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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小微企业贷款 2024-09-27 19:21:41

国外商业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8-07 12:00:29

㈠ 中国境内的银行可否直接境外放款

明显是绝对不行的,这样还不乱套了。

㈡ 中国企业能向国外的银行贷款

可以的。 中国企业可以向国外企业贷款,外国企业也可以向中国企业贷款。中小企业在申请国外商业银行贷款之前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必须先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然后向国外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借款人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律师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外国金融机构需要的其他文件等。然后借贷双方就有关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费用、偿还方法等问题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公司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分期或一次提取贷款。

㈢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

法律分析: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㈣ 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应用国际信贷

应该应用国际信贷来开展一些环保工程,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㈤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管理办法

一、对短期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管理办法
中国对短期的国际商业银行贷款采取余额管理的办法,即由国家主管部门向经批准的金融机构下达短期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年度余额,由金融机构据此调整本单位的债务水平和资金运用。
二、对中长期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管理办法
对于中长期国际银行贷款的宏观管理,采取指标控制的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1.规模控制。国家通过两类计划对中长期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实行规模控制:一类是中长期国际商业银行贷款计划,它与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十年规划相衔接,确定全国计划期内借用国际银行贷款的总规模和分地区、分部门规模以及主要建设项目。另一类是年度借用国外贷款计划,它主要确定全国年度借用国外贷款的总规模,并下达正式签约生效的大中型项目当年支付的国外贷款数额。
2.项目的审批管理。各地方计划委员会和部门计划管理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准备使用国外贷款的项目初审后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送审的文件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利用外资方案,其内容必须包括借用国际银行贷款的具体形式,数额,国内配套资金落实安排情况,贷款的主要用途,项目经济效益初步测算及外汇平衡情况,贷款的偿还方式和偿还责任(还款人和担保人)。
各地方计委和部门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借用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逐步实行项目后评价制度,从而为后续同类项目提供经验。
3.对外贷款的“窗口管理”。筹措国际银行贷款需要经过国家指定的或者经批准的国内金融机构进行。未经批准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不得从境外取得贷款,擅自筹措国外贷款,国家将不允许对外偿付本息。
4.外债的统计、监测、监督制度。借用各类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单位在贷款签约后,必须及时到国家主管部门进行外债登记。每次偿付贷款本息前,借款人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报送贷款偿还计划,并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对外偿还应付的本息。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借用中年期国际商业贷款也将要实行外债余额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正在制定之中。

㈥ 什么叫外债国家之间的

外债是指一国常住者按照契约规定,应向非常住者偿还的各种债务本金和利息的统称。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国的外债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中国的外债项目包括: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
(2)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外国政府向中国提供的官方贷款。
(3)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境外金融机构及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提供的贷款,包括国际银团贷款(境内中资机构份额除外)。
(4)买方信贷,是指发放出口信贷的金融机构向中国进口部门或者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买出口国设备的信贷。
(5)向外国出口商或国外企业、私人借款,是指境外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境外母(子)公司的债务(应付账款除外)。
(6)发行外币债券,是指在境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币表示的,构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有价证券。可转换外币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视同外币债券。
(7)延期付款(贸易信贷),是指在正常的即期结算期后付款的进口项下贸易融资,包括远期信用证、非信用证下的延期付款和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是指3个月以上的贸易信贷,贸易信贷则特指3个月以内的贸易信贷。
(8)海外私人存款,是指由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吸收的境外机构或个人的外汇存款。
(9)国际金融租赁,是指境外机构提供,境内机构以获得租赁物所有权为目的,并且租金包含租赁物成本的租赁。
(10)补偿贸易中直接以现汇偿还的债务,是指补偿贸易项下的合同规定以外汇偿还或者经批准改为外汇偿还的债务。
(11)其他形式的对外债务,如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贷款,对外担保履约以及由中方实际履行偿还义务的债务。

外债的分类方法
以上各种外债实际上是按外债形式划分的外债,外债也可以按其他标准划分,如按期限划分、按债务人划分、按债权人划分、按有无优惠划分、按是否偿付利息划分等等。其中,按期限划分的外债形式对观察一国的外债负担情况和外债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中长期外债是债务契约规定的本金偿还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外债,短期外债是债务契约规定的本金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外债。短期外债与中长期外债应合理搭配,一般认为,短期外债占外债总余额的比重超过60%时应引起严重关切。
参考资料:http://www.ruanyifeng.com/econ/article/169.html

㈦ 国内外住房贷款制度比较

1、国家建立个人住房贷款制度,其目的是引导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消费、实现住房贷款由开发性向消费性的转移、以此促进住宅业的发展并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这也是当前我国住房金融发展的核心内容。
从目前我国住房金融发展的实际来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主要有两种,即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现在,部分商业银行还相继推出了由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组成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2、美国模式 :抵押贷款证券作为20世纪最主要的金融创新之一起源于美国。早在1938年,美国就成立了联邦国民抵押协会,开始探索和培育住房抵押二级市场,以改善住宅信贷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的流动性。
3、贷款法律制度是各种旨在调节贷款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总称。贷款法律制度通过规定贷款主体、贷款流程和监管机构等有关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成文规定,以达到调节信贷关系、增进经济交往和最终促进经济活动有序发展之目的。

㈧ 国外商业银行贷款的种类有哪几种

51资金项目专家为您解答:
(一)按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1年以内的贷款。短期贷款分两种情况:一是银行之间的同业拆放,二是银行对非银行机构的贷款。
2.中长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是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其中,1~7年的
是中期贷款;7年以上的是长期贷款。
(二)按贷款方式不同可分为期限贷款和周转贷款
1.期限贷款。期限贷款是指贷款协议中规定了偿还计划和时间的贷款,通常可以分为一次偿还本息和分期偿还本息两种。
2.周转贷款。周转贷款是指在一定期限内,银行允许借款人偿还贷款,再重新借款,只要贷款余额不超过一定的金额。
(三)按放款银行不同可分为独家银行贷款和多家银行贷款
1.独家银行贷款。独家银行贷款是指由一家银行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对银行来说,风险较大,期限不太长,一般为3~5年,数额不大,一般不超过1亿美元。
2.多家银行贷款。多家银行贷款是指一笔贷款由若干家银行共同提供。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一家银行对外国客户提供一笔贷款后,邀请其他银行参加的参与制贷款;二是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若干家银行(分属不同国家)组成银团,共同对某一国家的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团贷款。

㈨ 利用外资的方式有哪些

主要有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
商业
贷款等。
(1)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目前向我国提供多边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有世界银行(IBRD),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IFAD)和亚洲开发银行(ADB)及提供信贷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天津市1995年贷款1.12亿美元。
(2)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外国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优惠贷款,其赠与成份一般在35%以上。目前我国已与日本、比利时、丹麦、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德国、奥地利、瑞士、卢森堡、荷兰、挪威、瑞典、芬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科威特、韩国等建立双边政府贷款关系。我国使用日本政府贷款占2/3,其他国家政府贷款占1/3。天津市1995年贷款0.66亿美元。
(3)国际商业贷款。是我国对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以借贷方式筹集的各种资金的总称。包括国外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发行境外债券、国际金融租赁。

㈩ 什么是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外国政府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具有一定赠与性质的优惠贷款。它具有政府间开发援助或部分赠与的性质,在国际统计上又叫双边贷款,与多边贷款共同组成官方信贷。其资金来源一般分两部分:软贷款和出口信贷。软贷款部分多为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出口信贷部分为信贷金融资金。
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分为哪四种?
1、软贷款也就是政府财政性贷款。一般无息或利率较低,还款期较长,并有较长的宽限期,如科威特政府贷款年利率1 ~5.5%,偿还期18~20年,含宽限期3~5年;比利时政府贷款为无息贷款,偿还期30年,含宽限期10年。这种贷款一般在项目选择上侧重于非盈利的开发性项目,如城市基础设施等。
2、混合性贷款,由政府财政性贷款和一般商业性贷款混合在一起,比一般商业性贷款优惠。如奥地利政府贷款年利率4.5%,偿还期20年,含宽限期2年。
3、一定比例的赠款和出口信贷混合组成。如澳大利亚。挪威,英国。西班牙等国政府贷款中,赠款占25~45%。
4、政府软贷款和出口信贷混合性贷款称为“政府混合贷款”,这是最普遍实行的一种贷款。一般软贷款占30 ~ 50%。如法国、意大利,德国、瑞士等国贷款都采用这种形式。
三、申请外国政府贷款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1、贷款关注社会及经济基础设施项目
2、单个项目最低贷款额有最低限额,约1.2亿人民币
3、设备贷款金额不低于贷款总额度的50%;其中医院和教育项目,设备贷款金额不低于贷款总额度的70%
4、国际咨询公司将参与项目准备、招标和最终验收工作
5、鼓励项目单位采用在中国或项目所在地尚未广泛运用的先进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