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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生源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7-20 03:39:15

A. 内蒙古大学生贷款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B. 2017生源地助学贷款内蒙古什么时候开始办理

一般的生源地贷款开始最少也得到8月上旬了,如果想确定准确时间的话,需要致电当地的生源地贷款中心电话(可能是当地教育局电话)

C. 内蒙古鄂尔多斯助学贷款咋弄

助学贷款具备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
7)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提供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D.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旗县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一条 贷款条件与对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被认定为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没有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
第二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第三条 贷款用途和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二)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负担。
第六条 本息偿还
(一)正常还款。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各旗县资助中心应鼓励借款学生毕业后及时提前偿还贷款,鼓励借款学生一次全额偿还贷款。
(二)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8月31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财政贴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及区外地方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区高校就读的学生,按高校隶属关系,自治区直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盟(市)属高校学生的贷款贴息由盟(市)财政承担,即财政贴息由借款学生就学地所属盟市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第八条 个人账户开立
借款学生凭旗县资助中心出具的《开立账户通知单》(附件5)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资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借款人在账户开立后预存入人民币10元,用于银行汇款费用。借款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借款学生授权代理结算银行发放贷款资金、本息回收和办理借款学生提前还款时从指定账户中进行划转和扣收。
第九条 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新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在原就读的高中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新生)》(附件3)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学校班主任在申请表内签注审核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3.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和高校缴费通知单;
②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如果学生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则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在校生
1.符合贷款条件的在校生在就读的高校提出贷款申请,领取申请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在校生)》(附件4);
3.持申请表和贷款证明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到户籍所在的旗县资助中心申请借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③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因户口已迁入高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派出所出具);
⑤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下载附件2、4后到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校本部行政楼205)办理相关手续(放假期间每周一、四下午3:00 — 5:30办理)。

E. 内蒙古农业大学助学贷款余额怎么发放

如果你已经申请了助学贷款,助业贷款已经发放了,扣除学费之后,剩余的金额你可以取出来。
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呢?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

(6)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学校初审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银行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发放贷款
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F. 内蒙古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现状2021

内蒙古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方法:
1、向学校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2、填写助学贷款申请书;
3、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一并交给学校;
4、由学校审查过后将这些资料转交给银行;
5、等待银行通知,银行通过以后就可以签订合同,并取得助学贷款。
满足相关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来供给自己的生活开支等,我们国家还是有很多贫困生的,为了让更多学生都学到东西,不因为穷而放弃学业,因此国家推崇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一般是学生在毕业以后慢慢偿还的,当然如果逾期未还也是会上征信的。

G. 内蒙古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兑过程

(2009年助学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款申请的主要步骤,审查,签订合同,进入收据,贷款发放。学生资助中心的具体要求,以战胜。

(一)贷款申请

2009年困难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 2009年新录取的学生:

? 1,经济弱势家庭所在村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 2,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

? 3,学生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户口本(或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学生贷款申请表(围绕中心领取学生资助或补贴湖北网站下载)

?往届生提供:

? 1,2009年,那里是大学的经济困难和贷款回执单(请于6月26日至7月2日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行政大楼113室收集,2009年续贷此期间学生将收到)出具的证明。

? 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

? 3,学生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户口本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居住)。

5,学生贷款申请表(围绕中心领取学生资助或补贴湖北网站下载)

学生贷款申请的形式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湖北学生资助网)下载或直接进入系统生成。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提交的证据的审查和批准,回到村庄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密封程序,提交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款审查
县现场对借款人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县资助中心经办人项贷款申请,审查通过确认在申请表上盖章。

特别注意:如果学生参加大学系统中无法查询条目,学生无法通过审查,申请无效。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学生不能申请短期培训机构)

申请书一式二份,县财政中心维护备案,并预留1,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学生身份证明副本,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三)学生开立一个帐户,签订的贷款合同和系统的输入

贷款,助学贷款合同执行指定的省级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金网点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和授权网点转账的账务处理,扣除贷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学生必须在农村信用社办理汇款,扣收程序,贷款资金不能转移到负责任的大学)

县学生资助中心贷款申请进入系统中的信息,合同信息产生由系统合同号。

县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审查通过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签署,一式四份,“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今年1号),在原有的三个副本,副本学生资助中心县,开发银行和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跑一个单正本武装。助学贷款合同提供收据。

开发银行贷款合同在湖北省分行批准,并确认才能生效。

(四)学生报告收据,收据资助中心项目信息和完整的系统升级过程中

合同收益主要用于大学生贷款时,他们的报告,以证明它具有取得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填写大学贷款,以促进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大学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确认学生注册。

贷款的学生应该进入学校后报时间为高校的确认程序,通过邮件或父母传输模式,将被提交给县合同收据学生资助中心。

资信息中心报名收据和批准,完成系统,总结,升级程序

(五)贷款

县城中心,省级资金中央备案制度审批工作流程,省中心系统的审批流程,将提交审批科

县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全县贷款助学贷款信息各省级学生资助中心和省级农村信用社提交“*县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应用矩阵”(电子元件)。

省学生财务报表及汇总县省中心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开行省分行负责相关资金的及时落实。

县学生资助中心要收费的,“录取学生及时收到更新本县在国家助学贷款应用矩阵”(电子元件),整理后的申请表格与学生贷款,借款合同,提交收据省资助的大学中心。

省学生财政援助中心,收集和整理全省县级汇总表及相关文件,提交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审批,发放。

H. 关于内蒙古助学贷款

内蒙古也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不一样!生源地就是在当地县市教育局办理。而助学贷款则在高校即大学办理!性质一样 但程序不一样,对学生的影响也不一样!

I. 生源地贷款毕业之后必须马上还吗

生源地贷款毕业之后不是必须马上还的。
生源地贷款毕业之后不用马上还款,但是一旦用户毕业则是无法享受无息权益了。学生在毕业之后的5年内只需要归还利息,5年后才需要归还本金。也就是说,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一毕业就需要还本金的,是毕业后5年内可以不还本金,第6年开始还本金。
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还款无利息,之后还款产生利息。用户想要享受无息贷款的话,则是需要在计算利息的时间之前还款的。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联系的,相关部门将在媒体公布借款人信息。通常情况下,生源地贷款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
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J. 内蒙古丰镇市办理助学贷款如何申请预约

内蒙古丰镇市办理助学贷款申请预约分两种,一种是在学校申请,一种是在生源地申请。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1、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