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类型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款
扩展阅读
北京公积金贷款密码 2024-09-28 00:21:3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7-25 11:22:37

『壹』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的区别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的区别如下:
区别一:申请地点不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而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开学后,在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区别二:借款人不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由学生和家长共同申请;而国家助学贷款由借款学生自己申请。
区别三:贷款期限不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是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而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贰』 是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能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应该怎么申请

今年高考已经结束,录取分数线也划定,高考录取已经陆续开始,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高考带来的喜悦是无以言表的,因为,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子女上大学是很重要的。对于那些考试全国顶级大学的学生来说,不仅仅是自己得到了很多荣誉,对于家庭来说也是很荣耀的事情,甚至,很多高中也会把考取顶级大学作为学校的光荣,因此,高考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是家庭和社会全方面的问题。




国家助学金贷款是国家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设立的一种政策性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予以贴息。毕业后按时还款一种助学贷款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学生上学费用的难题,更好的解决学生学习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的完成大学的学业,顺利进入单位上班

『叁』 什么是生源地贷款的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简介

1、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就是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

2、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肆』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 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简要申请程序先写一份家庭贫困证明,然后分别到村委会、乡政府和县民政部门盖章。
这个材料就是三级贫困证明。如果是城市户口,一般只要在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盖章,并且有二级贫困证明。学校出具的大学生及家庭调查问卷可由村委会、乡政府、县民政部门如实填写并盖章,可作为贷款申请材料。也可作为日后申请各种补助的材料。向当地县(区)助学金管理中心申请。
将三级贫困证明连同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新生军训期间,他们会从年级办公室收到带有国家助学贷款的特殊合同收据,包括学校账户,然后交给他们的家人转移到当地的学生援助管理中心(必须是30 天内完成)。学生应在20天内报到新学年,然后将包括贷款学校账户在内的特殊合同收据交给家人,转寄或邮寄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天内完成) )。
以下程序,如申报、银行审批等,不需要学生参与。学生贷款由银行直接转入学校账户。这笔贷款支付学费后的剩余部分可用于支付学生的生活费。如果你想明年继续贷款,程序是一样的,而且会快很多。 3、助学贷款债权的性质。学生贷款的债权限制在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及其家属之间。合同期满,学生未按时清偿债务的,国家开发银行将追究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源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第三方,对学生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并提供证据。
拓展资料:
在原籍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1、贷款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学生经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
3、借款人和借款人在开学前进入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市、区)登记户籍。
家庭经济困难且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收入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领取低保资金存折或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扶贫材料)。
(二)孤残人员家属(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民政、居委会证明)。
(三)遭受天灾人祸,损失惨重,无力负担学生生活费的(证明材料: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五)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办公室、居委会证明)。
(七)父母双方或其中一人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八)家庭上一年度现金收入总额在8000元以下(证明材料:乡民政、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如何发放的

银行先把钱转到借款学生高校的银行账户上,交完学杂费后,剩下的钱会发到学生的还款的支付宝账户上。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钱一般是每年的11月份发放,是直接发到学生申请贷款时分到的支付宝账户里面的,贷款资金发放之后,学校可以直接从支付宝账户里面扣款学费以及住宿费,学生在报名的时候不用自己缴纳学费,只需要把回执单给学校就行。
拓展资料: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柒』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或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农村信用社(或国家开发银行)办理,且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信用方式发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和最短年限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款宽限期是5年,也就是说从学生毕业开始算,5年内可以不还本金,只还利息,5年后就需要开始还本金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会从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产生利息,学生需要按期还掉产生的利息。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
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