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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

发布时间: 2022-08-21 04:22:40

1. 不良资产证券化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怎么那么赚钱

不良资产证券化(NPAS)包括不良贷款(NPL)、准履约贷款(SPL)、重组贷款、不良债券和抵债资产的证券化。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块资金来源。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看,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周转,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将高风险权重的不良资产,变为风险权重相对较低的证券,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风险资产的比例。

(1)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扩展阅读

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规避风险,增加资产的流动性,释放资本,以从事具有更高边际收益的项目。

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来筹集信贷资金的成本,要低于通过证券化筹资的成本(由于资产支持证券风险要高于国债及银行存款,根据一般定价原则,其利率必然要高于国债及银行存款),因此,商业银行在资金充裕又无合适贷款项目的情况下,对优良资产证券化缺乏经济效益。

而不良资产证券化,对加快批量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与效益,解决商业银行资产流动不足、资本充足率低等问题则具有重要意义。

2. 不良贷款证券化的不良贷款证券化的总体思路

证券化是指以缺乏流动性、但具有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作抵押,发行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过程。证券化业务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美国,并于80年代在欧洲市场上获得快速发展,90年代开始进入亚洲市场。从国际经验来看,可以证券化的资产是那些具有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我们现在研究的进行证券化的资产是资产管理公司从商业银行接受的不良贷款,因此,证券化的具体操作就有必要对国际标准化的运作流程进行修正。具体而言,就是将证券化中发行的证券从单纯的债券拓展为债券与股票并举,以及对具有非稳定现金流的不良贷款的证券化作更大程度的信用增级,这或许就是证券化所体现的中国特色。
根据证券化发行证券品种的不同,我们可以设计不同的证券化操作方案。如果证券化中发行的证券是股票,则我们称该类方案为股权方案;如果发行的证券是债券,则我们称该类方案为债权方案。同时在这两个总的方案下面依据债务重组的不同形式我们还可以设计出相应的子方案。
先来考察股权方案。
股权方案的设计与债务企业和银行间的债务重组有关。所谓债务重组,是指债主体在债务人偿债困难的情况下,依据有关法规,通过双方协商、行政仲裁、法院判决等形式,使债关系向有利于债务人的方向转化。与证券化有关的银企债务重组的具体运作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以资抵债,即债务企业转移其资产给债权银行以清偿债务;二类是债权转股权,其实质是为债务企业增资;三类是以股权清偿债务,即债务企业将其所拥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用于清偿对债权银行的债务。
对于以资抵债型,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方案可设计成如下:首先是拥有企业不良债权的商业银行将不良债权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债务企业以资抵债方案。资产管理公司在获得抵债资产后,以这些资产组合(或资产池)作为发起人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或吸收高科技成果以技术人股)合作,成立一家股份制公司,公开上市。待上市公司运作一定期限后,资产管理公司再将股权转让,转让所得作为支付给商业银行的对价资金。该方案我们称为股权操作方案Ⅰ。
对于债权转股权型,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方案如下:首先由商业银行将其所拥有的对债务企业的债权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按照一定的原则将债权转为股权(非股份公司须进行股份制改造)。由于债权转股权后,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了债转股企业最大的股东,因此有条件对该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待条件成熟后,资产管理公司将其股权进行转让,转让收入成为资产管理公司接受不良债权的资金来源。该方案称为股权操作方案Ⅱ。
对于以股权抵债型,原理是一样的,区别在于资产管理公司难以成为控股单位,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其进行管理或进行资产重组有一定的难度。
股权方案的基本思想是充分利用股权融资不须偿还这一特点来实现不良贷款的证券化。其优点是规避了国际惯例上对证券化资产需要稳定的现金流的要求,从而使得不良贷款证券化可实施的范围较广,并且规避了发行的债券不能按期偿还所产生的社会与政治风险。其缺陷在于公开上市的要求较高或者股权转让难度较大。由于目前公开上市实行核准制,因此如何使得成立的股份公司具备上市标准并上市,这是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建议国家在上市方面给予资产管理公司一定的倾斜政策,以支持不良贷款的证券化。而目前中国法人股股权的转让主要是通过兼并的形式进行,因此,如何对债务企业进行重组以满足兼并企业兼并的要求,这也是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另外一个关键问题。股权方案是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不良贷款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通过股权方案减轻债务企业的财务负担,便于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改善债务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确保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的安全并增值,最终实现股权转让和变现,以支付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受)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所需的资金。
再考虑债权方案。
债权方案是一种纯粹的证券化融资。其思路如下:首先是实现债权的转移,即资产管理公司按照一定的折扣率从商业银行那里收购不同的不良贷款组合;其次,资产管理公司按贷款的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组合,形成具有一定现金流的不良贷款池;再次,资产管理公司以该贷款池为依托,发行可流通的债券;最后,资产管理公司所筹债券的收入用于偿还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并负责对债券还本付息。该方案我们定为债权操作方案Ⅰ。
这一债权方案是按照国际上证券化运作的基本模式操作的,但它对资产的质量要求较高,如资产需在未来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等。这是因为债券的按时偿还是由资产的现金流特征决定的。因此,对于能够产生一定的、但并非稳定的现金流的不良贷款,我们可通过设计合理的结构进行信用增级以此增加现金流的稳定性和投资者的信心,这是不良贷款证券化债权方案成功的关键。
如果再将该方案衍生一下,则可得到一种较为复杂的债权方案。即在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后,债权转为股权,然后以股权为依托发行可流通的债券;或者,如果资产管理公司本身接受的就是股权,则也可按这种模式运作。该方案我们定为债权操作方案Ⅱ。

3. 不良贷款证券化的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必要性

从国际上看,不良资产引发的金融危机是灾难性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金融机构在泡沫经济时形成的巨额呆账阻塞了经济大动脉的正常流动,而且东南亚金融危机也表明,如果一个国家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资产,该国的金融系统就十分脆弱,当受到某种外部因素的冲击时,就可能会爆发严重的金融危机。考虑到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不良资产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及时加以解决。
1.我国目前处理银行不良贷款面临的问题迫切需要引入不良贷款证券化的新办法。
我国目前处理银行不良资产采取的主要做法是借鉴美国的经验,采取RTC模式。我国于1999年4月至10月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接收四大国有独资银行的不良债权。2000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从事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可对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也可由债权转股权企业依法回购。
从具体操作来看,我国各资产管理公司采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首先,由政府向资产管理公司注入资金,由资产管理公司按市价、面值或折价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即把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企业的债权。其次,资产管理公司选择某些具有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把对该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该企业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该企业的股东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再次,在国有企业经营改善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可以转让它持有的股权来回收所投入的资金,或者以每年收取企业的赢利来补偿所投入的资金。
这种债转股的方式在目前看来,有利于缓和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过重的状况,而且在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够清晰,公司治理结构不够规范的情况下,此方法也有助于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但是,从长远来看,债转股的缺陷也会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现在由资产管理公司运作债转股,转股后的股份持有在政策上被称作“阶段性持股”,但如果由于资本市场薄弱,重组不到位,或者制度性因素妨碍了股份的出售,“阶段性持股”就会转为“永久性持股”。10年后,到资产管理公司终结时,这些股权可能会转为财政部的国有股,在此情况下,还会形成通货膨胀的压力,因为其实质是依靠赤字财政补足企业的资本金。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目前的债转股实际上是使风险较低的债权转为股权,风险较高的债权仍然留在商业银行内部,这对国有银行降低风险可能会出现逆选择或逆淘汰的问题,结果造成银行整体风险水平的升高。当前,全国还普遍出现的一种现象就是,许多地方的企业把债转股当作甩掉包袱的手段,纷纷去跑“指标”,以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银行的逾期贷款不正常上升,出现“赖账经济”,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导致国家金融风险的逆向上升。
2.银行实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优势。
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到现在,资产证券化在金融创新手段中以其独特的风姿,成为金融界圈内外人土关注的新热点。它已经成为许多国家金融机构进行低成本融资和提高资产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满足机构投资者对固定收入证券投资的需求,促进资本市场深化的重要金融工具和金融技术,它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是巨大的,其经济意义也是深远的。
一是增加了资产流动性。通过资产证券化,对不良资产进行转移、隔离和集中处理,有助于银行进行呆账调整,使之增加资产流动性,改善经营业绩。
二是获得了多种低成本的资金来源。通过将资产转化为得到担保、保险等增级保证的适销证券,银行获得的是一种其他融资方式所不能做到的达到投资级别的资金筹集方式。从投资者角度看,证券化使原先不能投资于抵押贷款、商业信贷的投资者可通过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来达到间接投资的目的,而且,银行在将资产出售的同时,一般保留贷款继续服务权,从中获得一定的费用收入,这些都构成了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并为扩大货币乘数的货币资金总量提供了条件,有助于新的社会资源的开发和优化利用。
三是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资产的出售可使资本得到释放,释放的资本可被再投资于其他更高收益、更低风险的加权资产,使总体资产的风险暴露程度下降。而且由于证券化使资产流动性提高,并将其面临的资产提前偿付风险向它方转移,同时通过信用增级提高了交易质量,这种过程消减了银行在资产负债的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四是提高了资金配置效率。通过将出售资产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其他资产,金融机构能有效分散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并且打破资产组合的地域和行业集中限制,使资金的融通渠道大大畅通,有助于资产配置效率的优化。
3.证券化是对债转股的有力补充。
证券化和债转股是两种可供选择的处理不良资产的方法,其方法实施上存在一些相同与相异之处。对银行来说,它们都需对银行债权进行重组,银行账面资产将会缩小,并有所损失,但不良资产会减少;对企业而言,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证券化使企业债务减轻,但企业仍受债务约束,而债转股使企业债务彻底得到解决,企业受到的是股权约束;对政府而言,证券化方法使政府付出的不多,得到的不多,风险也不大,而债转股使政府付出的是失去了对企业的债权,得到的是对企业的股权,使政府承担的风险较大。
因此,债转股与证券化两种方法在处理不良资产时各有特色。在企业经营机制不健全,政府用于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资金不是很充足等情况下,债转股处理不且资产的有效性会受到影响,需要其他方式的补充协调,而资产证券化正是一种有效的补充方式,因此,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具有必要性。

4. 不良资产证券化就要来了,如何化解不良率

一是资产证券化。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记者会上指出,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整个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部分,丰富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内容,由此可见,不良资产证券化将成为处理银行不良贷款的重要方式。
实际上,从统计上来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分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2015年末1.27万亿元不良资产中,次级类资产为5923亿元,可疑类资产为5283亿元,损失类资产为1539亿元,前两者的比重为88%。在这三类资产中,只有损失类资产没有任何价值,而次级类资产和可疑类资产价值尽管有一定比例的资产损失,但仍有较大的证券化价值。
未来一个时期,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标的,将集中在次级类资产和可疑类资产,特别是有一定现金流和抵押物处置价值的不良资产,可通过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有效剥离。潘功胜副行长在记者会上强调,在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监管部门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试点,禁止实行多层证券化和再证券化,证券化产品只出售给机构投资者,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加强发行人、评级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职责。
二是成立地方政府债务资产管理公司。除资产证券化工具外,处置银行不良资产还应对不同类型资产进行分类施策。例如,今后一个时期,包括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在内的地方政府债务,将可能成为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来源。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带有地方政府“第二财政”的性质,对于这类不良资产,尽管短期内可以通过发行地方债定向置换地方债务,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但长期内存量债务依然存在,应考虑财政部通过发行长期特别国债,注资成立“地方政府债务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理由于巨额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形成的不良资产。
三是采取“债转股”方案。对于过剩产能行业可能形成的不良资产,可以采取“债转股”的方案。各商业银行独资或合资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资产,把银行与制造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制造企业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待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后,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权、上市IPO、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化解这笔不良资产。

5.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什么意思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是证券技术和金融工程技术相结合的产物。一般来讲,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流动性相对较差的、但具有潜在现金流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应收账款等)汇集起来,分类整理为各种资产组合,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债务证券的融资过程。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方面,是商业银行将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不良贷款、应收账款等不良资产集中起来(主要是不良贷款),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安排,对资产池中的风险和收益要素进行分割和重组,将其转变为符合投资要求的可销售证券,以此加速回收资金的过程。

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正面效益(1)资产证券化过程引入市场竞争和市场定价机制,提高了资金配置效率。(2)增加资产流动性,有效降低风险。(3)有利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4)资产证券化能减少解决不良贷款问题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5)有利于形成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6. 不良贷款证券化的什么是不良贷款证券化

不良贷款证券化是指国有商业银行发起人将其所持有的具有一定流动性,可预见未来现金净流人的不良贷款,出售给某一个特殊目的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vehides,简称SPV,由SPV汇集大量的同质贷款进行组合,以这些贷款作抵押,发行多样化的抵押证券并在金融市场进行出售与流通这样一种行为。

7. 不良贷款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资产重组。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对一些具有重组价值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进行处置时,往往首先对这些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 进行重组。



2. 债权转股权。银行使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银行直接持股和通过其他机构如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3. 不良贷款出售。不良贷款出售是指银行通过市场把不良贷款直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出售的具体方式包括招投标、协议、竞价和拍卖等。

4. 证券化。指将不可交易的间接信用工具转化为可交易的直接信用工具。基本做法是:银行先将不良贷款集中,然后重新分割组合,再将其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从而使此项(或此组) 不良贷款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
5. 合资经营。简单讲,合资经营就是由不良贷款的交易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个“合作公司”或“合伙公司”来处置不良贷款。“合作公司”日常经营由投资方全面负责,按股份分享不良贷款处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