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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共同借款人的户籍要求

发布时间: 2022-08-07 15:05:10

❶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征信不好可以借款吗

法律分析:共同贷款人指和借款人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人,意味着学生的债务也会成为共同贷款人的债务。一般助学贷款对共同贷款人有3点要求:1.身份上应该为借款学生父母,年龄不能大于60岁。不是父母也行,但年龄要在25周岁~60周岁之间;2.要和学生都是同一个地方的人,即户籍要和学生入学前的户籍在同一个县(市、区);3.名下不能有未结清的助学贷款。虽说没有直接提到共同贷款人的征信,可助学贷款作为银行贷款,自然会去查共同贷款人征信,要是查到共同贷款人征信不够,比如像逾期连三累六的征信黑户,或者当前有逾期,银行说不定不会同意其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那么学生要是不更换共同借款人,贷款可能批不下来。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

❷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要条件

法律分析: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可以请其他近亲来作为共同借款人。近亲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60周岁,需要更换他人;2、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可以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尽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❸ 有人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我中贷款联系人可以填自己的亲姐姐吗在同一个户口本里谢谢

这样的情况当然是不可以的,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填写的是自己的爸爸妈妈 ,因为爸爸妈妈才是你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姐姐是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

❹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具体条件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可以请其他近亲来作为共同借款人。近亲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60周岁,需要更换他人;

2、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可以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

3、共同借款人要尽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共同借款人的户籍要求扩展阅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贷款一个家长可以同时给两个学生做共同借款人吗

不影响,贷款的主体是学生,而不是父母,父母只是为学生当个证人或担保。

❻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求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该是学生的父母,若是不是其父母的话,共同借款人的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并且共同借款人不能够是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
助学贷款中的共同借款人在学生第一次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是需要跟学生一起到现场签订合同的,后期若是学生逾期还款了,共同借款人有帮助去还款的义务,意思就是若是学生的助学贷款逾期了,催款方不仅会对学士本人进行催款,还会对学士的共同借款人进行催款,这个共同借款人就相当于贷款中的担保人。
拓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说明:
1、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2、贷款本金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本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进入还款期后,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还款计划,每年还本日5个工作日前(12月15号之前),将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存入还款账户。
3、贷款利息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付息日(贷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时利随本清。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个工作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入还款账户。
4、学生结清合同时资助管理中心不开任何手续,在支付宝中可查询交易记录,作为还款凭证。
自毕业当年起,每年还款日期为12月20日(最后一年的还款日期为9月20日)。
关于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每年12月20日调整一次,以当日利率为准。毕业两年内(含当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自付利息从毕业当年9月开始计算,每年12月20日还一次利息。两年后,每年12月20日需偿还本金和利息。
1、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2、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❼ 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本县市的可以吗

法律分析:1、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异地办理,因为贷款是在学校办理的。2、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大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资助中心受理,由国家开发银行放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❽ 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必须一样吗

是的,贷款是要身份证,三级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贷款担保人,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