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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2024-09-27 04:19:11

疫情防控企业再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9-02 20:32:48

Ⅰ 疫情期间减免利息的规定

法律分析: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Ⅱ 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银行短期贷款马上到期应当如何处置

法律分析:提供有效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等证明材料,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绿色通道服务,协商短期贷款还款期限或者续贷,减轻还款压力。

法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第五条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Ⅲ 专项再贷款是什么意思

专项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专项贷款。
一,其中,再贷款有两种含义,狭义的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的总称;广义的再贷款是指再融资的概念,包含票据再贴现。为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项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资金发放采用“先贷后借”报销制,金融机构按照分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按日报告贷款进度,定向向人民银行申领专项再贷款资金。
二,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四,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五,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Ⅳ 疫情期间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银行能新办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 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一条 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 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 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第一条 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 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Ⅳ 央行:进一步部署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复工复产工作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更好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的要求,3月17日,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国强讲话。
会议指出,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出台以来,人民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有效推动了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落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优惠利率贷款,引导资金投向复工复产领域,实现了精准滴灌的政策效果。截至3月15日,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共1114亿元,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人民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有序推进,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人民银行要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效果。
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重点支持现阶段亟需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难点”和“痛点”,主要包括,支持抗击疫情冲击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生猪等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磷肥生产等春耕备耕关键领域,支持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等外贸领域,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各分支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商业性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与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的有机结合。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地方法人银行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完)

Ⅵ 西安疫情贷款怎么办

这个有相关的政策的。
《通知》首先明确了抗疫保供金融服务的三类重点支持对象:
一是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医用物资、交通物流、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等领域重点保障企业;
二是医疗、餐饮、文旅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市场主体;
三是疫情后需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大型企业、产业链上民营小微企业、农业企业、生产制造类和生活服务型企业。
《通知》表示,要引导各驻市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确保信贷投放稳定增长,切实加强对抗疫保供和复工复产重点领域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应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金融消费者权益。
具体而言,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以及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确属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
《通知》鼓励驻市金融机构让利小微企业,积极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对于2022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2022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靠前的驻市银行机构,将给予奖励。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了深化金融助企服务、普及融资支持产品、“线上+线下”提升企业获得金融服务便利度、充分发挥西安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基金作用、强化“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以及积极协调全市各职能部门确定抗疫保供重点企业名录,通力合作积极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等多项细化措施。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贷款业务办理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适当延期或展期。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Ⅶ 疫情期间企业贷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部分地区银行可安排营业网点,贷款可到网点办理,具体需参考各地政府颁布的通知以及银行的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第一条 第四款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可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要求,如果符合这些情况,就可以找贷款银行沟通协商。各家银行对于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延后还款期限的条件要求各不相同,需要与银行具体协商。

Ⅷ 央行: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

3月17日,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更好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的要求,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在2月26日的会议上决定,在前期已经设立3000亿元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的基础上,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其中,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分别为1000亿元、3000亿元,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2020年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不高于LPR加50个基点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
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指出,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实施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和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以优惠利率资金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农业和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要进一步把政策落到位,加快贷款投放进度,更好保障防疫物资保供、春耕备耕、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微企业等资金需求。适当下放信用贷款审批权限。加强审计监督,防止“跑冒滴漏”,提高支持实体经济实效。
为此,人民银行要求,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重点支持现阶段亟需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难点”和“痛点”,主要包括,支持抗击疫情冲击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生猪等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磷肥生产等春耕备耕关键领域,支持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等外贸领域,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
据了解,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出台以来,人民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推动了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落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优惠利率贷款,引导资金投向复工复产领域,实现了精准滴灌的政策效果。截至3月15日,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共1114亿元,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央行强调,虽然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企业复工复产稳步有序推进,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人民银行要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效果。
此外,央行还表示,各分支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商业性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与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的有机结合。