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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密码 2024-09-28 00:21:37

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7-24 15:27:46

❶ 因为疫情原因y方不能给买房签期间产生的利息怎么算

利息+违约金。
对2020年新增的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❷ 央行增加千亿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央行增加千亿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为进一步释放我们的煤炭产能,中国人民银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本次增加的1000亿元额度,将专门用于支持我们的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在我们的新增额度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以及煤电企业电煤保供。

❸ 央行重磅发声!涉及房贷、降准等问题 注意这几点

4月14日,人民银行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一季度信贷社融数据,并回应房地产金融、人民币汇率、货币政策等热点问题。

央行表示,数据显示,一季度,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总量稳定增长;一季度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8.3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6636亿元。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降低实体企业的经营成本;3月,新发放的企业贷款利率为4.37%,比上年12月低8个基点。

当前,国内疫情发生频次有所增多,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但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下一步,人民银行将适时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详解一季度产业贷款投放结构特点

一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的结构数据被更多披露。4月14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今年一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8.3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了6636亿元,这是统计上的高点。

其中,3月末,全部产业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71.69万亿元,同比增长11.9%,比同期全部本外币贷款的增速高0.9个百分点。一季度,全部产业中长期贷款新增3.59万亿元,同比少增4215亿元。

阮健弘表示, 从产业贷款投放的结构上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持续高增长。3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29.5%。其中,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31.9%。

二是工业的中长期贷款增速较高。3月末,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长20.7%,明显快于全部产业的中长期贷款增速。

三是基础设施业中长期贷款的增长有所回落。3月末,基础设施业中长期贷款增长13.2%,比上月末低0.5个百分点。

四是出口相关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较快。3月末,出口相关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速31.8%,比上月末回升了0.6个百分点。

阮健弘表示,预计未来信贷投放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支持经济复苏。人民银行将继续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

此外,针对市场关心的长三角地区是否受近期疫情影响出现信贷投放收缩的问题,4月14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今年一季度,长三角地区贷款增速高于全国。3月份,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人民币贷款分别新增1247亿元、3245亿元、3957亿元、1315亿元,同比分别多增222亿元、514亿元、1212亿元、391亿元。

阮健弘表示,3月末,人民币贷款的增速是11.4%,增量比年初新增了8.34万亿元,同比多增6636亿元。其中,长三角地区的贷款增速高于全国。按可比口径统计,3月末,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分别为11.5%、14.9%、15.8%和13.7%。上海贷款增速比全国高0.1个百分点,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比全国高3.5、4.4和2.3个百分点。

新设两项专项再贷款 规模总计2400亿

按照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将创设科技创新和普惠养老两项专项再贷款。4月14日,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对两项新专项再贷款进行了介绍。

关于科技创新再贷款,孙国峰表示,人民银行将通过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该工具支持企业的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支持范围按照科技部和工信部现有标准认定,金融机构自主选择范围内的企业开展融资服务。该工具适用的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额度为2000亿元,利率为1.75%。

在操作方式上,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后,人民银行按期对符合要求的,贷款期限在6个月及以上科技企业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

关于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央行将通过该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型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面向普通人群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该工具推出初期先选取浙江、江苏、河南、河北、江西等5个省份开展试点,试点额度为400亿元,利率为1.75%。试点金融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全国性大型银行。

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标准的普惠性养老机构项目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与同期限、同档次LPR大致持平。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也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季发放。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

银行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还款安排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受疫情近期多发、部分居民收入下降、房地产建筑营销活动受阻等因素影响,商品住宅销售额出现了下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也有小幅回落。但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资产质量整体较好,不良率长期维持在0.3%左右的较低水平。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风险情况,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资产质量整体较好,不良率长期维持在0.3%左右的较低水平。也就是说,每1000笔个人住房贷款大约只有3笔暂时处于不能正常还款的状态。从历史上看,我国个人住房贷款质量与就业、收入关系非常密切,反而受房价波动影响比较小,这与有些国家的情况有较大差异。

数据显示,我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万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约7万亿元,两项合计超过46万亿元,对应大约1亿笔贷款。

邹澜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响,存在推迟偿还月供、重新安排还款计划的需求,银行从贷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于此类特殊情形,也需要有针对性的安排。因此,2020年1月,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其中明确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四类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从大型银行当时的实践来看,在疫情初期,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一度由0.29%上升到了0.37%;延期还款政策实施后,贷款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随着后来疫情缓解,居民收入恢复,贷款偿还很快恢复正常,到2020年末,不良率已经回到了0.29%的原有水平。”邹澜称。

今年以来,国内疫情多发,各界对延期还款的关注升温。邹澜表示,人民银行将持续关注疫情形势,指导银行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对于正常还款有困难的客户,要区分是还款能力,还是还款意愿的原因;要区分是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还是中长期还款能力,将延期还款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适当简化业务流程,聚焦重点客户群,因地制宜采取更大力度、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是针对零售业务链条长、客群多样化的特点,要加大各层级业务培训,完善客户服务体系,落实征信权益保护,畅通投诉维权渠道。

此外,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已售住宅项目缓建停工、延期交房,人民银行也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指导银行综合项目实际、借款人意愿等,依法依规妥善协商处理,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多城银行自主下调房贷利率

邹澜介绍,我国房地产市场区域特征非常明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的确定遵循因城施策的原则,采用了“全国-城市-银行”三层定价机制。

具体来说,全国层面,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房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这是全国都要遵守下限政策。人民银行各省分支机构则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全国政策下限的基础上,确定辖内每个城市的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实践中多数城市直接采用了全国下限标准。银行则根据自身经营和客户信用风险状况,在各城市利率政策下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每笔按揭贷款利率的具体加点数值。

因此,邹澜强调,近期房贷利率下调主要发生在银行层面。3月,由于市场需求减弱,全国已经有100多个城市的银行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下调了个人房贷利率,平均下调幅度在20个到60个基点。部分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也配合地方政府的调控要求,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在全国政策范围内,下调了本城市首付比例下限和利率下限,这是地方政府、银行根据市场形势和自身经营策略做出的差别化市场调整,适应了房地产市场区域差异的特征。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配合地方政府履行好属地责任,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稳妥有序推动企业申设金控公司

自《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以来,近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金控公司设立许可已获批,目前还有三家已受理企业。央行宏观审慎局局长李斌表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重要目的是全面持续掌握整体经营状况,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稳健可持续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人民银行正按程序开展审批工作,并稳妥有序推动其他具备设立情形的企业申设金融控股公司。

李斌 强调,人民银行始终坚持监管初衷,在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过程中重点考量以下因素:

一是非金融企业应实质控制两类及以上金融机构,且所控金融机构的类型和资产规模符合规定情形。

二是拟设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东资质要合规,大股东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比较雄厚,经营规范、投资资金真实合法。

三是拟设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结构应当简单、清晰、可穿透,能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

四是组织架构健全,风险管理等制度有效,确保金融控股公司设立以后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健全的风险隔离机制、充足的资本水平等。

李斌表示,人民银行将持续推动具备设立情形的企业以申设金融控股公司为契机,摸清家底,推动金融与实业有效隔离,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实现对金融板块股权的集中管理。

“这有利于提升后续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监管的有效性,促进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形成跨机构、跨市场、跨业态的风险传染,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助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李斌称。

对增量高风险金融机构建立硬约束的早期纠正和限期整改机制

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表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高风险金融机构316家,数量连续六个季度下降,较峰值压降过半,金融风险处置进入了常态化阶段。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做好宏观和微观跨周期管理,争取走在金融风险曲线前面。

2021年四季度,人民银行完成了对439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央行评级。从整体上看,大部分机构评级结果在安全边界内(1-7级),资产占比约99%,全国高风险金融机构(8-D级)316家,数量较峰值已减少333家,现有316家高风险机构总资产仅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24家全国大型银行评级一直优良,资产占比70%左右,发挥了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作用。

孙天琦表示,市场经济是有周期的,金融会随着经济周期起伏,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个别高风险机构。因此,既不要在经济上行期盲目乐观,也不要在经济下行期过度悲观。

在金融风险化解举措方面,孙天琦透露,央行针对增量高风险金融机构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和限期整改机制,将央行监管评级和早期纠正机制有序衔接,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要早认定早处置,认定要准、下手要稳、下手要快、下手要坚决。对评级良好的金融机构,探索建立科学的监测预警体系,对异常指标早发现、早预警,避免潜在风险演变为实质风险。

“2021年,金融稳定部门共发现有潜在风险苗头问题、个别指标出现异常的银行共274家,通过及时采取措施,推动了189家有序化解了风险隐患。其中,50%左右的机构在一个季度内就可以完成纠正。”孙天琦称。

对于存量高风险机构的风险化解,孙天琦表示,要安好既有政策和工作安排,严格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的主体责任,压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推动落实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孙天琦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不断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完善有效制衡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多渠道、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引导中小金融机构找准定位,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地方政府要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此外,针对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孙天琦表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定位于由中央掌握的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在常规金融风险处置中,主要由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依法依职责投入,不涉及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使用;在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等各方,依法依职责充分投入相应资源后仍有缺口的,经批准后,按程序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进行重大金融风险处置。

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随着美元指数不断走强突破100,人民币汇率能否保持稳定备受市场关注。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表示,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目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水平与上年末大致持平,市场在汇率形成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总的看,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

孙国峰表示,人民银行、外汇局在帮助外贸企业应对汇率波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避险产品管理外汇风险的规模同比增长59%,高于同期银行结售汇增速36个百分点,企业套保比例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至21.7%。

展望未来,孙国峰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坚持以我为主,主要根据国内经济形势把握好稳健货币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功能,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把握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同时密切监测国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稳妥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

❹ 央行增加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用来支持哪些项目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将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受疫情严重影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保供增供,推出科技创新再贷款和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增加1000亿元再贷款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储能,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和民航专项再贷款,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我国当前面临着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但欧美等发达经济体持续高通胀水平以及地缘政治冲突,会对我国产成输入型通胀压力,内外复杂局势下我国货币政策面临稳增长与稳物价的两难平衡,预计今年央行大幅降准降息空间不大,预计全年还有1-2次降准的空间,每次25-50个基点,降息空间在20个基点左右。总量货币政策将更加强调市场化方式,并通过再贷款等方式继续发挥货币政策的结构性功能,更加精准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❺ 疫情期间减免利息的规定

法律分析: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❻ 重磅!央行鼓励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支持相关企业抗疫!

2月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五部分,共30条措施。
  《通知》提及,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此外,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
  通知全文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2020年1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❼ 疫情扶持贷能借吗,会不会越还越多

正规的就不会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
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❽ 专项再贷款是什么意思

专项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专项贷款。
一,其中,再贷款有两种含义,狭义的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的总称;广义的再贷款是指再融资的概念,包含票据再贴现。为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项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资金发放采用“先贷后借”报销制,金融机构按照分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按日报告贷款进度,定向向人民银行申领专项再贷款资金。
二,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四,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五,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❾ 央行增加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支持煤炭开发,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首先是煤炭供应保障领域的煤电企业等方面。跟大家分享的煤炭逻辑原来提到,我国以火力发电为主,需要的原材料主要是煤炭。3月中旬,政策要求煤炭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发电、供热企业全年用煤量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目标价这份长期协议高于往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障。煤炭行业的盈利能力,而且,疫情好转后,发电需求将持续增加。

另外要知道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贷”的直接机制,按月发放。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对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给予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行时公布的上一期同期限、同等级贷款的市场报价大致相同,可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调整贷款利率。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将提供与贷款本金等额的专项再贷款资金。

❿ 房贷利息减免新政策

疫情期间房贷优惠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房贷政策规定是理论上是可以推迟还款的,但是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期间申请延期还款的,申请人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延期还款申请书、延期还款类型等。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拓展资料】
疫情期间房贷利息减免:根据2020年2月2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2020年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1.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中安排。
2.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3.对已发放的个人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