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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金融贷款文件

发布时间: 2022-07-23 10:37:23

① 2022年对疫情贷款延期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因封城、隔离、没收入不能按时还贷款的,能够申请延期还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治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体隔离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来源的人群能够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并且,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通过银行认定后,逾期还款可不纳入失信记录。

2020年2月1日午14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财政部等五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其明确指出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进行适当放宽,适时调节信用卡、房屋按揭等个人借贷还款计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而且,银行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征信逾期记录上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需要进行住院诊治或医学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居家隔离或集体隔离观察人员与加入防疫工作人员、受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没有准时偿还贷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逾期偿还贷款可以不计入个人信用失信记录上报,已经上报的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在疫情封城期间,不能及时偿还贷款可以和金融机构协商处理,申请贷款分期支付或者延长还款期限。并且在逾期的期间是允许请求金融机构将逾期的行为不纳入在征信不良记录。

申请延期偿还贷款的办法为:

1、可以先通过电话去了解贷款机构有没有相应的政策,如果有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会核对情况后进行登记,再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查证,接着把申请是否成功的结果告诉申请人。

2、申请延期还款需要申请人提供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相关资料,例如:职业证明、身份信息证明、病情证明、交通支付凭证等,倘若未能递交,一般是会不予通过的。

3、贷款机构核查后,如果符合条件的,则会批准延期还款的申请。

② 网贷疫情期间还款政策有哪些

1.疫情期间还款逾期,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疫情期间的停工、停业、停产,对于很多购房者和中小企业而言,是一个难关,没有收入还款困难。为此,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帮助还贷群体度过这一个困难时期。


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例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央行规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以加大融资支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同时还将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放款等,提高中小企业业务办理效率。


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资金需求,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调整信贷安排,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在个人还贷上,央行指出,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3.银行:个贷或将有所优惠


房贷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这对购房者有什么样的影响呢?近日,记者采访了柳州金融行业的相关负责人。柳州某行分行负责人贺某表示,3月1日起,房贷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视市场情况而定,对购房者而言,目前应该会有些优惠,LPR每个月都会变化,目前下降趋势大一些。而资深地产人士表示,房贷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这是国家宏观调整的又一重要举措,也进一步刺激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回暖。

③ 金融政策密集落地 精准发力战疫情稳经济

记者3月4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3日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提出了下一阶段多项工作要求,涉及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等。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内相关监管部门对金融发力战疫情稳经济的又一次重要部署。
最近一段时间,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相继出台多份重要文件,部署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业内人士表示,最近陆续落地的多个金融政策在力促信贷“扩总量”的同时,强调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与此同时,房地产金融政策将坚持“房住不炒”基调,保持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政策力促信贷投放“量增价减”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强调,金融部门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在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下,切实采取措施,深挖潜力,让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释放LPR改革潜力。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降低融资成本已成为当下金融政策的着力点。在扩大信贷投放能力方面,央行综合运用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满足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流动性需求,银保监会则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多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文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保障信贷资源供给,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央行通过下调MLF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逆回购利率等政策利率引导LPR下行。与此同时,央行还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并由财政给予贴息,确保抗疫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最近,央行再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伴随着政策的快速落地和落实,信贷投放“量增价减”趋势明显。银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当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抗击疫情合计信贷支持超过1.25万亿元,与此同时,重点企业的资金成本负担也明显下降。以政策性银行为例,截至2月末,农发行共计对242家央行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企业审批贷款180.58亿元,对209家企业发放合格贷款,共计101.6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45%,低于优惠利率上限60个基点。
精准施策中小微企业成重点
业内人士表示,应对疫情的信贷“扩总量”并非大水漫灌。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近期的信贷“扩总量”呈现明显的定向和结构性特点,因此资金释放并不是大水漫灌,而是更强调将资金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有助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平稳运行。
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就明确提出,“向疫情防控保供企业提供快速精准支持”、“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强化对先进制造业、脱贫攻坚、民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普惠性资金支持”。
近20天内,国务院召开4次常务会议,均提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尤其要求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以及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等。
为鼓励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积极性,近期银保监会也对不良认定作出临时调整。3月1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该通知还强调对于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农发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央行在核批给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共拿出3500亿元作为专项信贷计划,明确要求包括农发行在内的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项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这项政策的出台,可充分发挥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特殊作用,撬动其他社会资金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力度。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当前,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流动资金紧张,当前一系列金融措施将发挥较为明显的“救急”作用,缓和疫情短期内对中小企业生存、运营带来的负面冲击。
房地产金融政策将保持一致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也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的房地产政策有所调整,个别银行在个别地区针对部分客户的房贷首付比例有所下调,引发市场对房地产金融政策松动的猜测。“从会议的表态来看,房地产金融的整体基调没有发生变化,个别银行的调整也没有突破政策底线。”温彬说。
3月1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如期启动。按照央行对房贷定价基准转换提出的特别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这也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我国市场流动性将继续处于合理充裕状态,市场利率有望进一步下行。在这种情况下,房贷利率或有一定下行空间。但较为优惠的房贷利率,将主要集中在首套房贷,旨在降低刚需购房者负担,而对二套及以上的房贷仍将执行较高利率。(记者 张莫 向家莹)

④ 疫情可以贷款吗

疫情期间贷款可以推迟还。可以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申请延后还款期限。因为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因为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房贷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十四条
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⑤ 疫情期间银行免息政策

2月1日,中国人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通知指出:金融机构需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人员的服务保障。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拓展资料:交行特调整个人消费贷款还款政策,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确诊患者、疑似人员、隔离人员(包括隔离观察人员)及其配偶,可向交行申请延长还款宽限期,疫情期间在交行的个人消费贷款欠款,如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不计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⑥ 房贷、信用卡延期还款…恩施出台金融服务“17条”,共同战疫情

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恩施监管分局、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的通知》,从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支持、提升疫情防控资金支付效率、完善疫情防控日常服务和安全维护、建立疫情防控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便捷通道四方面出台17项措施,加强金融服务力度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全力以赴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

通知提出,我州鼓励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在财政给予一半贴息的基础上,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至少5%。2020年普惠小微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资金优先满足州内直接或间接参与防疫的企业及相关卫生防疫、医药及设备生产、建筑施工、物资运输等应急资金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特别是小微和民营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免收罚息等措施。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或免收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延后房贷、信用卡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合理延后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期限。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研究制定四类特殊逾期信用记录调整认定标准及处理流程,合理调整四类特殊逾期信用记录报送。疫情防控期间对参与抗击疫情的信息主体发生的逾期记录,适当提高宽容度。建立特殊时期征信异议处理“绿色通道”。

提升疫情防控资金支付效率和建立外汇和跨境业务便捷通道。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简化业务处理流程,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先办后补”,简化防疫物资生产、科研攻关等企业的账户开户流程,对慈善机构账户或防疫专用账户转账汇款、取现等业务,鼓励继续减免服务手续费。对不符合现行法规、但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业务,各金融机构可与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沟通,先行办理业务,并于购付汇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对于真实合法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业务,简化业务流程和审核材料,凭支付指令直接办理购付汇手续。

来源:云上恩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