,程序是一样的,而且会快很多。 3、助学贷款债权的性质。学生贷款的债权限制在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及其家属之间。合同期满,学生未按时清偿债务的,国家开发银行将追究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源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第三方,对学生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并提供证据。
拓展资料:
在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1、贷款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学生经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
3、借款人和借款人在开学前进入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市、区)登记户籍。
家庭经济困难且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收入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领取低保资金存折或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扶贫材料)。
(二)孤残人员家属(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民政、居委会证明)。
(三)遭受天灾人祸,损失惨重,无力负担学生生活费的(证明材料: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五)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办公室、居委会证明)。
(七)父母双方或其中一人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八)家庭上一年度现金收入总额在8000元以下(证明材料: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3. 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怎么弄啊,

预申请一般是每年的五、六月份,高三在所在高中预申请,在校大学生在高校预申请,也是通过系统提交,打印纸质资料学校盖章,然后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直接到当地教育局提交贷款申请书,然后由当地教育局把你的资料录入到预申请系统内,等到正式办理助学贷款时,会直接导入正式系统内。
拓展资料:
1、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继续攻读学位申请贴息学生
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应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这样在校期间就可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不需要自己承担借款利息。如未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自本科毕业起产生的借款利息将由借款人自付。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硕士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3、还款规则
毕业当年9 月1 日起开始自己负担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
学生毕业后享受还本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自2020年,签订的贷款合同,还本宽限期为毕业后5年,未进入还本期的合同,可申请延长宽限期至5年。
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 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首次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 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4. 如何办理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主要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开学后向学校递交申请表进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前往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申请办理。

一、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3、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四、申办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申请扩展阅读: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 研究生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经监护人同意)。
3、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合作高校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拓展资料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6. 是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能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应该怎么申请

今年高考已经结束,录取分数线也划定,高考录取已经陆续开始,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高考带来的喜悦是无以言表的,因为,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子女上大学是很重要的。对于那些考试全国顶级大学的学生来说,不仅仅是自己得到了很多荣誉,对于家庭来说也是很荣耀的事情,甚至,很多高中也会把考取顶级大学作为学校的光荣,因此,高考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是家庭和社会全方面的问题。




国家助学金贷款是国家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设立的一种政策性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予以贴息。毕业后按时还款一种助学贷款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学生上学费用的难题,更好的解决学生学习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的完成大学的学业,顺利进入单位上班

7.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不知不觉又有一批新的毕业生即将进入大学,他们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心仪的学校,但可能因为家境比较贫寒,付不起学费,这个时候就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那申请这个贷款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

  • 三、总结

上大学是很多读书学子的梦想,虽然大学的学费比较贵,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在国家的帮助之下完成学业。国家对于教育事业也是很重视的,为了让贫困学子能够上得起大学,特地设立了助学贷款这项优惠政策,我们一定要利用好。

8.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该向哪个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贷款证明材料: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或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基本信息)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明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完善贷款政策,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经济负担:

(一)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经办机构(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或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级教育部门,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二)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