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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贷款下来后 2024-09-27 13:45:26

公房组合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8-10 10:38:16

1. 老式公房能用组合贷款

有你名字就可以

2. 买房组合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您好,可以的。

材料: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购房发票原件、 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不动产权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 流程:先到单位财务开现金支票和公积金提取单 。 然后到公司公积金缴纳的银行提取公积金 ( 提取公积金的期限:

以契税单为准 。 一年之内。 公积金于购房一年内可提取一次现金 。 若以后想提取公积金 ,只能将公积金里的余额转帐还贷或等退休后领取。)

3. 国管公积金组合贷款买已购公房,怎么缴契税

购买已购公房,要交的税有: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税、土地出让金。其中所缴契税的计算方式与商品房的相同。如果此次是首套购房,房屋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契税的税率是1%;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契税的税率是1.5%。如果此次是二套购房,无论是否面积超过90平米,契税的税率都是3%。另需注意:若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则契税=(网签价-本次增值税)×税率;若最低过户指导价大于网签价,则契税=最低过户指导价/1.05×税率。建议您通过较大较有名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诸如此类的问题 比如菁英等等

4. 常州贷款那些事: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在常州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所谓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以政策性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个人发放的贷款,由于它是由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组成,因此叫做组合贷款。

买房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贷款购房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出现弥补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缺陷"。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限额,职工如果单纯通过公积金贷款,很难贷出足够的购房资金。正是由于个人住 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出现,才使得更多想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享受到应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的权利,同时,又弥补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难题。那么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贷款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存公积金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其他贷款要求。

(2)具有固定工作并且能有稳定的收入。

(3)具备明确购房意向或已经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占总房款的20%以上的首期款。

(4)购买的房产具有个人产权。

(5)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等。

2.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总购房款的80%,同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与商业性个入住房贷款的比例为1:1。

(2)贷款期限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总量决定,但最长不能超过30年。

(3)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3.需要准备的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贷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购房意向书等证明文件。

(4)贷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如果贷款人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提供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购买公房,需要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贷款人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需要有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以及担保人的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7)个人收入证明。

(8)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需要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其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9)缴纳总房款20%以上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10)个人公积金账号。

(11)根据银行要求,提供需要的其他材料。

4.贷款程序

(1)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 (2)按银行要求提供必需的贷款所需文件。

(3)贷款审批通过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委托调查通知单》。

(4)贷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的调查。

(5)签订组合贷款合同,由公积金贷款合同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两部分组成。

(6)发放住房贷款。

(7)偿还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本息。

5.贷款担保

(1)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2)提供贷款银行的定期存单、国债等作质押。

(3)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知识小贴士:房贷新品种

随着央行贷款利率的不断调高,"按揭一族"的神经越来越紧张。因为利率上调,就意味着自己的腰带需要比以前勒得更紧!在此情况下,不同银行开始纷纷推出各种不同的新型住房贷款。

1.固定利率住房贷款

固定利率住房贷款就是指银行与贷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约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利率,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所贷金额的利率不随央行的基准利率或市场利率的调整而变化,贷款人可以按照贷款时约定的利率偿还全部贷款。

目前光大银行推出的固定利率房贷分为5年以下和5年以上10年以下两种,5年以下年利率为5.94%;5年以上10年以下年利率为6.18%两种。

招商银行推出的结构性固定利率住房贷款分段执行不同的利率标准,如果选择5年房贷,贷款的前2年执行一个利率,后3年执行另一个利率。3年房贷的利率为5.91%;5年房贷的利率为6.03%;10年房贷的利率为6.39%。

坦率地说,这种固定利率要比目前执行的房贷利率高一些,除非央行继续升息,否则,购房者选择固定利率就不会省钱。

2.直客式房贷

直 客式房贷也叫"超前按揭",就是个人在缴纳一定比例的首期款后,再找银行办理贷款(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等由银行根据申请者的需求决定)。这种贷款方 式不需要开发商担保(开发商不用交保证金),购房者能够直接获得银行贷款,这不但可以享受到一次付清房款的优惠(通常为3%~6%)还能节省工本费、公证 费等支出,但是,只有国家公务员、医疗、教育、新闻出版等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员才允许申请,一般人是申请不到的。

3.双周供房贷

双周供是由深圳发展银行推出的,是指还款由每月一次改为每两周还款一次,每次的还款额也改为原月供还款额的一半。这样既不增加月支付压力,又能缩短房屋按揭贷款的还款期,更能减轻利息负担,只不过这种还贷方式对贷款人的资金实力有较高要求。

4.接力贷款

接力贷款是由农业银行推出的,是指以某一子女(或子女与其配偶)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家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其共同作为贷款人,共同承担购买住房的贷款的偿还责任。

5.宽限期还贷

宽限期还款是由上海银 行推出,指购房者在办理个入住房贷款时,与银行签订一项特殊的条款:个入住房贷款发放后,在一定的时期内,贷款人每月只需要支付利息,贷款本金可以暂不归 还,等到宽限期结束后,贷款人才开始以约定的方式偿还贷款金额的本息。这种还款方式可以减轻购房者最初的还款压力,但贷款人需要多支付一年的利息。

6.无障碍提前还款

无障碍提前还款是由民生银行提出的,是指购房者在民生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后,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而且,还款金额只要在第一期的还款金额以上即可,在接到购房者的提前还款申请之后,银行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成客户提前还款的手续,主要是不收取违约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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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合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您好,可以的。

材料: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购房发票原件、 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不动产权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 流程:先到单位财务开现金支票和公积金提取单 。 然后到公司公积金缴纳的银行提取公积金 ( 提取公积金的期限:

以契税单为准 。 一年之内。 公积金于购房一年内可提取一次现金 。 若以后想提取公积金 ,只能将公积金里的余额转帐还贷或等退休后领取。)

6. 组合贷款(公积金+商贷)首付最低可以是2折吗

我刚好帮亲戚查这个呢,
这是我查到的资料

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 (抵押人)和贷款银行 (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担保;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同意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积金打印单;
2、储蓄卡和储蓄卡确认书(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储蓄所办理);
3、经房管局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四份及复印件二份(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办理);
4、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5、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向开发商索取复印件一份);
6、开发商的开户行和帐号;
7、购房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夫妻双贷款的需要夫妻二人的身份证);
9、夫妻双贷款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个人图章(楷体) 。

7. 组合贷款单独提取公积金部分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
1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

8. 购买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购买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安置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申报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8)公房组合贷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

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9. 房屋分期付款怎么办理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贷款年限是:5-30年,具体年限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了

10. 如何使用公基金购房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 (抵押人)和贷款银行 (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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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担保;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同意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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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积金打印单;

2、储蓄卡和储蓄卡确认书(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储蓄所办理);

3、经房管局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四份及复印件二份(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办理);

4、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5、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向开发商索取复印件一份);

6、开发商的开户行和帐号;

7、购房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夫妻双贷款的需要夫妻二人的身份证);

9、夫妻双贷款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个人图章(楷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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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人实际贷款最高数额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

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贷款年限 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贷款期限确定,1至10年为35%,11至30年为40%。 月工资总额=个人帐户上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率+个人缴存率)

例如: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160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8%,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86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13%,则借款人月工资额为160÷(8%+8%)=1000元,其配偶月工资额为286÷(13%+13%)=1100元。

2、 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一定比例

购买商品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和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或建房造价的70%;

现住公房、危改还迁房和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或修房费用的50%;

购买私产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和交易价格的70%;

置换公有住房贷款的额度不超过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的50%,同时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的50%。

3、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

4、贷款额度不超过市房改领导小组确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按市统一规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内资企业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按规定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市统一规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内资企业缴存标准的,即2000年7月前凡缴存比例高于7%,7月后缴存比例高于8%,贷款最高限额为12万元。目前我市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内资单位缴存比例,因此凡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000年7月前缴存比例为12%,2000年7月后缴存比例为13%),贷款最高限额为12万元。

最高限额及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倍数,由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组合贷款是按自愿原则,由职工个人申请,经贷款银行批准后,以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执行。组合贷款优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额度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总额度。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可贷款额度、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最高限额四个条件计算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际贷款额度。在不超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和房价一定比例的情况下,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借款人可同时申请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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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期限:

1、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规定的最长贷款年限不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原则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但具有高级职称,并有单位延聘证明的,可适当延长贷款年限,延长年限不超过5年。 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相同,其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房改[1999]2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改资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规定,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按月利率3.45‰执行;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按月利率3.825‰执行。

组合贷款中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现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月利率4.42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月利率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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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抵押:

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也可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

1、借款人用房产进行抵押的,持购房合同或协议,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抵押人(借款人)和抵押权人(贷款银行)印章;借款人持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人名章、到房屋坐落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在接到职工办理抵押登记申请7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1)借款人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产抵押的,到房屋坐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2)借款人购买现住房并以之抵押的,持售房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3)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以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抵押双方及第三方凭相关证明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2、购买所置换的公有住房产权并以此作抵押的,抵押双方凭住房调剂协议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收款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3、购买私产住房并以此作抵押的,交易双方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买卖房产合同》,卖房人收款凭证、人名章、户口本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抵押双方同时持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借款人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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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偿还:

偿还办法有三种:

一是可以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二是可以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储蓄卡代扣偿还。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一个储蓄卡,银行同借款人签订代扣协议书,借款人在每月23日(含23日)之前可以就近在银行经办网点存入足额的还款数额,银行每月从借款人帐户中扣取应还贷款本息;

三是可以委托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银行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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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保险办理:

1、准备的资料

借款人持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及房屋产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抵押证明,由贷款银行代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2、保险申请

(1)购房和置换住房的,借款人需填写《个人贷款抵押房屋投保单》一式一份,交保险公司。

(2)建、修住房的,借款人需填写《个人贷款建(修)房综合投保单》一式一份,交保险公司。

3、保险金额

借款人可以按所购建修住房的价值投保,也可以按贷款本息合计投保,如房价低于贷款本息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合计。

4、保险费率

贷款期限1-5年,保险费率为万分之八;
贷款期限6-10年,保险费率为万分之七;
贷款期限11-15年,保险费率为万分之六;
贷款期限16-30年,保险费率为万分之五。

5、签订保险协议

借款人与保险公司签定《个人贷款抵押房屋投保单》或《个人贷款建(修)房综合投保单》一式四份,正本交贷款银行,副本一份交借款人做收据和凭证,其余两份保险公司公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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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办事时限:

1、贷款初审

贷款银行接到职工借款申请,对于携带证件齐全的职工,在当日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于准予贷款的职工,发放借款所需的合同和表格。

2、贷款审批

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后,贷款银行在8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3、抵押登记

各区县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接到职工办理抵押登记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办完抵押登记手续。

4、保险

贷款银行接到借款人办理保险申请,当日办完保险手续。

5、资料报送

借款人办完抵押手续、保险手续后,市内六区的贷款银行2个工作日(新四区、塘汉大、五县3个工作日)内将借款资料报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分行房地产信贷部2个工作日内将借款资料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6、审判划款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个工作日内审批划款。

7、资金划拨

分行房地产信贷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到贷款银行,贷款银行2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办理划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